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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什么监督

  • 发布:2024-09-04 19: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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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也曾经指出:“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脱离群众,绝不贪图安逸,绝不以权谋私”。能不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关系着党的建设事业兴衰成败。

党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什么监督

一、强化观念,善于运用制度监督党员干部

加强制度监督是加大标本兼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治本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关键在于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当前,一要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制度。为树立干部职工勤政廉政观念,提高党性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重加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精心筹备廉政党课活动。二是定期组织观看《廉政中国》专题教育片。通过正面教育,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思想。三是积极参加廉政文化作品展。通过参观,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生动而深刻的廉政教育,激发了同志们服务群众,廉洁为民的工作责任感,促使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做到廉洁自律。四是充分利用廉政之窗专栏。适时更新专栏廉政动态、文件规定、警钟长鸣、廉政史鉴板块的内容,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供了廉政文化学习载体,达到了廉政教育的目的。二要建立对权力的制约制度。就党员干部而言,手中都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对每个部门、单位的工作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于是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严格防止滥用职权,保证党员干部的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如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实行购制度,规范购行为;落实财务定期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党员干部的经济活动。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自身的廉洁从政负起责任来。三要建立汇报制度。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干部的联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党员干部向党组织汇报主要有二点:一是主动自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主动自觉地按时向党组织进行汇报,以便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要讲真心话,有一说一,有二谈二,对成绩优点不夸张,对问题缺点不掩盖,不以任何理由进行虚汇报。四要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要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措施、要求,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中,通过组织生活检查党风、党纪情况,切实有效地监督党员干部的言行。

二、积极引导,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在工作中,每个党员干部都具有“双重性”,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既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又有参与监督的权利,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因此,提高党员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关键是要调动每个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必须正确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要注意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教育党员干部了解权利的基本内容,增强参与监督的意识。党员的权利,是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党内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每个党员干部都应严肃慎重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负责地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勇于维护真理,坚持原则。二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参与监督的能力。同志间开展思想交锋或讨论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以理服人,要讲究方法。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从目前情况看,应建立管人、管物、管钱的人相互监督机制,对职责、权力和义务履行情况作出奖惩规定。同时,要教育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自觉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决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监督的特殊人物。

三、拓宽领域,实施全方位过程的监督

在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中,严格落实省纪委“五不准”,变“五不准”为“五自觉”、“五严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并以活动月为契机,加大督查力度,在党员干部活动中,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不仅监督八小时内的“工作圈”,而且要注重监督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从个别党员干部案件看,极大多数往往是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只有不断拓宽监督视野,开辟监督的路子,突出抓好事前、事中监督,做到防范在先,实现关口前移,才能堵塞各种漏洞。八小时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主要涉及的是“外出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第一,对“外出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应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去向和动态,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做到每位外出党员干部与一位在家领导干部保持双向联系,建立党员干部活动制度,确定每月向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使党员干部个人经常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第二,对“生活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取分类指导、分块管理、分步实施的方式,建立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来监督党员干部社区活动情况,从而构成一个从工作圈的管理延伸到生活圈,从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都在组织之中、时时都在管理之中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网络。第三,对“社交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可用聘请政治上可靠、作风上过硬、与本人较熟悉人员担任监察员,随时掌握社交情况,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同时,也可取双向****,使其相互监督、相互管理,达到共勉,使党员干部始终置于党组织的严密监督之下。第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为切实搞好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设了党务公开专栏,在公开内容上,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决议、党组织概况、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生活会、党员发展、年度工作及进展情况等,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重体现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总之,只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才能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密切党员同群众的关系,为国家建设共创佳绩。

如何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心得

发挥好机关党支部作用,必须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才能做好机关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处理好机关党支部建设与机关全面建设的关系。实践证明,哪个机关重视党支部建设,哪个机关的凝聚力、战斗力就强,职能作用就发挥得好。正像有的同志说的那样:“机关全面建设迈大步,离不开一个好支部。”

