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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不了工资证明怎么赔误工费

  • 发布:2024-07-18 16: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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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不了工资证明怎么赔误工费

开不了工资证明怎么赔误工费

1、误工费没有工资证明赔偿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二、工资证明如何开

开工资证明的方式如下:

1、首先写明被证明人的姓名,号等;

2、注明公司名称,收入人的职务;

3、写具体收入多少,收入可以写月收入,也可以写年收入,一般月收入需要写上;

4、作为开具收入证明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咨询清楚收入证明的用途,收入证明后面一定需注明仅供做什么事情使用;

5、需要写上单位地址、证明人以及****;

6、最后需盖上公司的公章;

7、还可以配合上银行的工资流水。

我想问一下,我因受伤,除了给我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之外还有什么费用,赔偿的钱有什么标准吗?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给死者亲属造成严重后果的,死者亲属可以作为损失,一并提出索赔。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其中就包括给死者亲属再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具体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标准执行: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精神损失费和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提出。

在商场摔倒怎么索赔?急50分加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受害方怎么向对方索赔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你说的情况有法律明确规定.

1/顾客在商场购物,属于消费者.商场是经营者.

2/商场里面摔倒了,如果是商场的原因造成的,对这顾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商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

3/如果对顾客造成伤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责任由商场承担,由商家进行赔偿.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 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gov.cn/flfg/2005-08/31/content_27884.htm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纠纷调解协议书

交通事故受害方向对方索赔的方法是:车辆有保险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或者没有商业险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车辆没有保险或者双方均为非机动车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车辆有保险的理赔方法: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划分情况:

1、主次责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情况:

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双方按主责方70%,次责方30%的比例赔偿;

2、主次责双方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情况:

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承担80%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二)保险的赔付范围:

1、交强险: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第二,交强险的赔偿项目:

(1)维修费: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8)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1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2、商业险: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偿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商业险的类别也很多,不同商业车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赔偿对象都是不一样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

(三)走保险流程:

1、及时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3、递交索赔:

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提交的证明和材料包括:

(1)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2)保险单;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确认理赔:投保人对车辆定损清单没有异议,即可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将相关凭证交给保险公司。

5、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与索赔权益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索赔权益人支付赔款,涉及第三者责任的理赔甚至可以被保险人授权直接将赔款转账至第三方。

6、协助追偿:

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二、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车辆没有保险和双方均为非机动车的理赔方法:

(一)车辆没有保险的情况:

1、主次责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情况: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2、主次责双方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情况: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次责双方均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情况: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存在争议的解决方法有:

1、双方协商: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根据全责方的经济状况,可以要求分期赔偿或这一次性赔偿;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流程如下:

(1)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2)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事故当事各方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核。

(3)当事人对调解的时间以及地点进行确定。

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4)进行调解。

调解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的流程:

(1)立案,受害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相关材料,包括:

①受伤者明;

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③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④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⑤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⑥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⑦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⑧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⑨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2)庭前准备,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

(3)开庭审理,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裁判,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纠纷调解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纠纷调解协议书1

 立协议人:

 xxxx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xxxx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xxxx建筑工程公司诉xxxx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xx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xxx年10月16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xxx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xx区人民法院(xxx)x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xxx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xxx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于20xx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 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xx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X X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纠纷调解协议书2

 土地权属纠纷伴随着土地登记工作而始终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95年颁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我们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序规范。

 第一条 办理机构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机构为各县国土局。处理意见经局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县人民下达处理决定。对部分在全地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及到两个县以上权属单位的土地权属纠纷,由林芝地区国土局地籍科负责协调处理。

 第二条申请

 1、土地权属争议的一方必须书面申请。

 2、申请书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名称、四至、****、争议土地座落位置、争议事实及理由。

 3、申请单位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出具委托代理证明书。

 4、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无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当由其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如村民小组等 )的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委员会不提出申请的,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三分之二成员要求处理的,也应该受理。

