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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请举几个例子说明否定之否定规律

  • 发布:2024-07-27 11: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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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实例:“1+1”的辩证运动过程,具体实例:社会发展全过程。

哲学 请举几个例子说明否定之否定规律

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作为辩证法的规律也不例外。当我们将否定之否定规律分为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时,它们各自包含的内容是截然不同的。其中这一规律的本质方面包含两个层次,形式方面则表现为著名的三段式。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层次:内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过程;

第二层次:外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结果。

作为形式,它表现为三段式:正题——反题——合题,形成了一个否定的一个逻辑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两次否定,或两个平行并列的否定过程。

由此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本质是两个层次的否定,具有层次关系在里面;形式是前后并列的两个否定过程,没有层次关系在里面。从层次角度出发,它们构成了本质和形式具有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关系。

我们知道,最早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人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他在著名的《逻辑学》中阐述了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作为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展示在人们面前的。

两次否定:第一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第二次否定是矛盾的消解即运动的结果。

三个阶段是:

1、肯定阶段,它包括三个代表人物: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2、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三个代表人物:列宁、、斯大林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3、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

扩展资料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统一体外部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

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百度百科-辩证法三大规律

百度百科-否定之否定

马哲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是什么?详细的

简单来说

马克思辩证历史唯物主义 包括唯物论.认识论.和辩证法

辩证法又分为三个观点 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矛盾的观点

矛盾的观点大致可分为九个原理(这个根据书本内容划分)

其中包括对立统一的观点和量变质变规律

1 对立统一就是说既有队里的有统一的.二者不可分割

举个例子 一个人既有缺点也有优点,但这是比较而存在的,当你了解什么是优点才能对比出缺点

所以要求我们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坚持一分为二

2 任何事物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这个例子就很多了 比如说一个人掉一根头发.2根.3根……达到一定程度就是秃头,而在那之前就不是 或者说吃饭也一样,到一定程度就从不饱变成饱了 所以要求我们要坚持适度原则,要重视量的积累,学会优化结构

3 否定之否定属于发展的观点

新的事物替代旧事物是必然,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个好理解)

就是说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

举例就是 革命的过程是艰辛的,但结果是光明的

因此要求我们应正确对待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坚定信心,不畏艰难,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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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地分析问题?能举个简单的例子吗?

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原因和结果: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可能性和现实: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

偶然性和必然性: 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扩展资料: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社会经济学的分析手段,擅长于用矛盾冲突的观点分析社会中利益存在冲突的社会群体,是一套“经典”的社会学理论。马克思取了唯物的看待历史的观点,设社会变化的原动力在于阶级之间的冲突。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阶级冲突是由于资产所有者所拥有的高生产率生产资料与无产者从事的社会化劳动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导致的。由无产者劳动所得的价值剩余未能公平的分配给劳动者而集中在资产所有者手上。

冲突的后果便是劳动所有者的“异化”,这将导致社会动荡引发革命。革命的最终结果便是社会主义的建立--一种基于社会公有产权的生产模式,基于个人贡献所得的分配模式以及按需生产的经济模式。

辩证唯物论就是用辩证法的观点研究世界的本质,即研究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它以物质和意识或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为主线,系统论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实践观和意识观。相应有四个原理:

(1)物质存在形式原理(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时空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方式)。

(2)实践本质原理(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主体能动性等特点)。

(3)意识的本质和能动性原理。

(4)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世界本质的原理,是唯物论,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

最后本讲阐述了关于正确认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

实践的观点是马哲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的原则是马哲的建构原则。

马哲从实践出发去反观、和理解现存世界,把对象、现实、感性当做实践去理解。

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对象规定为作为现存世界基础的人类实践活动,把哲学的任务规定为解答实践活动中的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而为改变世界提供方法论。

马克思第一次把实践提升为哲学的根本原则,转化为哲学的思维方式,从而创立了以实践为核心和基础的崭新形态的现代唯物主义。

科学的实践观是马克思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机制。实践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唯心主义的锐利武器,而且是同旧唯物主义的分界线,并由此终结了传统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最高抽象。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地指出人与世界的关系实质上是以实践为中介的人对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关系。

