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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低保

  • 发布:2024-07-08 08: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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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低保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二、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

1、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2、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3、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以上人员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不受其原供养人的年龄限制。

低保申请流程

一、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2、村组评议

3、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4、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二、城市低保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2、社区初审

3、街道办事处或镇(乡)审核

4、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三、残疾人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4、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5、报县残联审核认定盖章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低保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吃低保条件最新的规定

问题一:生活中平常遇到的困难有哪些请举例说明 生活中平常遇到的困难有

1、遇到不会做的事情,没有人来帮助

2、生病、残疾,难以治愈

3、事业不成功,遭遇难题

4、感情受困扰,难以解决

5、工作不顺心,难以开展

6、愿望难以达成,努力也难以实现

7、对手太强劲,难以战胜

8、学习难题,难以解决

……

当然还有很多,想想会有的。

问题二:生活中的困难有哪些 生活处处都会有隐形得困难吧,比如友情,爱情,亲情,事业,梦想,烦恼,工作,交际。生活,

其实蛮多得,看你怎么来面对隐形得困难得, 从而更好得生活,摆脱不必要得困难,从而让自己变得开心,解决他,很好得面对,。

问题三: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有什么 每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困难、挫折。我想,怎样对待这些困难和挫折是至关重要的。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待它,又是用怎样的行动去克服它、战胜它。

在困难面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坚强的毅力、不屈的精神,勇敢的面对,并且战胜它;则另一种就是在困难面前吓倒,而没有勇气去面对、战胜它。

曾经我也遇到过一些困难而苦恼。

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对待困难时做出的选择。要是你全身而退,那就等于说放弃了战胜困难的希望,人生的道路是坎坷的,如果每碰到一个困难就知难而退,那什么事也成功不了,更别说什么成功感,那就是一个不成功的人。只有在遇到困难时,临危不惧,知难而进,在困难重重的道路上披荆斩棘,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这样的人,才是成穿的人。暑假中的一件小事,却让我一生受用。

~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谢谢采纳~

问题四: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困难和烦恼?这些困难和烦恼说明了什么?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那么我一定只会以友谊的名义爱着你。我告诉自己,想不开,就不想,得不到,就不要。

问题五:生活中的困难都有哪些 5分 各种,生活学习。还有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问题六: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又是怎么解决的 亚麻得

问题七: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些困难? 如果你的生活总是一帆风顺 你感觉那样有意思吗 没有困难了 和来动力呢 有了动力、压力你才会更好的去生活 有时不算是什么困难 但人总是给夸张化了 让生活中的困难变成你前进的动力吧

问题八:请问现在贫困地区生活中的困难有哪些?请依次列举。 1.资源少,个人的发展得到限制。

2.社会福利得不到保障。

3.卫生条件达不到标准。

4.根据马太效应,穷者越穷,富者越富,很容易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问题九:生活中平常遇到的困难有哪些请举例说明 生活中平常遇到的困难有

1、遇到不会做的事情,没有人来帮助

2、生病、残疾,难以治愈

3、事业不成功,遭遇难题

4、感情受困扰,难以解决

5、工作不顺心,难以开展

6、愿望难以达成,努力也难以实现

7、对手太强劲,难以战胜

8、学习难题,难以解决

……

当然还有很多,想想会有的。

问题十:生活中的困难有哪些 生活处处都会有隐形得困难吧,比如友情,爱情,亲情,事业,梦想,烦恼,工作,交际。生活,

其实蛮多得,看你怎么来面对隐形得困难得, 从而更好得生活,摆脱不必要得困难,从而让自己变得开心,解决他,很好得面对,。

特困生是什么条件

一、低保新政策:

(一)农村申请低保要满足这五个条件:

1、常住的农业户口

农民申请低保当然要求农业户口,更重要的一点是,一年内,累计在家的天数超出300天,那些想着外出务工领份薪水,回家再领低保的可以就此打住了。

2、家庭成员有丧失劳动能力的

成年人如果丧失劳动能力,主要的收入来源被切断。家里的光景可想而知,这类人群也是低保要照顾的对象。

农村复员军人因伤病而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

3、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

4、赡养老人、儿童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有以下情形的应该取消低保资格:

1、经查实确认的“关系户”

一些家庭并不符合低保家庭的资格,却走关系、递交假材料等,像这样的家庭 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低保。

