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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 发布:2024-08-04 0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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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归根结底是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而违纪违法行为很多都始于监管相对缺乏的“八小时以外”。由于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复杂而隐蔽,成为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也是监督的难点。近期,广东省惠州市纪委调研组取网上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存在的问题

从统计情况看,这次网络调查问卷共有130名干部群众参与。近80%受访者认为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很有必要;分别有12.5%、16.41%、28.91%的受访者认为本地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一般”、“较差”、“很差”。可见,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持续关切与“八小时以外”监督落实难、见效难、突破难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总的来说,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还较薄弱,有的甚至是空白,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监督范围不够清晰。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首先要明确监督的范围。但目前各地对“八小时以外”监督尚缺乏统一的认识,工作时间外哪些活动、哪些场所、哪些要素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简单地从时间点来划分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要顾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要考虑到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在法律之下,也有自己正常的社交生活和合法权益。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来界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监督主体不够明确。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该由谁负责,谁是监督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各种监督力量都难以发挥作用,上级监督力度虽大,但多数情况是鞭长莫及,不易监督;下级则讳莫如深,不敢监督;同级也大多撑台不拆台,一团和气,不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执法机关,因受时间、空间限制,对领导干部的活动情况不易掌握,监督也难于到位;家属及身边人员休戚相关,不去监督。根据问卷调查,群众普遍对“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比较认可,分别达到92%和88%,但这一监督方式的持久性和有效性还需予以保障。

接受监督态度不够端正。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长期以来难以形成一个良性监督氛围。作为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欠缺,抵触心理比较强烈。作为监督人员,有的出于务实的考虑,认为谁都有“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朋友圈,对此监督容易伤了和气,也害怕打击报复。因此大多不愿意过问“八小时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一些,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是不够有力,工作比较滞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信息掌握滞后。监督工作要深入开展,首先信息渠道要全面、畅通。许多时候我们没有把握准“八小时以外”的关键,依然把信息收集的关注点放在领导干部的工作圈,而忽略了各种苗头倾向多发于生活圈、社交圈,导致违纪违法线索的收集存在“盲区”。二是监督方法滞后。目前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还停留于传统的监督思维和方法,不注重监督方法创新,没有结合经济社会的转轨、干部工作生活方式的转变、活动范围空间的拓展,效果不够理想。三是监督制度滞后。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注重干部的工作圈,而忽视了社交圈、生活圈,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没有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监督制度或实施细则。在问卷调查中,45%的调查对象都建议要建立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群众举报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不定期检查制度。四是防范措施滞后。“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关键点在于“防”。但目前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仍然偏重于案发后的惩处,如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都是犯了“病”才被发现,出了问题才查处,对于违纪违法事前、事中的教育惩戒落实得不够,抓早抓小抓预防方面做得不够,使监督陷入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对策与建议

我们认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这种监督时间的延伸和监督空间的拓展是必要的,但不是治本之策;净化领导干部交友圈、生活圈、社交圈是必要的,但不是关键所在。这些,只是作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一种必要的补充。规范领导干部用权,防止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违法行为发生,归根到底还是要从建章立制入手,还是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突出重点对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一要突出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问卷调查显示,38.43%的调查对象认为要重点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以及重点岗位掌握有一定实权的正副职和中层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此类领导干部手握实权,极易被别有用心者在“八小时以外”腐蚀诱惑。要把监督与管理、他律与自律、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突出对有苗头性倾向领导干部的监督。调查结果显示,30.%的调查对象认为要重点加强对此类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防范。对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领导干部,如信访投诉举报比较多,平时工作萎靡不振,热衷于拉关系,经常不在岗的,要取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抓住关键环节。问卷调查中,31.96%的调查对象认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间空间上跨度大,行踪不可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因此,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必须抓住薄弱环节,突出监督重点。要从一些重要节点、重要时期寻找突破口,把工作做在前面。一是重要节点不放过。大多数领导干部在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生病住院、生日寿辰以及重大节日期间,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以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随时向组织部门报告重要事项,但少数领导干部可能难以抵制各种诱惑拉拢。二是重要时期不放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职务升迁、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购项目实施前期、重要案件办理期间以及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等时期,容易出现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大多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完成,因此对这些重要时期加强事前监督显得尤为重要。三是重要区域不放过。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常进出高档酒店餐厅等场所,而这些场所往往都是腐败高发频发的“重灾区”。调查问卷显示,13.08%的调查对象认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腐败包括接受相关单位和人员吃请和高消费。因此,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能放过这些重要地方。