从实践出发解决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伟大哲学变革的实质和关键。是实践为人提供了认知对象。因此在实践中,人不仅认识了世界,而且改造了世界,在天然、自然的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创造了人类的属人世界。所以,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在于它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了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因而导致他们在对世界的理解和观察世界的视角上存在着重大缺陷。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从而在世界观、自然观、历史观和认识论上都获得了全新解释,构筑了统一的、彻底的、科学的哲学体系。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贯穿于全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变革主要表现:

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结束了社会历史领域中唯心史观的统治地位。结束了旧唯物主义缺乏能动原则的状况。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去理解物质世界,使唯物主义成为生机勃勃的科学理论体系。为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提供了思想武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马克思主义哲学

唯物主义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分析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明叔在这里介绍几种能最快学以致用的分析法: 第一种:电工法 复盘目标达成中的各个环节,将问题范围逐渐缩小,从而确定问题发生的环节在哪里。

昨天我在编辑上一篇文章时,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我在微信编辑器中将文章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时,弹窗提醒我文章中存在敏感关键字,有可能造成审核无法通过,但是我通读文章并修改几个可能触发敏感关键词的语句后,仍然有这个提示。于是我取这样的方法:我将全文剪切了二分之一,只留下一半的上文,此时点保存发现可以正常保存,那么知道触发关键词的语句是在文章的下半部分,然后我继续用同样的办法,每次检验剩余文章的二分之一,不断的缩短关键词的范围,最终找到了问题关键词的地方。在分析一般问题上,这个方法能够方便又有效地帮助我们确定问题所在,与排除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排除法在于将命题进行排除,最后留下正确的答案,电工法与之相反,通过不断的排除正确选项以接近问题点。第二种:类比法 类比法是将一类事物的某些相同方面进行比较,以另一事物的正确或错误证明这一事物的正确或错误,这是运用类比推理形式进行论证。简单说就是用一个已知的相似案例,对照现存案例来获得问题的解释。这里举个生活中常见的案例:通过遥控器控制家里的空调时突然失灵了,而上次家里遥控电视机失灵时,发现是因为遥控器没有电了所以失灵,那么这次空调失灵也可能是因为没电而导致的。这样的一个分析过程就是类析法。要提高类比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要尽可能地确认对象间的相同点。相同点越多,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大,因为对象间的相同点越多,二者的关联度就会越大,结论就可能越可靠。