2、家中有商品房、商铺的人

无论是有门头房还是小店铺,都将取消低保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这不仅针对个人,家里其他成员也包括在内

3、家中有私家车、奢侈品、注册公司的人

原本低保就是针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那些拥有私家车、奢侈品、注册公的家庭不具备低保资格,应按规定取消。

4、具有劳动能力却故意荒芜土地,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人

5、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

6、、的人

二、在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燃宽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世尺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搜段高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国家的脱贫工作正式结束以后,并不代表低保也全部取消,不过,低保政策应该以本地政府部门的政策为准,各地规定的申请低保的标准都不一样,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低保政策法如下:

一、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二、具体的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一)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

(二)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

(三)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领取最低工资或领取基本生活费或领取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四)其他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保障标准。

(一)一般标准。低保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二)具体标准。由各地县级以上政府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

职工困难补助标准规定

特困生是什么条件介绍如下: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三档。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1.家在农村,生活以农业为主,且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偏低的;

2.父母一方下岗(失业)且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偏低的;

3.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且家庭经济收入偏低的;

4.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遭受一定损失的;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父母双方下岗(失业)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2.单亲或父母有残疾或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4.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

5.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困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2.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的;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或其本人突遭不幸(如突发严重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的;

5.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有经常吸烟或酗酒等不良习气者;

2.节假日经常自费外出旅游者;

3.无故在公寓外租房住宿者;

4.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自购高档电子产品者;

6.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者;

7.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8.由于家庭建房、购房、经商、投资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设比例,根据每年实际情况,依据量化民主评议分数由高到低确定。

极度贫困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关于困难职工补助标准,《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适当提高城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1988年6月1日 劳字(1988)51号)进行了相应的解释说明,但实际补助标准还需以各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适当提高城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为了保障城镇低收入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下同)家庭的基本生活,经批准,各地可以适当提高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对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低于困难补助标准的职工给予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困难补助的标准,各地可以在现行困难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参考本地区职工家计调查和职工家庭生活必需品消费支出中的人均最低生活费用水平,加以确定。鉴于当前财政困难,补助标准要从严掌握,不宜提高过多。原则上提高后的困难补助标准,特大城市大体上人均生活费收入每月不超过50元者(不包括国发〔1988〕23号文件规定的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下同),大中城市大体上不超过45元者,小城市和县镇大体上不超过40元者可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各地区提高困难补助标准的办法要在本地区四种副食品价格补贴实行以后,再公布实施。

三、提高困难补助标准所增加的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由福利费开支;离退休人员的由原渠道开支。企业单位在职职工的由职工福利基金解决,福利基金不足由企业其它自有资金解决,自有资金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可由营业外列支;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由原渠道开支。微利企业、政策性亏损企业自有资金负担确有困难的,同级财政部门可酌情予以补助。企业不能因此调整承包基数。

四、因提高职工困难补助标准影响财政收支的,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五、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对低收入职工进行困难补助时,应由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注意走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六、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参照上述精神,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决定。

困难和一般困难有什么区别?

贫困概念的相对性和贫困内涵的广泛性,为界定贫困、确立贫困标准带来了困难,不同的国家、地区、群体,在不同的时期对贫困的理解和界定大不相同。人们最早仅仅从生活消费的角度来定义贫困,把由于经济收入低,不能满足衣、食、住等基本需求的生活状况称之为贫困又把视野扩大到生产领域,认为即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如果缺乏进行再生产的条件和手段,也还属于贫困的范畴;有的学者则从更广泛的社会文化角度来考察贫困,认为贫困还应包括文化生活的匮乏、身心健康的不良、甚至权力和地位等政治因素的欠缺。

结合我国农户的生活现状,我们把贫困定义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入造成的缺乏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的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况。根据贫困的程度,可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泛指基本生活没有保证,温饱没有解决,简单再生产不能维持或难以维持。如果温饱基本解决,简单再生产能够维持,但低于社会公认的基本生活水平,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或能力很弱,则属于相对贫困。绝对贫困又可分为生存贫困和生活贫困,生存贫困即特困,是指最低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生存有困难,它是生活状况中最低下的一等。