 6、申请书及其附件应当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供附件。

 第三条 受理

 1、收到土地权属争议申请书后 ,各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初步查阅有关档案,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是否受理意见,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初步决定不予受理的,写出书面不予受理的理由,报县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决定受理的,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调查小组。

 4、五日内向争议另一方送达争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要求争议另一方提供答辩意见,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辩意见的,不影响调查处理。

 5、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纠纷国土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条 调查

 1、收集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种书面证据。争议双方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实地勘丈,绘制宗地图,标绘双方主张界线。

 3、查阅地籍档案及各历史时期的其他档案:如土地详查资料、变更调查资料、法院判决、双方协议、《土地管理法》实施前有关部门的用地批复及建筑许可证等。

 4、所争议的土地必须与争议双方有直接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事实,防止争议双方通过争议、协议的'方式瓜分国有和集体的后备土地。

 5、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意见,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应经过批准。

 第五条 调解

 l、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先行调解,根据基本事实,对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下,公平合理、互谅互让地组织双方协调。

 2、经调解协商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应由双方签订权属争议协议书, 双方单位和法人代表( 或经授 权的代理人)签名盖章。承办人签名,县局盖章。协议书可作为土地登记依据进行土地登记。

 3、经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应将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书面记录存档。

 第六条 处理

 1、调查小组初步提出处理意见。

 2、经局办公会讨论形成正式处理意见报请县人民研究决定。

 3、由县人民下达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县批准后由县国土局下发处理决定,但要在此决定中注明经县人民批准。

 第八条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l、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县人民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原则,未经人民处理或行政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纠纷调解协议书3

 甲方:北京市__x医院

 乙方:__x

 鉴于患者__x曾于二○一四年x月×日至二○一四年x月x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出现不可避免的突发情况出现医疗纠纷,针对问题引起的原因发生争议,无法认定各自的责任,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与直系亲属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据,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某市二○一三年度职工平均工资:__元。

 某市二○一三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__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__元。

 第二条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__x医院(盖章) 乙方号: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纠纷调解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医院乙方(患方):____________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___________⑵___________。住院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____________(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___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调解人: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纠纷调解协议书5

 医院名称:_______医院(甲方)

 医院负责人:_______

 亡者继承人(乙方):

 乙方代理人:

 协议地点:

 亡者_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_因病在甲方处住院,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突然死亡,后乙方与甲方为其死亡原因产生纠纷,经双方同意均愿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双方对自主协商解决该医疗争议不持异议。

 第二条:医院同意向乙方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 ___ (¥ _____万 元 ),包括之前已垫付的____万元。以上费用含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所有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

 第三条:医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当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剩余款项_____万元。

 第四条:亡者住院时所发生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所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由甲方退回。

 第四条:在医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双方因亡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医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医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代理人一份,协议自双方及乙方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如乙方继承人没有在本协议亲笔签字,应该有继承人对乙方代理人授权的全权委托书,且乙方代理人承诺对该全权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原因引起的纠纷而再增加甲方的损失由乙方代理人全额赔偿甲方。

 医方负责人签字:

 医院签章: 乙方签字: 乙方代理签字: 签注日期: 年 月 日

纠纷调解协议书6

 甲方:_____医院

 乙方:______(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__曾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______职工平均工资: 元

 ______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 元

 ______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条 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______

 第三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以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已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纠纷调解协议书7

 患方代表:

 姓名:性别:年龄:岁婚姻:电话:

 :住址:

 代表与患者(:)为关系

 医方代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

 协议原由与内容:

 患者,岁,住。因“”于救治于医院,患方对诊疗过程存在异议,医患双方遂发生纠纷。经射阳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医方一次性补偿患方各项费用计人民币:圆整。

 2、双方承诺本协议为最终解决办法,本协议生效后,该医患纠纷终结。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向他方主张权利,并且不得影响双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有损双方的声誉。

 以上内容医患双方代表已阅,调解人员也作了详细解释和说明,本协议为医患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并履行,今后别无其它纠葛。

 (本协议一式叁份,医方、患方、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壹份)