充分认清机关党支部在机关全面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一是思想政治领导作用。机关党支部工作条例对机关党支部的性质和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最根本的职责就是对本机关实施强有力的思想政治领导,确保党的绝对领导,真正使党的政策在机关得到落实。二是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党章规定,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纳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能有特殊党员。机关党支部负责对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使党员遵守党的纪律规定,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三是团结凝聚激励作用。要完成好机关各项任务,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机关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机关党支部通过了解掌握机关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而团结和带领机关人员完成好各项任务。四是服务保证示范作用。机关党支部作为党在国家各级机关设置的基层组织,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指标要求在机关得到贯彻落实。机关党支部的工作,对下级和基层工作都具有示范作用。

机关党干部要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一是靠目标凝聚。树立永葆党的先进性、创造一流业绩的目标,使每个党员在支部里工作生活有目标、有干头、有奔头。二是靠信任凝聚。凡是涉及机关建设的有关问题,如制订机关建设规划、实施奖励等,要尽量听取和纳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搞领导说了算。三是靠感情凝聚。感情是增强党支部凝聚力的黏合剂。党支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群众谈心交心,对个人遇到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热情帮助,这是凝聚人心最有力的方法。四是靠原则凝聚。党性原则是党支部凝聚力的灵魂,只要坚持党性原则,支部的凝聚力才会有生命力。支委班子成员要做到讲原则不伤害感情、讲感情不违反原则。五是靠形象凝聚。做好机关党支部工作很大程度上要靠人格魅力。党支部书记带头刻苦学习、严于律己、言行一致、淡泊名利,就能够起到规范、激励和凝聚的效应。

其次要处理好机关党支部领导与机关行政领导的关系。调查了解中发现,有的同志对机关党支部领导、机关行政领导的关系还不是很清楚。有的认为两者差不多,没有多大区别;有的开展工作党政不分,党务、政务、业务“一锅煮”;有的以行政领导替代支部领导等。认识不清、关系不明,就会影响机关党支部职能作用的发挥。

注意理清机关党支部领导与机关行政领导的区别与不同。一是领导性质不同。机关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领导的重要组织部分。机关行政领导,主要是行政单位和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同志对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的领导,它的性质不是党的领导。二是领导内容不同。机关党支部领导主要是抓大事、把方向,如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讨论决定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报告;选举支部委员,选举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等。机关行政领导不决定重大问题,主要是对行政工作、业务工作的具体领导。三是领导方式不同。机关党支部领导决定重要问题的方式是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机关行政领导则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个人决定,不进行集体表决。

机关党支部要善于抓大事。一般来说,大事就是机关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带有方向性、决定性、全局性、倾向性的事项。如上级党委决策指示的贯彻执行、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防间保密工作、立功受奖事项等。机关党支部抓大事的主要途径和方法,一是从党的建设法规中把握。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行使5项职权,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履行5项职责。履行好这些职权和职责,就是抓大事。二是从上级指标要求中领悟。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布置的任务、下达的通知要求等,必须贯彻落实。三是从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中捕捉。如经费开支、物资购、评功评奖等。机关党支部处理好这些问题,就是抓大事。

三是要处理好机关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身兼两职,既是机关部门行政、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也是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人。这就要求机关党支部书记必须扮演好两种角色、挑起两副担子、负起两种责任。由于机关工作和机关党务工作是“一肩挑”,容易出现“一头沉”,往往沉到业务工作上,重视抓业务工作,忽视抓党务工作;容易出现“一锅煮”,往往党务、业务不分;容易出现“一言堂”,什么事都由领导说了算。

处理好机关党务工作与机关业务工作的关系,必须充分看到二者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做好党务工作能够有力地促进业务工作。业务工作是靠人来做的,只有从人的思想入手,做好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牵住“牛鼻子”,更好地做好业务工作。因此,合格的机关党支部书记,不仅是业务工作的行家,也是党务工作的行家。

