谚语是一种很强大的“语言”,它们往往精练而精彩,富有哲理,是古人智慧的结晶,能够在不同程度上指引我们的生活。但为什么这些口口相传的谚语只对一部分人有用?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它们通常犯有逻辑上的错误,所以并不能被视为真理。
举几个例子来说:
1.不摸锅底手不黑,不拿油瓶手不腻。
按照逻辑语言,这句话的逻辑方程式应该是:
摸锅底→手黑
拿油瓶→手腻
而这条谚语翻译过来的逻辑语言应该是:
-摸锅底→-手黑
-拿油瓶→-手腻
明显犯了逻辑中“否定前件”的错误。我们来仔细推敲一下这句话就能知道。
摸锅底是会导致手黑的,而拿油瓶是会导致手沾上油而变腻,所以前推后是成立的,摸锅底和拿油瓶是导致手黑和手腻的充分条件。
但是不是不摸锅底手一定不黑?设我们不摸锅底,去抓了花园里的土,或者摸了仓库里的煤,手一样会变黑;同样,我们没有摸油瓶,而是直接摸了洒在地上的油,手也一样会变腻。所以可见,否定前件,是推不出后件的,也就是说这个谚语本身逻辑上并不成立。
因此正确的推理方式应该是,“否后推否前”即:
-手黑→-摸锅底
-手腻→-拿油瓶
如此逻辑上才是通顺的。
2.老牛肉有嚼头,老人言有听头。
这句话原本的意思可能是说,越老越有经验,越老越有内涵,所以我们应该多听从长者的建议。这话在逻辑上犯了什么错呢?
它的错误就在于,不是所有长者都是有经验明事理的长者,也不是所有长者的话都是具有普适性的真理。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来说,设,A的爷爷是小偷出身,习惯了不劳而获和投机取巧,在教育A的时候就告诉他,多读书是没用的,重要的是练手速……这样的老人言,你说听吗?
古往今来,无数人运用着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在教育自己的后代,他们对于这些晚辈来说,都是老人,但他们的话,很大一部分却是极具误导性的。因此“老人言”的普适程度以及正确性,往往“因老人而异”。
也就是说,这句谚语在全称命题与特称命题上犯了错误,通常在不注明为特称命题(即有的,有些,表部分)时,涵盖的往往是全称命题(所有,一切,表全部)的意义。误把适用于部分人的特称命题,用适用于所有人的全命题来表达,就会出现逻辑上的错误。导致这样的谚语,难以具有普适性,从而无法成为真理。
以上只简单举了两个例子,其实翻阅我们的谚语就会发现,有相当一部分都不合逻辑。因为很多谚语本身就是经验之谈,就是从个体推向总体的过程,而我们往往不能穷尽所有可能,所以这种归纳演绎的方法很难奏效。我想这也可能就是,为什么谚语只能停留在“谚语”的阶段,只能被部分人称颂和膜拜的原因吧。
简宝玉读书挑战打卡——《简单的逻辑学》3
逻辑错误,一般指思维过程中违反形式逻辑规律的要求和逻辑规则而产生的错误.否则,人们的思维就会出现错误.常见的逻辑错误有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循环定义、同语反复、概念不当并列、因果倒置、循环论证、推不出等 其中包括如下几种:轻率的归纳 (Hasty Generalization)或者理解为论据不足.错误的认为A会自动产生或者导致B事.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断言是不对的.例如“如果天下雨,地就会湿. 现在地湿了,因此,一定是下雨了”.“下雨”是“地湿”的充分条件,但“地湿”不是“下雨”的充分条件,不能依据“地湿”这个条件,推出“下雨”的结论. 2. 偷换概念、偷换论题 (mislied generalization).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这是同一律的要求.可用公式表示:A是A,A表示一个概念或命题.一个概念反映什么对象就反映什么对象,在同一语言环境中,它不能既反映这类对象,又反映彼类对象.在概念上有意识地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出现的逻辑错误,逻辑上称之为“偷换概念”. 其特点是有意不明确某个概念的含义,进而在这个概念中塞进新的含义. 例如商家“买一赠一”的促销广告,玩的就是“偷换概念”的把戏.两个“一”的概念内涵大不相同,“买一”的一”是你要买的东西,比如:一件西服,“赠一”的“一”,如果你也理解成一件西服,那就太幼稚了.这个“一”有可能是一根领带或一个精美的袋子而已,决不会是一件西服. 在概念的运用方面,有的人是不了解某个概念的确切含义,以至在后面运用这一概念时改变了这一概念的含义.这种错误叫做"混淆概念". 3.