增强监督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家庭监督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领导干部之间要互相加强监督,自觉净化“八小时以外”的“三缘三圈”: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圈、以地缘为基础的邻里圈、以事缘为基础的朋友圈。二是发挥执法部门监督作用。强化公安部门对场所的检查监控,定期不定期在上文提到的一些“重要地方”进行明察暗访,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在公共场所的动态,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三是加强媒体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传播渠道,曝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加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的透明度。同时,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四是发动群众监督。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法方面,得票率最高的选项为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占26.36%。此外,在完善监督制度方面,问卷结果显示,排名前三的选项依次是:群众举报制度(16.61%)、群众举报奖励制度(15.03%)和群众评议制度(13.99%)。因此,建议相关部门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实际情况。同时,可以对外设置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建立长效机制。有23.9%的调查对象则认为,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要靠制度保障监督。因此,要更加注重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群众评议、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二是建立外出活动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因公出差或私事外出都应履行请手续,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汇报活动情况。三是建立“廉内助”教育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廉内助”培训班,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政教育,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良好家风。四是健全惩处问责机制。问卷调查中,认为防治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最有效的办法,选择“要靠惩处震慑,提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规成本”的占28.91%。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的,应严格查处。同时建议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本部门本单位出了问题,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制止纠正的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

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方法探讨论文?

个人不参与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

 我谨以个人名义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1. 严格遵守《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清醒,自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支持配合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 本人从未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也没有充当?保护伞?、加入任何?关系网?的行为。

 3. 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家属、子女不组织、不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不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关系网?,若发现与黑恶势力犯罪有联系的任何事,主动向组织汇报。

 4. 在涉黑涉恶案件侦办过程中,本人保证做到不打听案情、不说情开脱,不通风报信、不徇私枉法,不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对发现和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苗头,及时向相关单位举报。

 5. 在签订本承诺书之后,本人将继续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精神,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并及时向相关单位举报,自觉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如管教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严,致使其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关系网?,或对其问题线索应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移交不报告,被群众举报或上级检查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本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

 6.其他承诺事项:

 承诺人: 年 月 日

如何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抓好基层央行员工 八小时外 监督是推进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通过了解掌握员工社交圈、生活圈、圈的活动情况,消除员工教育监督管理工作的空白点,进而实现员工教育监督管理的 全覆盖 。 八小时外 是相对于工作时间而言的一个概念。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方法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方法探讨全文如下:

摘要: 员工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等,要求员工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必须发生转变,不仅八小时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而且八小时以外也要加强员工的教育和管理。然而,了解并掌握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思想状况和社会动态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难点和薄弱环节。

关键词 :员工 八小时 教育管理 方法 探讨

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无论是教育主体、管理的主体、内容、范围,还是方式、方法都有别于八小时以内,还处于探索阶段,对于这些特点的正确认识与把握至关重要,也是当前搞好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一个前提条件。因此,结合实际,我们积极探索了“五种”机制,实现“五清”的管理目标,确保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1 建立考勤严管机制,八小时内员工管理状况清

考勤的意义是严肃劳动纪律,提升企业效益,提高员工绩效,维护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良好形象。企业建立考勤制度,就需要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勤管理机制,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员工八小时以内的工作状态,而且能够辐射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和管理。基层干部应对不同员工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对于重点关注的员工一定要在考勤上真抓真管,实施“三必问”的对策。重点员工出现缺勤,基层干部第一时间内要与员工本人联络,问出缺勤的原因;然后再与其家属或家庭成员联络,核实员工请事由;最后再通过家人了解员工在家状态和心理活动,建立员工家庭约束管理和单位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员工八小时以内的教育管理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2 建立思想分析机制,八小时外员工思想状态清

通过加强对员工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加速员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稳定员工的思想情绪,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既能教育人、引导人,又能理解人、关心人,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员工的心坎上。结合员工队伍实际,适时开展“两会一结”活动,及时掌握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思想状况。各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员工思想状况座谈会,由党支部书记组织站队干部分时间、分层次、分类别和员工座谈,与员工零距离接触,给员工讲道理,办实事;作业区党群工作组坚持每个季度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召开一次员工思想状况分析会,要求各基层站结合实际汇报本站问题员工的思想变化情况,就如何做好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分析,大家相互沟通、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力争在思想教育工作中做个有心人,时时关心员工的情绪波动、思想变化以及能够及时掌握突发性的特殊情况。