机关党支部书记是机关党支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务党”意识,明确党务工作抓什么、怎么抓,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要求。一是抓班子自身建设。以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加强支部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够团结带领机关人员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党支部班子。二是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各项建设的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实际工作中确保不发生政治性问题。三是抓党委决策的执行。机关是党委的办事机构,机关行政负责人是对行政领导负责,党政负责人对党委负责。机关党支部要抓好党委决策在机关的贯彻执行。四是抓党员教育管理。做好机关党支部工作,必须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的基本方法。主要是管好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也包括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圈”的管理。五是抓单位风气建设。风气正,大家集中精力干工作,出成绩、出干部;风气不正,勾心斗角,产生内耗,影响工作,创不了一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遵守纪律,带头讲原则,带头按规定办事,为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要处理好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化与机关党支部工作科学化的关系。机关党支部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程序和方法,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只有按照规范程序和方法办事,才能提高机关党支部工作科学化水平,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如评功评奖,要按照群众民主推荐、支委会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然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如果不按照程序处理,就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机关党支部成员要熟悉和掌握党支部经常性工作的程序与方法。主要有:成立(改选)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发展党员、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支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处分违纪党员等工作的程序与方法。

谈心谈话情况,乡镇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成份、利益主体、社会组织以及人们的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逐渐扩大,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也趋多元化。面对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带来的种种考验,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灯红酒绿的种种诱惑,干出一些有悖于社会道德、有悖于组织原则、有悖于党纪法规的事来,从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近三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相继查处了14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就占了13名,占科级干部违纪案的93%。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如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等违法违纪案)都一再说明:“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表现。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费。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吃请;有的下乡检查指导工作时吃,同城谈工作也吃;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宴请、赠送或提供的高消费。酒桌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山珍海味、名酒名烟,应有尽有,一顿吃掉上千元。酒足饭饱之后又是跑歌厅、游舞池、洗头泡脚、,甚至接受********。有的在单位有钱时挥霍着吃,单位无钱时赊账吃。无休止的吃喝,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吃垮了酒店,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二是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有的领导干部把公车当私车,本单位的干部下乡或出差办公事只能搭班车,而领导干部的家属办私事或子女上学却动用单位小车接送;有的则借开会、学习之际公款旅游;有的在节日利用公款、公车携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游遍名胜古迹、走遍名山大川、周游“诸侯列国”。

三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获取非法利益。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就是其中的代表。

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钱敛财。如黑龙江省贪官——原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有一次因病住院,在医院里一星期就收受下级“慰问金”240万元。

五是染赌近黄。有的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或贪污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近两年,**县纪委监察局就查处了4名在“八小时以外”参与的科级干部。

六是乱搞关系。有的在外拈花惹草、金屋藏娇、养、包二奶,有的则奸宿,伤风败俗。

七是傍大款傍黑道。有的交朋友时嫌贫爱富,下基层时只访富家,不访穷家。有的与黑道人物称兄道弟,被大款和黑道人物牵着鼻子走,充当其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在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再加上搞腐败的人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二是家族化趋势日益明显。有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受贿索贿,家属也参与其中,对其蜕化变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妻子担当“受贿财政部长”;有的子女“借父权生财”。如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单独或伙同其妻章某、其子丁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

三是节日与喜庆日呈多发性。一是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这些节日是民间走亲访友、请客送礼的高峰期。一些瞄准领导干部权力、想得到领导干部“关照”的人,也以正常的人情往来为掩护,借机向领导干部送去厚礼,进行“感情投资”,而一些爱财的领导干部也会心安理得接受。二是现代日,如五一、国庆、元旦等。这些节日是都市上班族休闲或外出旅游的高峰期,一些心怀不轨者则利用这些日,以邀请领导干部外出旅游的方式变相行贿。二是

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日。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等都是行贿者送钱和受贿者收钱的最好理由。三是调动升迁日。领导干部提拔或调动时,往往是迎来送往最频繁的时期,一些“用心者”也借机送上厚礼“恭贺”,为日后关系奠定基础。因此,“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腐败的“多发时段”,而节日与家庭喜庆日则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不平等竞争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仍处在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完善,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生存竞争的激烈性。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投机者通过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达到规避公平竞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一些心理失衡和私欲膨胀的领导干部则趁机进行“权力寻租”,干起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勾当。