错误的因果关系(False Cause Relation) ① A发生在B之前,因此A就是B产生的原因. ② A与B同时发生或者不同时发生但有一段时间共存,因此A是B产生的原因. ③ 相关关系不等于因果关系(Correlation to Causation) ④ 其他错误的因果关系(Other Cause) 因果关系是事物之间普遍联系的一种方式.如果一个现象的存在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发生,那么这两个现象就具有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一种现象产生的现象叫做原因,被引起的现象叫做结果.原因和结果在因果链中是相对的,此事的结果可能是彼事的原因,但就这一对因果来说,它又是绝对的,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 例如,19世纪英国有一位改革家发现,每个勤劳的农夫,都至少拥有两头牛;那些没有牛的,通常是些好吃懒做的人.因此,他的改革方式便是国家给每一个没有牛的农夫两头牛,这样,整个国家就没有好吃懒做的人了.这位改革家就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农夫因勤劳才拥有两头牛,不是因拥有两头牛而变得勤劳.
前两天,莫名其妙就被拉近一个微信对骂群群
喷子口水大战,大伙也时不时容易被代跑。
小打小闹互相喷喷就算了,
可更要命的是
阵营双方都以为在理。
言之有理?!
可“理”真的在理吗,还只是 套着真相外衣的歪理谬论 。
那咋们就深挖一下,大家来看看中没中招,表达中常犯的三种逻辑错误。
指的是用比喻来代替内在的逻辑论证。换句话说,就是吧比喻这种修辞当成一种论证手段。
在理性和逻辑上无法自圆其说,只好借助比喻来偷换概念。
夫妻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老婆先发话“孩子从我肚子里出来的,得归我!”
老公拍桌子喊道“那还了得!取款机里吐出来的钱能归取款机吗?还不是谁插的卡归谁!?”
细分析一下,“取款机插卡拿钱”和“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两者没有必然联系。
前者的道理,大家都懂,谁插卡钱归谁,没毛病。
而后者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是要以法律为准绳,道德为依据,情感为依托再结合孩子的意愿,两人的经济状态等,最终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用个比喻概念偷换,而且自己立马占据了制高点,还省去了哪些繁杂的论证,何不为快呢?
“比喻是争论的源泉”
这话不,也解释了网上杠精横行,喷子招摇过市的原因。
在观点的争鸣中,故意转移话题,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导致观点不是争锋相对,而是各说各话。
最终,声音越来越嘈杂,掩盖了真相。
事物之间并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逻辑关系,为了进行论证目的, 强行附加因果关系 。
生活中常见的强(qiang三声)迫症,就是一大表现。
前几天上班被老板表扬,回想起来是左脚先迈出的门。于是,将被表扬的原因归结于“先迈左脚出门”。结果今天走到半路忘记迈哪只脚了,非得打车回家重新再卖左脚出门才罢休。
我们常说的例子“失败是成功之母”,其实也是“性因果”的逻辑错误。
连续的失败并不能导致最终的成功,最后的成功都是由前一步阶段性的成功累加起来的。而累积的失败只会导致后面更大的失败。
一言以蔽之, “只有成功才是成功他爹 ”。
同理的还有“贫穷是成功的催化剂”“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些用来 强调环境对人的磨炼作用是可以的 ,但在逻辑上进行论证就是一个“强加因果”的错误。
很多大家喜欢论证观点的实验也有这种错误。
“你喜欢坐在教室的哪个位置?”这是剑桥大学的著名实验。教授要求一群学生,进入一个宽敞的大礼堂,并自由找座位坐下。他们发现不同的学生喜欢坐不同的位置。
八年后调查显示:爱坐第一排的学生,远比其他学生更成功。态度决定高度。那些学生的能力相当,但“爱坐第一排”的进取心,决定了谁是千里马。
对这个研究,网友评论:扯淡的实验。这个实验在逻辑上的谬误是:性因果。
有人嘲笑说:想起一个实验,把螃蟹放在桌子上,大喊一声,螃蟹跑了,然后把螃蟹的腿都切掉,再放在桌子上,大喊一声,螃蟹不跑了。
结论:螃蟹的耳朵是长在腿上的!
