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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贫困证明需要符合哪些标准及条件

  • 发布:2024-07-08 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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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贫困证明符合以下条件:

办理贫困证明需要符合哪些标准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应在本县;

5、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6、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家庭经济状况恶变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9、有其它特殊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家庭;

10、学生在线申请,村委会、乡政府进行逐级审查,新生所在学校统一审查资格.在校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省给指标确定,8 --9月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11、贷款审批和发放开发银行省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汇总后,按审批结果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账户。

扩展资料

贫困证明范本

大学生贫困证明范本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贫困证明

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八条?我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两档实行资助:分别定义为特别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

第九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以学校财务处核定的数据为标准,基本生活费用以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准。

第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一)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学习勤奋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生活俭朴,具有诚信品质和感恩意识。

(二)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范围

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年上海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特别困难学生: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3.父母残障、重病或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已故),且无直接经济来源或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

4.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家庭的;

5.学生本人病重或直系亲属中有危重病人需长期治疗,造成家庭负债严重的;

6.家庭收入微薄,且有两名及以上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学生;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一般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及范围:

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年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一般困难学生:

1.来自贫困和边远地区且无稳定经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者;

2.单亲、离异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学生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中有体弱多病者,且家庭经济勉强维持的;

5.家庭收入微薄,且有两名及以上子女同时接受教育阶段培养,家庭经济勉强维持的;

6.双亲或一方失业,无稳定收入来源,生活较为困难者;

7.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困难户的标准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描述就是家庭人员,家里的一年总收入,主要劳动力,农村的(务农),家里人口多,劳动力少,年收入低于最低保障的。家里由于哪些原因资金困难。有老人生病花钱等。

1、收入来源比较单一,靠农田或是外出打工,工资不多。

2、家里人口相对比较多,家里历代都是务农,所以家庭经济基础比较薄弱。

3、或者家里有人生病,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权。

4、根据每家不同的情况来写,或者,下岗员工领取最低工资之后,仍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种家庭困难说明: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什么是困难家庭?

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标准不同,目前国际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标准。

贫困户的退出。贫困户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的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低保家庭,视为脱贫人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户

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

困难,一般困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标准,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区别是:程度不同,范围不同。

一、程度不同

一般困难是指某一方面客观存在的因素,经过人的努力可以克服。一般困难等级低,程度较浅。

困难指处境艰难、生活穷困,亦指事情复杂、阻碍多,不容易克服。等级较高,大部分的困难的范围、程度和克服的难度都在一般以上。

二、范围不同

1、一般困难限定了困难的范围、程度和克服的难度只是一般而已。

一般困难学生的基本条件:

①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并缺少经济来源的学生;

②父母年龄均在60岁以上的学生;

③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治疗且开销较大的学生;

④家庭中老、幼、病、残无经济收入成员多的学生;

⑤孤儿,有“有固定收入亲友”资助的学生。

2、困难的范围较广,比如经济,环境等等。

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C类)学生的基本条件:

①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不含已婚及已工作子女),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

②学生本人或家庭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突发意外事故)的学生;

③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支付高额费用的学生;

④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⑤父母离异且未再婚,无固定工作,缺少经济来源的学生;

⑥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入不敷出的学生。

扩展资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二、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以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为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参照本年度全国各省低收入家庭测算及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并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人员组成、成员健康状况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B类)、困难(C?类)及特殊困难(D类)三类。

贫困生认定标准

1、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有: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家庭收入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或者低保边缘家庭救助范围。

其中,家庭成员认定、家庭财产范围和家庭收入状况认定、赡(抚、扶)养义务人赡(抚、扶)养能力的认定,分别按照《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第二章第五条、第八条和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支出型困难家庭:

(1)车辆:拥有两辆以上(含)生活用汽车,或有一辆价值较高的生活用汽车(具体价值由各设区市确定,最高价值不得超过年低保标准10倍)。

(2)房产:非因拆迁原因,有两套以上(含)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二倍;或因拆迁原因,拥有三套以上(含)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四倍;申请之前一年内或认定有效期内,兴建或者购买非居住用房。

(3)金融资产: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

(4)在各类市场主体中认缴出资额累计20万元以上(含)。

(5)家庭财产不符合当地规定的其他情形。

(6)拒绝配合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家庭及其相关人员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经济状况的家庭。

(7)拒绝提供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或提供虚假、不完整的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致使无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依法进行全面信息核对的家庭。

(8)通过离婚、赠予、转让、分户等方式故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故意放弃法定应得赡(抚、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9)高消费行为的家庭。

(10)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不从事生产劳动人员的家庭。

(11)当地规定不得认定为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其他情形。

什么条件才算贫困生

贫困生认定标准是: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贫困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有:

1、个人申请书,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个人户口页,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4、村级证明信,所在的村或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信,信中贫困原因要和个人申请和贫困生申请表的贫困原因是一致的;

5、乡镇证明,在出具的贫困证明信上,有的还要求加盖乡镇政府一级的公章;

6、学籍表,提交学籍表,必须有学籍的贫困学生,如果没有学籍号是无法申请的。

法律法规

《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扶贫办、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认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本意见中的学生包括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贫困生认定标准细则

贫困生的标准是: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贫困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有:

1、个人申请书,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个人户口页,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4、村级证明信,所在的村或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信,信中贫困原因要和个人申请和贫困生申请表的贫困原因是一致的;

5、乡镇证明,在出具的贫困证明信上,有的还要求加盖乡镇政府一级的公章;

6、学籍表,提交学籍表,必须有学籍的贫困学生,如果没有学籍号是无法申请的。

法律依据:

《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扶贫办、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认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本意见中的学生包括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贫困生认定标准有哪三个档次

一、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孤儿,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2、烈士子女,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3、父(母)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复审看是否是三年内低保证,需补当年发放记录;

4、单亲家庭,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离婚或者死亡证明,复审时需调查是否再婚;

5、父(母)亲因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残疾证来鉴别残疾种类的影响,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6、直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需要病历或突发自然灾害证明,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困难的学生:

1、父母长期患病,治疗费用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病历来判断疾病的轻重缓急,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2、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需要写明具体自然灾害并加盖乡镇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复审需提供新的证明材料;

3、父(母)亲患病,但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疾病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4、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在高校就读;需要学生证或加盖所在学校学生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复审需看学生证是否过期;

5、生产经营条件差,家庭收入低,需要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表中要反映经营条件差的原因或收入状况,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贫困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和证件:

1、个人申请书: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

2、个人户口页: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

3、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4、村级证明信:所在的村或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信,信中贫困原因要和个人申请和贫困生申请表的贫困原因是一致的。

5、乡镇证明:在出具的贫困证明信上,有的还要求加盖乡镇政府一级的公章。

6、学籍表:提交学籍表,必须有学籍的贫困学生,如果没有学籍号是无法申请的。

1.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学费很难支付,生活相当节俭,需要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填补基本生活问题;

2."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但可适当支付学费,部分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或家教等方式可自己解决生活问题;

3."三级是一般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遵循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和财政部门参照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等2-3档。对照设置的认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采取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认定。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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