2、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一些领导干部对资产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盲目崇拜,逐渐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整天往返于灯红酒绿、乐池歌榭,沉湎于情场,在不知不觉中被金钱、美色所击倒。

3、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良心理的驱使。一是名利心理。信奉“提升靠活动,关系靠走动”的庸俗“关系学”,为图

个人名利跑门路、拉关系、套近乎,有的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有的则借机卖官;二是放纵心理。认为上班紧张忙碌,下班后理应“放松”、“潇洒”一番,于是不该吃的照吃、不该做的照做,不该玩的照玩、不该拿的照拿、不该收的照收;三是侥幸心理。认为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无权干涉,即使做了不该做的,玩了不该玩的,得了不该得的,只要做得天衣无缝,就不会有人知道。熟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者总有一天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四、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八小时以外”管不住自己而犯错误,原因虽多,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不良心理,不健康的思想起了作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教育。一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四自”教育,使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做到生活上寡欲,行动上慎独;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使领导干部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犯错误,除其自身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上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缺少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范,对其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部门也存在监督执行难的问题,因此要适应形势的需要,抓紧制订一套系统的、有权威性的、操作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理规定。在制定行为规范时应将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道德情操、廉洁自律、人际交往等内容纳入其中,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能为以及违反了该受什么处罚等。当前应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八不许”(不许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许公款进行非公务性的相互吃请和高消费活动;不许从事侵害性钓鱼;不准利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出资安排的观光、旅游;不许参加***组织)等纳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明确规定违反这规定将受何处罚等问题。

3、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凭借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监督手段,很难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因此,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必须实出重点,加强对重点人物、重要时期、重要地点的监督。

第一、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一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以及掌管人、财、物和工程发包、监理、验收等有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这些人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二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作风上已出现问题征兆的干部,如平时工作敷衍了事,上班萎靡不振,下班后精神抖擞,热衷于吃喝穿戴,与一些大款打得火热,与黑道人物交往密切的人。

第二,要

加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一是本地或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二是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发包、监理、竣工验收期;三是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期;四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这些时期多是拉拢感情、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收敛钱财等行为的高发期,强化对这段时期的监督,就抑制了“权力腐败”最重要的发生期。

第三,加强对重要地点的监督。宾馆、饭店、美容厅、歌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场所及领导干部的住宅,这些场所,往往是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吃喝嫖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的重要场所,强化对这些场所的监督,就等到端掉了腐败分子的“交易市场”。

4、强化监督合力,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和一段时间的突出监督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构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第一,要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一是要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都应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防止个人独断专行。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人事选调、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土地批租、产权交易、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等重要环节的决策与监管制度,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从源头预防权力在八小时以外“寻租”。三是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把“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在班子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

第二,强化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监督。提拔干部时,应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干部时,既要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也要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既要考察其工作圈,也要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对“八小时以外”有违纪违法情况反映的,应暂缓提拔;经调查问题较轻的,应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取消提拔资格,并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第三,强化执法部门监督。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美容厅、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发现经营不规范、藏污纳垢的,要予以取缔;发现领导干部从事、等活动的要从严查处,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

第四,强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来源于群众之中、生活于群众之中。生活在领导干部周边的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情况最熟悉。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监督网站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知名人士以及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请他们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情况,立即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汇报。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与领导干部居住地群众联系制度。定期走访领导干部的左邻右舍,了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

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监督对象。

第五,要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要多加宣传,对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德、违纪、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从而警示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经常自警、自省,切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何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加强监督的重要性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问题具有强劲的穿透力,蔓延的辐射性,表露的公开性,侵害的直接性,广大群众对此感受最直接。对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爱护关心干部,避免干部蜕化变质;检察干部只有自身清政廉洁,才能做到公正执法,全体干警只有自觉参与监督,才能使检察队伍更加纯洁化。

1、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教育引导,培养自律意识“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关键在“八小时之内”的教育。

2、创新监督模式。通过与家属签定《廉政责任制》、上门家访、组织廉内助、贤内助评比及以家庭为单位的竞赛活动等,动员家属参与管理,形成合力。

3、找准监督切入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复杂且隐蔽分散,为了及时有效的加强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以重点时期为切入点。