3 建立法制教育机制,八小时外干部责任意识清

抓好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提高员工的自觉性和自制力,保证员工做到社会单位一个样,家里家外一个样,班间班后一个样。这就需要加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机制,不让一个员工掉队,并利用“物、像、影、音”的“四维”教育方式,规范员工一言一行,确保员工八小时以外思维认识清晰,清楚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的道理。一是开展“做遵纪守法员工,共创和谐矿区”主题宣教活动。提升了员工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违纪违法带来社会危害的认识,用客观的事实、翔实的案例分析,给员工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建议;二是开展参观监狱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让员工了解监狱内人员的真实生活、改造经历,以鲜活示例触动员工心灵,在思想上引起震撼。三是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警示教育活动。

4 建立干部家访机制,八小时外员工社会活动清

目前,社会上形形 *** 的诱惑太多,这就很容易导致员工社会活动过于复杂。基层干部有针对性地取了对重点员工实施“一对一”的家访机制,主动深入员工家庭了解情况,与员工配偶或家庭成员谈心交心,全面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在家表现、生活习惯、社会交往等情况,倾听员工家属对企业管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5 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八小时外员工社会关系清

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社会关系较为复杂,了解并掌握他们的社会关系也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前提条件。对于个别重点员工,取基层干部进社群的方法,与社群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了解员工在社群管辖内的主要社会关系和活动状况,进一步掌握员工的社会行为动态。

6 结论

坚持以文化育人,使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取得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一是组织员工参与各种活泼、健康的协会活动。成立健身协会、烹调协会、营养协会等,组织法律、读书、技术革新等讲座,不断引导员工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用有形的文化塑造员工,凝聚员工,鼓舞员工。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高度重视典型示范在做好员工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举办“先、优、模”评选,将各岗位最优秀的员工选出来,用身边的榜样带动身边的人,让员工觉得可亲、可信、可学、可比。三是群团组织扩大员工八小时外工余活动专案。组建自行车协会,利用双休日、节日,组织自行车协会的员工一起外出郊游,既锻炼身体又能享受生活的乐趣。这些大家喜闻乐见、参与面广的集体专案既丰富了员工业余生活,又极大地促进员工思想境界不断提高和升华,为企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党的基本路线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全党必须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必须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如何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如何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分析近年来一些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不难看出,除了有党员干部思想放松警惕、内部监督制约不够完善的原因外,“八小时以外”制约不够、监督乏力也是一个突出的原因。党员干部之所以容易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腐败问题,主要是因为在工作时间内有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而在“八小时以外”,领导不掌握、群众看不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使得一些干部心存侥幸,以至于最终走向犯罪道路。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应成为当前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完善组织监督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合力。要形成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合力,积极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公检法等部门,全面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报告有关情况的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从中发掘案件线索,对涉嫌违纪的,及时取措施。建立并深化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谈心制度,及时了解干部工作、思想和生活状况,对思想波动的及时开展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探索巩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成果,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纳入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内容,增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发挥家庭监督作用,使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受到家庭的有效监督。家庭对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党员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发生的一些细化,家属特别是配偶最易察觉到。因此,应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和鼓励党员干部家属多关心、多过问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当好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当好深明大义的“贤内助、廉内助”,促使党员干部养成高雅的生活情趣,追求高尚的业余爱好。要在党员干部家属中开展“廉内助”教育活动,可以取举办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发放倡议书、发放联系卡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发挥家庭助廉作用。要树立一批“廉内助”典型,进行正面示范教育。加强与党员干部家属的沟通,了解党员干部的兴趣爱好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

把握好重要时间节点和环节,提高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效。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分散性强的特点,以现有的监督力量、监督手段不可能对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以外”进行全方位监督。因此应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充分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监督。要加强对“重要对象”、“重要”、“重要时期”的重点监督,即“八小时以外”有违纪违法苗头的党员干部;党员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的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以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容易导致干部违纪违法的事情;在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逢年过节或党员干部负责重大项目时期等,针对不同人员、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有的放矢,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安徽省四净两规范内容

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从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现状看,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因位于“人前”,“众目暌暌”,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监督往往相对乏力。不少事实表明,领导干部的“三圈”不可能完全剥离,“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生活和社交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将导致权力的腐败。因而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监督的内容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延伸,不断拓展监督的空间。