还记得课本里《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中庄子和惠子两人经典互怼。
“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呢?”,
这种硬生生反逼着人设身处地考虑的语言很有诱惑力。
但是评判一个观点正确与否,衡量标准是道理和逻辑,不是“反问”就能解决。
反过来想,换个角度,换个立场,观点立刻反转向 。
“你又不是我,你哪里知道我不知道鱼是快乐的呢?”,
之后争论可以无限继续延续下去。
“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本来就不是鱼,你不知道鱼的快乐,这是可以完全确定的!”
可谓是古代的两大“杠精”在赤裸裸的“言语流氓”,
而现在的我们也不是这样?进真正要思考争论的问题用反问包裹成成球,在两方间踢来踢去。
到最后,问题不了了之,大家不欢而散。
理性上逻辑推不下去,只好借助反问打个太极,“如果是你,你怎么办?”
遍地都在反问,诡辩泛滥成灾。
网络时代的我们,对自己的每一次发声,多一些理性和谨慎。
而不是将生活中不快和困难泼洒在网络中,变成一股互相激荡的负能量。
少些戾气,多些理性。
条件结果颠倒,比如“好好学习才能挣到钱”,其实“挣到钱”才是条件;定义不清,好像两个人在辩论(生活中一般不叫“辩论”,叫“吵架”。),吵了半天,都没发现两个人的话跟原命题有很多联系。还有的想不出来了。
一个想拥有高效逻辑思维的人可能会认为:熟悉错误推理的方式是没有积极意义的,甚至会产生背道而驰的结论。
正确推理无疑是第一位的,然而在学习推理的过程中,只有知道什么是错的,才能不犯相同的错误,并找到别人的逻辑漏洞。
以下是15种常见逻辑错误,希望在生活中我们都能善于发现并避免
传统是已建立的处理事情的一种方式。好的传统是值得继承并发扬光大的。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传统可被视为一套日积月累的先例总和。
“以前事情都是这样处理”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强制后来者遵循老方法的充分理由。
到底取什么方法完全取决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不分析实际上是否值得就遵循习惯做事,我们就会成为习惯的奴隶。
直观上,我们认为两个错误的命题可以得到一个正确的结论。事实上,仍旧是两个错误的命题而已。
我们所讨论的这个谬误,可以用如下最简单的方式表示:“因为___已经完成,所以现在应该做___。”
这个论证的推理有赖于如下设:先例独立决定未来的行为。实际上先例不能为未来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支持,“他们先做了,所以我们应该以牙还牙。”
但是,如果他们所做的是错的,我们的行为就成了一种报复,双方都是错的也不能使这种行为立刻变成对的。
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对某个特定事物秉持同一种观点是个有趣的心理学现象,但是没有将事物的真实与否考虑进去。
大多数也不绝对代表着正确。民主谬误是说,如果大多数人都认为命题X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可以就此得出结论说X是正确的。
如果社会上大多数人认为白就是黑,黑就是白,这个社会就是黑白不分的。
论证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论证中,我们要关注的是论证本身,而不是做出论证的人。
如果一个人忽略论证本身而故意去攻击论证者,那么他就违反了这个原则。
所谓的对人不对事,就是在与他人辩论时,通过向公众传达关于对手的与论证无关的信息,例如生活中的负面信息,以此来达到击败对手的目的。
理想的论证是通过证据使人们认识到某些事物是真的。一个真正的论证者只会运用推理本身的理性的力量。
当然你也可以诉诸暴力而不是用推理来说服他人。人们可以因为被强迫而做一些不愿去做的事情,但是他们不能被强迫去想一些他们不愿去想的事情。
真相不能以强制的方式传播。人们只有在自由思考的时候才能接受什么是真,也只有在独立判断的时候才能确定什么是真。
专家是某个特定领域的权威。在论证中,去向相关领域的专家请教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但是在向专家请教时,一定要保持警惕。
我们来看以下论证:
史密斯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琼斯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约翰教授说项目 A 很好。
所以,我们应该接受项目 A。