据此,我们把农户的生活层次划分如下

区分不同生活层次的界线,我们分别命名为特困线(活命线).温饱线(贫穷钱)、发展线(脱贫线)、小康线和富裕线。其中前3条线直接与贫困总是有关。特困线(活命线):农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满足最低生理需要的最低费用;温饱线(贫穷线):在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下,农户人均年纯收入达到购买温饱所必需的物品和服务的最低费用;发展线(脱贫线):农户人均每纯收入满足温饱生活所需以后,还有从简单再生产向扩大再生产转化、进行发家致富的投资费用。跨越这条线是农户最低的理想,此后其经济行为才发生转轨,由自给、半自给型转为商品型

使用上述3条线来代替现行单一的"贫困线、脱贫线",主要是困为:第一现行贫困标准单一,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生活的层次及其差距,给扶贫 工作带为不少困难;第二,现行贫困标准把贫困线和脱贫线合二为一,把达到温饱说成基本脱贫忽略了农户温饱之际其生活还相对贫困的事实,容易致一些农户刚被 宣布脱贫,由于经济脆弱,一遇风险又重新返贫;第三,现行贫困标准仅仅考虑收入和消费排除了生产因素,属于传统农业的范畴。有鉴于此,我们把特困线(活命线)、温饱线(贫穷线)和发展线(脱贫线)分开,共同作为衡量农村贫困状况的标准线,一方面把特困的农户当成扶贫 工作的重点对象,一方面又把能够扩大再生产、转入商品经济发展轨道的农户算作真正的脱贫。

二、 贫困标准测定研究述评

  自20世纪初英国的本杰明·朗特里和查尔斯.布思提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概念以来,许多学者和研究机构在贫困的没量研究方面取得了成果。荷兰的奥迪· 海根纳斯 和克拉斯德沃归纳出3种测定贫困标准的视角。

贫困测量视角之一:客观相对贫困标准的测定。

所谓客观相对贫困是指从事实上看,某些人的生活低于社会上其他人的生活水平。测定

的基本途径有两个,即收入定义和商品定义,具体方法有3种。

一是收入等份定义法。首先把国民按收入分成几个(通常是5个或10个)等份,再辅以基尼系数进行差异比较,从而确定总人口的百分之多少为贫困人口;再根据这个百分比,利用家庭收入调查资料,求出贫困标准。它的缺陷是:本末倒置 ,定贫困标准的目的是要映有多少人处于贫困状态,而这种方法已内含了最后的结论。

二是收入平均法。把居民人均收入按不同水平进统计分组,以全部居民人均生活费除以2或3作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从统计分组中得出与之对应的贫困率,它的缺陷是:用全部居民人均生活费用除以2或3,氙乏理论解释和科学根据 。

三是商品相对不足法。它的根据是,一个缺乏普通必需品的家庭必然是贫困的,因此先选定某个标准的消费模式作为社会普遍状况的代表,再与它相比,一个家庭缺少的东西越多,不足的程度越大,也就越贫困。它的缺陷是:根据不牢靠,有些家庭如刚建立的单身或两口之家,虽然拥有较少的商品,却并不贫困。

近年来,在许多国际组织持别是世界银行的倡导下,许多学者和研究机构的注意力从相对贫困的测定转向绝对贫困测定。这是因为,相对贫困表明若干个家庭中必有一个贫困家庭,无论尽多大努力扶贫也改变不了这一点,并且难以横向比较,发达国家的贫困家庭在发展中国空可能会是富裕家庭。

贫困测量视角之二:客观绝对贫困标准的测定。

所谓客观绝对贫困是指从事实上看,某些人的生活水平低于一个确定的最小值,测定的基本途径有两个,即确定贫困线和编制贫困指数。具体方法有7种。

一是势 量支出法。以每人每日所需摄入的热量为基准,按人均生活费用分组,算出各组的热量摄入量,再找出摄入热量最接近于基准热量的组,该组的人均生活费用即为贫困线的标准。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使用较早且相对成熟,但有以下缺陷:人体对营养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仅用热 量有片面性,如果考虑其他营养素,又太繁琐、不实用。

二是基本需求法。根据一个人食品、衣着等"基本需求"的最小值,比照市场价格,计算出购买 这些必需品的最低费用,即定为贫困线。它的缺陷是:确定:"基本需求"难度大,随意性也强。