一、“八小时之外”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在八小时之外,拥有自身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是合理的正常的社会现象,本身无可非议。但从近几年披露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尽管主要是与工作时间内行使权力有关系,但时间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当前,我们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误区,就是把对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点放在了他们的工作环节中,没有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他们的“生活圈”、“社会圈”成为盲点、空白,这就容易导致那些自我约束意识能力差的干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生活作风出现问题。所以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的

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入手,监督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干部个人生活方面。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作风是否正派,有无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等情况。二是个人交往情况。看其八小时之外与什么人交往,是否与“大款”接触过多、过频,是否自觉抵制灰色收入等。三是家庭生活方面。看其对家属子女的要求是否严格,家庭消费与家庭收入是否基本相符,等等。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和特点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公款旅游。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 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敛钱财。染毒近黄。有的领导干部养情人,生活腐化堕落。

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特点:

1、具有较强的隐蔽性。2、寄生性。 3、节令性。

四、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可行性

八小时以外干部的活动范围广泛,具有隐蔽性强等特点,都给监督带来了难度。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把对干部的监督扩展到八小时以外还是有很多有利条件的。一是党中央、中纪委对反腐倡廉的高度重视,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坚持警钟长鸣,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中央今年一月份印发的《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中规定了党员干部有52个不准,其中就有多条是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第十四条要求,“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这就给我们搞好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指明了方向。现在是有了制度和监督实施的主体,需要我们创新一些实施监督的措施。

五、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的途径

针对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变动性等特点,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应从以下各方面着手:

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取学习、宣传、讲座等形式,加深职工群众对落实监督权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觉履行监督职权,从而不断增强责任感。同时要切实维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从制度上保证监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随意剥夺监督者的各种权力,特别要从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使行使监督权的人有安全感。对真实、有效的监督,要给予监督者适当方式的奖励,鼓励人们大胆行使监督权力。

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把对领导干部的多种监督落 到实处。要取公开举报电话,设臵举报信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制度,开通干部监督热线、专人暗中察访和填发通知书责令说明真相等方式,妥善解决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取多种有效的监督形势,使广大干部在业余时间不离组织、在生活社交中不忘党性原则,严格自律,防患于未然。

三是要强化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剖析已经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常常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党纪政纪条规约束之外,拒绝或逃避外部监督。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也是领导干部健康政治生命的必要条件,更是预防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越轨行为发生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须切实把教育作为实施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的侵蚀,时刻清楚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东西拿不得、哪些习气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同时要注意发挥好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及亲属的监督、提醒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贤内助、好子女、廉亲属等教育活动。注意组织他们收看一些反腐倡廉和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的警示片,让他们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承担起监督、提醒的义务。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多层次、立体式的监控,既监督工作圈,又了解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消除“监督空档”的存在。

四是要勇于创新,要把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所谓全方位监督就是将监督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对外经济活动以及八小时之外,“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增加监督力量,配足配强监督人员,专人专事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要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程监督,努力走出一条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干部监督工作新路子。

五是要抓好对监督结果的运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取通告或通报等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对工作监督中发现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任用,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总结表彰,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坚决严肃查处,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使干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使多种监督形成合力,避免出现监督职能重叠或监督“空白区”,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把监督的目光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减少和消除监督“盲区”。

三严三实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2020年

2个准则4个条例是哪些内容是什么意思?两准则四条例主要内容具体是什么内容?我整理了两准则四条例内容具体解读,欢迎阅读!

两准则四条例是哪些内容是什么意思_两准则四条例主要内容_两准则四条例内容具体解读  两学一做学习专栏“两个《准则》”“四个《条例》”(学习纲要)

一、《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纲要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将原来“六个禁令”和“52个不准”的内容,现改为主要是从倡导性角度,内容更为精简,全文298个字,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八条规范”包含:“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除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还加入了对普通党员的规范,分为总则、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正面倡导、重在立德、要求更高,是党员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1.“四个必须”即:

①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②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③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④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八条规范”即: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四个坚持”)

①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②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③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④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

⑤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⑥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⑦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⑧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纲要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重在立规,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六大纪律”,划出了党员干部们不可触碰的底线,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第一编总则

共五章,分为: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含5条具体条款);违纪与纪律处分(含10条具体条款);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含11条具体条款);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含8条具体条款);其他规定(含10条具体条款)。共44条具体条款。

第二编分则(核心内容为“六大纪律”)

共六章,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8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7条具体条款);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含25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含8条具体条款);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3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含4条具体条款)。共85条具体条款。

 

共4条具体条款。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纲要

准则稿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

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

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篇语: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重点和关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坚定理想信念