让我们设这三个教授都是项目 A 相关领域内真正的专家。
可是我们更深入地想一下,没有任何一个教授告诉我们为什么他会认为项目 A 是好的。教授们没有论证。
这个项目会被接受仅仅是因为他们这么说。但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应该是论证本身,而不是专家的话。
我们通常希望用量化的数值来表示一个物体的“质”,因为数值可以直观地表达实际效益,但我们同时要注意它的局限性。
从最严格的意义上讲,根本没有质可以被量化,因为如果质可以完美地用量来表示,那么量和质之间界限的基础就将消失。
很多重要的事物都不能定量衡量,例如爱、美丽、善良、公正、自由、和平等等。
我们如何衡量它们?它们有多重?速度是多少?成本几角几分?试图将不需要量化的事物进行量化是对它们的亵渎。
设你的公司正在招聘一个重要职位,在浏览候选人资料时,你看到一个 X 学院的毕业生彼得,你知道 X 学院在这个领域声名狼藉,于是你立刻决定拒绝他进入下一轮面试。
这个时刻,你已经产生了谬误。
你所犯谬误的根源如下:知道一个来源是坏的,于是认定出于这个来源的所有事物都一定是坏的。这并不必然成立。
人类天生是分析性动物,喜欢分解事物,即使不在物理结构上,也会在精神上分解,以便完全了解它们。
但是分解只能针对合成的事物,而且仅仅分解是不够的, 我们还要能把它们重新组合成整体。
分析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知道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而是要弄清楚这些组成部分是如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最终组成一个整体的。
用数学术语来说,就是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
如前所述,一个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的总和。例如:
人的身体可以根据化学元素被分解,但是如果声称人的身体等同于一堆化学元素,那将是对最简单的推理的盲从,是向简化主义谬误屈服。
这种谬误发生于我们选择性地只对整体的一部分加以关注之时。例如:
当我们只把注意力放在一个人的缺点上,并因此认为我们已经完全了解这个人的本质时,这个谬误就正在发挥作用。
如果人类天生是分析性动物,那么人类同时也天生是分类性动物。
我们将一个事物放入某个和它有某种共同点的一个大类中,以此来加深对事物的了解。
对事物进行错误的分类,例如把苹果当成橙子,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将事物归入错误的类别是因为我们最开始就没有正确认识它们,而没有正确认识的原因是我们散漫的态度。
我们讨论过几种意图使我们遗漏真正论点的谬误形式,它们通常以转移我们对目前事物注意力的方式发挥作用。
正如我们在对人不对事谬误中所看到的,通过提供与论证毫无关系的爆炸性情感信息来攻击对手。
混淆视听提供了这种策略的另一种样本:故意提出一些无关的情感信息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这种谬误有两个特点:
1.它直接诉诸情感,而不是推理;
2.它所提供的信息与所要进行的论证毫不相关。
当不能对某个论证做出合理反应时,我们会用这种策略,装这个问题不值得严肃对待,仅仅是个可以一笑而过的问题。
使人们嘲笑某个论证是反对它的强有力的途径,但是这种方式对论证本身的价值没有任何影响。
如果辩论者不能使听众嘲笑论证本身,他可能会试图将他的对手作为笑料,将听众的注意力转移到一些无关主题的事情上。
例如,演讲中对手的口吃,等等,以此来回避他所不能取胜的辩题。
英语中的进退两难来自于希腊语的两个单词,翻译过来就是“两种可能”的意思。
生活中确实存在“或者”的情况,就是说,有且仅有两个选项可供我们选择。
这种谬误试图对听众造成情况紧急的象,强迫他们在象制造者所给的选项中做出选择。
当两个选项都没有特别的吸引力时,这种紧迫感的制造尤其重要。
设我给你两个选项A 和B。我希望你选择A。于是我说:“A确实不是个令人愉快的选择,但是唯一的可供选项B,将会更加糟糕。你当然更不想那样。”
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这种谬误,从拉丁语直接翻译过来就是“发生在其后,故因其所致”。这种谬误源自粗心。
在因果关系中,原因总是先于结果发生,所以大家会有“发生在结果之前的就是原因”的错觉。
一个具有哲学思想倾向的原始人,有一天突然注意到,鸟儿总是在太阳升起之前歌唱。
由此,他高兴地得出结论:是鸟儿的歌唱导致了每天都有日出。他犯的就是以先后论因果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