三是恩格尔系数法。恩格尔系数是家庭食品支出与总收入的比值,它随家庭收入的增加而下降,即恩格尔系数越大就越贫困因此,可以把恩格尔系数的某个值直接定为贫困线:也可以依据恩格尔系数间接地用收入金额来表达贫困线,后者的具体办法是:按营养学知识确定一个最低饮食标准及其相应的饮食费用,然后用它除以恩格尔系数贫困值,其产就是贫困线标准。西方常用的公式炒:贫困线=A*最低饮食费用

式中A指较低收入层次全部收入与饮食支出的比值,即为较低收入层次恩格尔系数的倒数。

四是超必需品剔除法。根据住户消费调查资料,从住户全部消费支出当中逐一剔除那些"超必需品",将剩余部分作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即贫困线,用公式表达为:

贫困线=居民家庭平均消费支出-平均超必需品消费支出

尽管此方法引进了需求弹性系数,把需求弹性系数大于1的定义为超必需品,但仍然实用性差,贫困线常常被 定得偏高。

五是总支出与总收入这比法。这种方法变为入不 出的人就是贫困者,因而把贫困定义为总支出与总收入之比大于1。它的缺陷显而易见,支出受当事人的消费偏好影响极大,有的人的许多支出属于浪费,缺乏经济性。

六是编制贫困指数法。以生活质量为度量标准,根据居民对自己生活状况的评价来确定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即贫困线,具体方法是选取几个同收入高度有关的总是,向居民作问卷调查,给每个询问项目打分,以确定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它的缺陷是主观性强,随意性大。

七是数学模型法。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经济计量分析模型和收入与营养摄入量分析横亘。前一个模型是根据柯布一道格拉斯函数所提出的"线性支出系统"(ISE),建立人均生遇收入与食品、衣着、高档耐用消费品、其各种用品、燃料、服务费、福利费7大类支出的数学模型,这个模型直接给出了维持基本需求的支出和超过基本需求的支出两大部分,从而以此来确定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即贫困线,。后一个模型则基于这样的认识:人们的工作能力和状况同营养的摄入数量和结构密切相关,而工作能力和状况又同收入有联系,因此收入同营养的摄入数量和结构密切相关,而工作能力和状况又同收入有联系,因此 收入同营养的摄入数量和结构也有联系;如果能恰当地确定营养必需量,就可以确定必需的最低收入,也就可以确定相应的贫困线。该模型就着力于描述收入同营养摄入数量和结构之间的联系。

贫困测量视角之三:主观贫困标准的测定。

鉴于构造客观贫困标准的困,70年代以后理论界开始了"自我感觉生活需要不足"的贫困测量。这种测量简便易行,但面临人们过高估计自己必需收入值的危险,而且这一高估的误差范围非常难以确定。常用的具体方法有两种:

一是主观最小收入定义法,通过社会调查,询问各家庭认为其收入"足够"和不足的数量,对这两种数量做几何平均,就可得到我们认炒"正好"的主观最小收入水平,如果他们的实际收入低于这个水平即被认为处于贫困。

二是主观最小消费定义法。通过询问人们什么 是他们的基本需求和满足这些需要多少"收入",然后将其同他们的实际收入相比较,判断出他们是否属于贫困。

困难,一般困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标准,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区别是:程度不同,范围不同。

一、程度不同

一般困难是指某一方面客观存在的因素,经过人的努力可以克服。一般困难等级低,程度较浅。

困难指处境艰难、生活穷困,亦指事情复杂、阻碍多,不容易克服。等级较高,大部分的困难的范围、程度和克服的难度都在一般以上。

二、范围不同

1、一般困难限定了困难的范围、程度和克服的难度只是一般而已。

一般困难学生的基本条件:

①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并缺少经济来源的学生;

②父母年龄均在60岁以上的学生;

③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治疗且开销较大的学生;

④家庭中老、幼、病、残无经济收入成员多的学生;

⑤孤儿,有“有固定收入亲友”资助的学生。

2、困难的范围较广,比如经济,环境等等。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C类)学生的基本条件:

①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不含已婚及已工作子女),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

②学生本人或家庭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突发意外事故)的学生;

③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支付高额费用的学生;

④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⑤父母离异且未再婚,无固定工作,缺少经济来源的学生;

⑥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入不敷出的学生。

扩展资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二、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以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为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参照本年度全国各省低收入家庭测算及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并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人员组成、成员健康状况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B类)、困难(C?类)及特殊困难(D类)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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