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人的奋斗精神;必须加强学习。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5、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7、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8、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2、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四、《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学习纲要

分三大板块,共8章、47条。

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五、《中国***问责条例》学习纲要

1.宗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

2.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

3.两个对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

4.三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5.四个原则:

(1)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2)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4)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6.厘清责任:

(1)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主要领导责任。

(3)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重要领导责任。

7.六种问责情形:

(1)党的领导弱化。

(2)党的建设缺失。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

(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8.七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

(1)检查。

(2)通报。

(3)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

(1)通报。

(2)诫勉。

(3)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4)纪律处分。

9.问责权限:

(1)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2)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

(3)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

(4)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10.问责后监督:

(1)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

(2)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

(3)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11.被问责干部处理情况:

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

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12.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13.适用范围: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2)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14.重要意义:

(1)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3)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六、《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学习纲要

《中国***巡视工作条例》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中国***巡视工作、根据《中国***章程》而制定的法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于2009年6月30日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布,于2015年8月3日修订后名称改为《中国***问责条例》正式实施。

意义: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巡视工作责任体系的核心:

1、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2、明确“三个责任人”,即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抓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1、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2、对巡视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责。

3、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好巡视各项工作。

抓组织实施责任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主要职责:

1、落实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巡视力量,认真抓好实施;

2、及时解决巡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领导巡视组深入了解问题,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抓监督责任巡视组失职渎职要追责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

抓成果运用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条例对成果运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1、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

2、纪律检查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相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

3、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办理和组织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

4、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措施。

抓整改落实责任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整改环节着重要完成以下几个步骤:

1、实行签收制。请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向本人和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稿,把责任压给他们,促进尽职尽责。

2、落实“双责任”。党委(党组)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

3、实行“双报告”。被巡视党组织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同时,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有针对性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做好班子成员相关工作等履职情况报告。

4、监督“双公开”。整改情况既要在被巡视地区、单位进行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

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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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八项规定内容有哪些

范例1

 *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三严三实”重要论述,无疑为全面推进廉政清风建设注入一股清泉。古往今来,诸如包拯、海瑞、焦裕禄等官员皆因清正为民而备受百姓爱戴,而类似和绅、雷政富、谷俊山等贪官污吏的倒台则是大快人心,百姓举手称赞。不难看出,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时代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是人民对为官掌政者始终不变的期待。*的三严三实,高屋建瓴,恰如其分地竖起了打造过硬工作作风的重要标杆。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字字珠玑,寓意深远。酣然品读之余,对自己以后的人生有了更多的思考。

 一要巩固宗旨,坚定信念,守护清正廉洁的决心。身为一名公安干警,肩负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任。更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把廉洁从政作为主线,提升自己身为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廉洁为民融入到公安工作全过程。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发自己不竭的工作热情;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使拒绝腐败的决心成为一种本能。

 二要减少应酬,净化“三圈”,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心。身为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我们务必要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身为公安干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减少交际、应酬上带头做表率,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圈”,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同时,加强对亲属的监管,申明底线和划清界线,在家庭会议上强调中央八项规定和各大项禁令,坚决不把个人群带关系和私利掺和到工作中去,防止后院起火。

 三要摒除贪念,修身务实,维护一心为民的恒心。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手中的权利成为居心叵测者眼中发财致富的钥匙。金钱、美色,时刻诱惑着我们。我们务必要严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贪念,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坦坦荡荡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日常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群众疾苦,体会百姓不易,消除不满足、攀比、从众、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务实,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

 党中央正以刮骨疗伤、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力求营造干部清正、清廉、政治清明的和谐社会。这是中央和民意的共振!身为公职人员,借此XX整整衣冠、照照镜子、洗洗澡、看看病,强身健体正当时。

 范例2

 *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政之要、为人准则等等方面,作出了深刻而简明的阐述。

 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加强党性修养要求领导干部要有吃苦耐劳、守得住清贫的精神,对发展中出现的暂时的困难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要有与不良现象作斗争的精神,要有识大体、谋大局的胆识气魄,要有摒小我求大我的精神追求。

 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无论身处何方、心在何时,无论在工作、在生活、在交际,无论与朋友与家人在一起还是一个人独处,心中始终要有盏明灯照亮前行的方向,要每日三省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诚持做人节操,信守师德底线。