第三种:极端法 即将现有问题在想象中进行无限放大或缩小,看看在极端情况下会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在刘润的5分钟商学院中,有一期谈到了非常著名的“三门问题”(如果你已经了解这个问题,你可以跳过这段)设你参加一个了能上台抽奖的机会,主持人告诉你这里有A、B、C三个门,而其中一个门后面有一辆豪车,只要猜对了豪车在哪一扇门后面,车就归你了,这种情况下,选中豪车的概率是三分之一。如果你选了B后,主持人打开了另外两扇门中的一扇空门A,主持人给你一个改变选择的机会,你是坚持原来的选择,还是选择另一扇们呢? 在第一直觉下,我们会认为所有选择的概率都是三分之一,换与不换不存在区别,但是我们用极端法进行分析的话:如果不是三扇门,而是一共有一万扇门时候,你是会选择万里挑一的那扇门,还是选择被9998扇们过滤后剩下的那扇门呢? 这一下我们就明白了,此时换一扇门的中奖概率,是高于不换的,而且实际上在只有三扇门的情况下,换门后的中奖概率会上升一倍。极端法算是一种另辟蹊径的分析方法,在某些问题前,直觉往往会优先于思维对事物给出判断,比如在三门问题中很多人会陷入怪圈,直觉下认为几率是三分之一,而运用极端法就能将问题点极端凸显,直到打破直觉怪圈。第四种:试错法 这个应该很好理解,就是不断地尝试和验证结果,直到找到正确的解法。可以说试错法是最愚蠢,却也是最简单有效的分析法,而且试错法有一个关键性的优点,拥有很少或是没有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特别其他分析法都无法奏效情况下,唯有试错法可以进行分析。这个分析法还有一个特别出名的代言人:李时珍,我们都知道李时珍尝百草编《本草纲目》的故事,在当时缺乏对草药属息的情况下,李时珍就是用不断的亲身试药,分析每一种草药的药性和毒性,为后人留下这本鸿篇巨制。当我们面对一个新问题的时候,通过不断的试验和消除误差,最终接近所求的答案。第五点:思维导图 思维导图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思考工具和助记工具。总得来说思维导图就是帮助我们思考,记忆,并给每个信息点之间建立关联。首先是记忆,在分析复杂问题过程中,如果仅靠大脑记忆,很难记住所有的问题点,会造成分析过程存在漏洞,影响分析结果。当我们借助思维导图进行分析时候,不仅是能对分析过程进行完整的梳理,也能记录整个分析过程。其次是思考,当我们在阅读一本书的时候,如果我们只是看书上的文字,做点简单的标记,很多时候会进入一个只认字不思考的状态。但是如果我们有个任务就是要不断完善这个思维导图,那么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强迫自己思考书中的内容,让其在我们的图中相互交织,并有自己的特色。思维导图的特点就是信息的图形化。将分析问题的过程由记忆和思考两个行为,简化为看图思考,当看着一张逻辑清晰,信息明了的思维导图时, 分析问题瞬间就变得简单了许多。下次再遇到问题,学会运用系统而专业的上面这几招进行分析,明叔保证你会发现,问题其实一点都不可怕,抽丝剥茧的分析过程甚至能体会到做的快感。本文总结 1、所有的分析必须有严谨的分析逻辑。2、所有找出来的问题都应该有方法去实践验证。3、应该建立警报系统,当出现问题就知道哪里有问题。4、分析是解决问题的基础,要重视与坚持。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不断地扩大提高自己的知识领域和认知水平,而提高知识和认知水平最有效的方法,除了阅读就是不断地和各种知识领域的人进行语言交流思维碰撞。什么是问题?什么是分析? 大家应该都读过这样一个故事:1923年,美国福特公司的一台大型电机出现故障,公司请德国机电专家施坦敏茨帮忙。只见他看看转转,写写算算,两天以后,他在电机上部画了一条线,让修理工把画线部位里面的线圈减少16圈,故障很快就排除了。事后,施坦敏茨收取修理费10000美元。他在收款单上写明:用粉笔一条线,1美元,知道在哪里画线,9999美元。我们这样定义问题:阻碍目标达成的关键点,就是问题。例如在上面这个案例中,阻碍大型机电正常运作的故障就是问题。那么,寻找问题的这个过程,我们就称之为分析。