 患方代表签字: 医方代表签字(盖章):

 射阳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纠纷调解协议书8

 医疗机构名称:_____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调解机构:__________

 患者的姓名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住址_____职业__________协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患者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_____在医方处住院(门诊)_____科治疗,其间,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医疗行为争议。经医患双方行为主体同意,医患双方均愿通过协商解决该医疗行为争议;本着当事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合法、真实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由医患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医患双方对自主协商解决该医疗争议不持异议。

 第二条:医院同意向患方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医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_日内向患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医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医患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医方主张权利,否则患方应无条件返还医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医方交主管部门备案,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后,医方盖上公章、患方盖上指印之日起生效。

 调解机构(代表人署名):

 医方代表人签字:_____

 医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患方签字:

 签注日期:年月日

纠纷调解协议书9

 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申请人:×××,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 组。

 职业:××××××。

 被申请人:××××,男,19××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区××镇××村×组。职业:××××。

 纠纷简要情况:200××年××月××日晚××时左右,××××××××××××××××××,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余元。双方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2)××一次性补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元;3)××与××即日起终止一切关系,以后如有其他后果皆于双方无关。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元。

 在20××年××月××日前,由××为××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 三 份,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纠纷调解协议书10

 甲方:xxx县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城关镇x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x,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信访局、城关镇、县国土局、县商贸办及县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xx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550000元)。

 四、甲方今后在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xx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协调单位签字:

 乙方:

 日期:

纠纷调解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20xx年8月3日在车间打架至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此赔偿款直接由公司从甲方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者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者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纠纷调解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加班、社保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达成如下与解协议: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所有款项共计人民币__元,其余款项与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前述款项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诺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项。

 三、乙方确认:收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款项后,双方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各类款项全部结清,无其它任何未了的劳动争议与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含义,无异议与不明确之处,愿意按协议约定严格执行。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纠纷调解协议书13

 甲方: 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

 鉴于患者________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卫生协会的参与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号码: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确认如下基本事实:

 三、甲方整个治疗过程中所有行为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治疗常规,对甲方的治疗方案,乙方明知且愿意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四、考虑到乙方经济状况不佳,甲方出于人道主义对乙方进行如下补偿:

 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8万元整,该补偿费用包含:

 五、本协议为该纠纷的最终解决方案, 在甲方依本协议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六、双方声明,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与沟通订立,对协议内容已经充分理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纠纷调解协议书14

 甲方: 年龄: 住址: 号码:

 乙方: 年龄: 住址: 号码: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就XXXX年 月 日发生在 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于XXXX年 月 日在工作中于 工地受伤,后丙方垫付甲方 万元用于其治疗康复,对此,双方予以确认;

 二、甲方于XXXX年 月 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双方予以确认;

 三、就前述甲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双方同意按一下比例划分双方责任,即 方责任为 %, 方责任为 %, 方责任为 %;

 四、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业已发生和将来发生的与此事有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一切补偿和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元 ); 方支付 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 元(大写: 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双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双方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丁方 :

 见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纠纷调解协议书15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兹就乙方解除与甲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之违纪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对乙方因此解除劳动关系之决定不再持有异议。

 二、考虑到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及目前的实际处境,乙方经研究决定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金额为人民币两万元整;乙方支付甲方之补助费用,已经充分考虑了甲方的实际情况,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乙方对甲方的人文关怀,而做出的一次性补助。

 三、此协议书签订后,甲方须在三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撤回申请,并向乙方提供该仲裁委员会制作的撤回申请裁定文书,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该裁定文书后当日支付一次性补助费用。

 四、乙方将以工资形式支付甲方一次性补助费用,将该补助费用直接存入所代甲方开立的银行存折,甲方或者其代理人签收领取该存折后即视为乙方已经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甲方承诺自此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

 其他未了纠纷,甲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民事权利。

 六、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完毕此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事项,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或者经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交付上述约定款项,甲方(或者特别授权代理人)收到后应签署收款凭据。如果乙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此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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