 要积极主动、创新创优,要立足岗位,扎实苦干,勤于进取、勇于探索,做到工作不拖拉、事业不消极。要常思主动发展之计,要常想创新创优之方。作为领导干部,还要主动学习,不断充实业务素养、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境界、增强管理水平,要做改革的排头兵,要做创业的马前卒。

 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要怕困难,有困难,才能彰显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要怕问题,有问题,才能展示破解难题的智慧;不要怕矛盾,有矛盾,才能抓住促进事业发展的关键。

 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做老实人,实际上是养成一种习惯,修成一种内涵,形成一种气质,是迎面扑来的一股风,是挥散不去的一种味,是文明,又是文化。说老实话,实际上是流露一种真情,表达一种温暖,传递一种爱心,它不仅是一种有声的语言,更是心与心的无声告白,是对工作的高度负责,是对事业的无限忠诚,是对未来的美好期盼。干老实事,实际上是鼓励一种求上进的品质,锻炼一种求实效的作风,期待一种求发展的夙愿。

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调查研究

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不上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改进检查工作。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局机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局办公室要综合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组织的检查,加强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章会议活动

第六条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以市煤炭工业局名义召开的全市煤炭系统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确需临时安排召开的全市煤炭系统重要会议和活动,时间相近和内容相同的会议应当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者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当尽可能套开或者连续召开。市煤炭工业局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第七条坚持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内部会议要简化领导职务称谓,不作人员介绍,不用“尊敬的”、“重要讲话”等表述。

第八条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发放纪念品。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局有关规定,提前据实提出经费预算报批。不得到无接待能力的基层单位举办会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会场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因地制宜、精简节约;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不设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会议代表合影,不统一发放文具用品。

第九条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以局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和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局办公室审核后报批。除国家明确要求和局统一安排外,原则上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等活动,不举办、不参加需要交费或赞助的各类成果发布、评奖或论坛活动。局属单位确需举办的活动,局领导一般不出席,不挂名、不题词题名,不以个人名义发贺电、贺信。确有必要的,须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第三章文件简报

第十条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总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局规章制度已作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减少多头转发文,禁止一项工作多头或层层发文,防止超规格、超范围和超字数发文。现有简报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发简报。各科室或单位专业性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只呈报党组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市煤炭工业局工作信息原则上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领导同志个人,须按照规定报送市委办公厅、市办公厅,由其根据内容送有关领导同志参阅。要加强文件简报各环节管理,严格文稿和签报审核,规范文件简报格式和报送程序,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精炼、文字简洁。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要精简务实、直奔主题,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报送局办公室,不得直接呈报党组领导。对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必须在1周之内给予答复,需要党组领导审批的文件要在3日之内签批。要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各类简报一律在线报送。

第四章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二条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党组成员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预算管理。一般性考察的参访活动,原则上不组织、不参加,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国(境)任务,要有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具体内容,处理完公务后要及时回国,确需参加的报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章新闻报道

第十三条简化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局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外,党组领导会议活动一般可安排在报纸、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基层一线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电视新闻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第十四条规范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局工作会议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对阳泉地方煤炭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等,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对局领导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确实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室协调通知。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考察调研,不安排随行记者。对报纸和电视新闻没有报道的内容,新闻网和手机报可根据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

第六章公务接待

第十五条接待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上级机关和其他省、市的领导同志和有关公务团组,原则上按照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用桌餐。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烟酒,不使用私人、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我局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和范围。

报销必须有公函、审批表、清单及菜单才能入账。安排自助餐的,可以不用菜单。

第七章工作生活保障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住房有关规定。购买房改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超过一套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退。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并按规定的使用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第十八条按照干部医疗保健规定在阳泉市规定医院就诊,享受医疗保健服务,进行年度体检。如因病情需要赴市外就诊,由市保健办协调安排市外就诊事宜。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工作调动后,应当在1个月内将工资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时间休,外出休应当按照要求提前报告。离家休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八章廉洁自律

第二十一条妥善处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操办婚丧事宜应当文明、节俭、廉洁、从严控制规模,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将相关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接受或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健身活动,不违规出入私人。

第二十三条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家属亲友插手职权范围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以廉洁家风涵养清正党风政风。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局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内部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在外事活动和出国(境)期间收到外方赠送的礼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改进局党组和机关工作作风。局党组成员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作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总部职能,从体制机制上促进作风转变,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切实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

第二十六条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管用、长效的具体落实意见和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前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局办公室。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剖析,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局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1月份通报上年度执行情况并向党组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局党组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局财务部门每年要对局属各单位接待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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