辩证法认为形式逻辑不完备,这一点是正确的,形式逻辑确实是只研究了个体的“外属性”判断和命题而没有研究个体的“内归性”判断和命题。但辩证法的错误在于:把“内归性”问题错误地认为是形式逻辑所忽略了的一些“外属性”问题,而武断地用处理“外属性”问题的方式来处理这些“内归性”问题。“同时存在着两个互为正反的性质”是“内归性”命题,而形式逻辑确实没有研究到这类命题。?

在辩证法的第一条规律:“矛盾的对立统一”中,“矛盾”是命题的互否定关系,不管是内归性命题还是外属性命题都存在着“矛盾”。两个互相否定的命题如果同时出现就叫做“矛盾”例如这个磁极既是正极又不是正极(或既是正极也是负极);而“对立统一”是内归性命题,表明两个具有正反关系的性质总是同时存在的,例如磁铁同时具有正负两极。?“矛盾的对立统一”武断地按照形式逻辑的概念定义法,把“矛盾”当“类”而把“对立统一”当“种”堆砌成了一个新的概念。阴阳论的一分为二、二合为一,其实是对于“性质”来说的。阴和阳指的都是“性质”。虽然阴阳论对“分”与“合”都没有严格定义,但其哲学意思与“对立”和“统一”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只是阴阳论从“事”的角度来说话而辩证法则从“物”的角度来说话而已。正确地说来,不是“命题矛盾的对立统一”而是“正反性质合一”。辩证法把“命题矛盾”与“性质正反”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了。还有,这里也必须强调一下,个体性质与个体不是一回事,正反性质同时存在与个体间具有差异也不是一回事。正反就是矛盾固然不对,但差异就是矛盾也不对,有差异就会有矛盾也不对,有差异就有对抗也不对,甚至正反就是对抗也是不对的。因为在中文里“矛盾”一词所表达的是“同时肯定两个不能同时存在的命题”的意思,而且由一个著名典故形象地固定了其含义。如果用“矛盾对立统一”来表达“两个互为正反的性质总是同时存在”这层意思,便会造成矛盾与正反两个概念在内涵上的混淆。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正反性质合一”而不是“矛盾对立统一”。矛盾一词仅仅表达“命题矛盾”,而不表达“性质互反”或“种类差异”。命题间才有矛盾;物体性质间则只有互反而没有矛盾;至于物体种类间则只有差异而既没有矛盾也没有正反。例如“他是男人同时又不是男人”这句话是矛盾命题;在人类中男性和女性两个互反的性质总是同时存在的,并无矛盾;男人、女人、孩子、老人之间只有差异而既没有矛盾也没有正反。

在辩证法的第二条规律:“量变质变”中,一方面,“量”概念把“量值”和“数值”两个概念笼统的综合到一起。“量值”是连续范畴下的归性概念,而“数值”是离散范畴下的属性概念,两者是不能够综合为“量”概念而只能够正反合成公值概念的,“公值是宇宙的本性”。另一方面,“质”如果是性质的简写,则包含了“公值”?这种“宇宙本性”,就是说“性质”概念包含了“量”这种性质,“量变”本身也是一种“质变”。“量变质变”这种说法把一个种概念与其所属的类概念并列处理,其逻辑错误十分明显。又“质”如果是“质量”的简写,那么“质量”是“量”的一部份,同样是犯了“局部和整体并列”的逻辑错误。事实上,体的公值的变化改变着体的归属而不是性质,不论这“体”是“部体、个体还是集体”。例如,一个孩子长大了(体量值变化),他就由属于孩子集合变为属于成人集合(体的归属改变),其中的“体量值”就是用以定义“体归属”的性质,即归属性。

在辩证法的第三条规律:“否定的否定”中,?因为两个性质的正反关系与两个命题的矛盾关系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所以不能够把“正反合”这种范畴结构用“否定的否定”来表达。在命题关系中,否定的否定=肯定,不需要用这种“玄之又玄”的表达方式来表达。之所以有这种玄奥的表达方式,无非是分不清“正反”关系与“矛盾”关系的区别,而企图用“肯否”来表达“正反”而已。?

总之,所谓辩证法的三条规律的三句话的正确表达应该是:

一、正反性质合一;二、体的量数变化改变体的归属;三、正反合范畴。

可以看出,一和三是重叠的,其实只有两句话:

一、正反性质合成范畴;二、量数归体改变种类。

前者是范畴的定义,后者是种类的定义。这两句话把“范畴”和“种类”两个概念清楚地区别开来了。这两个概念在形式逻辑中确实是混淆不清的,多把范畴看作是最大的种类,从亚里士多德起计,2500年来都未能够搞清楚。现在搞清楚了。

范畴和种类对比的例子如:性别[男性/女性]是范畴,性别这个范畴由男和女两种相反的性质构成,不会再有第三个性质;人类(男人、女人、阉人、人、变性人)是种类,种类可以有多个。每个人所属的种类都是由归于他的性别器官的有无与变化来确定的,男人具有男性器官、女人具有女性器官、阉人除去了性器官、人同时具有器官、变性人是把一种性器官变成另一种性器官。

从上可知,在剔除了表达上的逻辑错误之后,辩证法其实是给“范畴”和“种类”分别下了定义,把两者区分开来而已。这点虽然很重要,但却并不是逻辑学研究的全部内容而只是部份内容而已。把这两个定义说成是“思维规律”则是言过其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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