4、健全管理机制。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检风监督问卷制度,每年发出检风监督问卷数百份,收回率为90%。

“官员无隐私”,因此公务员不享有宪法中规定的隐私权正确吗

作风是一个党的性质、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党的纲领、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保持党的纯洁性,核心在于作风纯洁,改进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既是当前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客观要求,又是社会的呼声,更是人民的心声。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给党和国家,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和迫切的战略任务,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以抓学习为切入点,改进领导干部学习风气

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国际形势不断变化,国内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这样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如果不抓紧学习、不抓好学习,不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甚至难以立足于这个时代。当前,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就是工作,就是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使命,只有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才能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那种认为不学习照样能够干工作,不愿意用心学习的想法;那种满足于一知半解,不愿学的态度;那种借口工作忙不去学习或敷衍了事的做法;那种把学习当作装点门面而不是用来推动工作的现象,都是十分错误的,也都是十分有害的。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从领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优化知识结构,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成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提高领导工作的本领,特别是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能力。

二、以抓教育为切入点,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

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其政治水平和道德素质的外在反映。良好作风的形成,仅靠个人自觉是不够的。领导干部的好作风来自领导干部个人的实践锻炼、品德修养,也来自组织的教育管理。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必须坚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逐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使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当前领导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毋庸讳言,与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尤其是经常、严肃、有效的批评规诫还很不够,甚至干部出现的毛病却不敢批评、规诫,而是一味迁就照顾,结果既害了干部本人,又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因此,严把教育管理关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当前党的各级党校必须充分发挥“主阵地”的作用,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到主体内容,让党校这个“大熔炉”把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熔化掉。同时,各级党委要坚持思想教育经常抓、长期抓,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以抓制度为切入点,改进领导干部行为规范

要针对体制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不断加以改革和完善,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来培养和弘扬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这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抓制度建设,一要抓好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带出好的作风。二要完善党内民主、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的听证、公示、咨询等制度,保证科学决策;完善各级党的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票决制;完善党代会制度,推行党代表责任制,实行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党代表的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凡是干部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密,都要予以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三要抓好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建设。重点在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方法上下功夫。在考核内容上,不仅要考核领导干部的才,更要考核领导干部的德。在考核程序上,重点落实考察报告、述职述廉、民意测评、考核谈话、意见反馈等具体措施,不断促使干部考核质量的提高。在考核办法上,要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班子集体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当前与长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提高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水平。四是要树立制度的权威,坚持制度面前平等。特别是对已经出台的制度,要切实抓好落实,对规避制度、违反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必须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四、以抓监督为切入点,改进领导干部廉洁意识

良好作风的形成,离不开个人的不懈努力和组织的教育管理,也离不开必要的监督约束。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上指出:“严格的监督是防止党员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当前抓监督,一要强化以思想教育为基础的自我监督。通过科学理论的灌输、正面典型的激励、反面案件的警示,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要强化以拓宽渠道为途经的群众监督。积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干部的参与机制,形成干部监督管理的强大合力。三要强化以民主集中制为内容的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防止党内议事“一言堂”。四要强化以媒体为手段的舆论监督。通过运用各种舆论工具,特别是大众媒体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监督,真正形成一种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五、以抓宗旨切入点,改进领导干部服务意识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所在。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是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还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这是衡量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思想感情上要贴近群众,职位越高越要注意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体察疾苦,汲取智慧,获得力量。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使各项决策兼顾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既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又兼顾部分群众的特殊要求。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六、以抓勤俭为切入点、改进领导干部节俭意识

生活作风建设。一是要深入进行“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的教育,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奢侈浪费;二是大力倡导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三是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反对和抵制低级趣味的生活方式,始终保持***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四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八小时以内”的“工作圈”要管,“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也要管。管理监督措施应当由虚变实、由粗变细,切实改变目前雷声大、雨点小或只说说而已的状况。对那些置若罔闻、违纪违法、丧失操守原则的腐化堕落分子,应当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领导干部的优良作风是一种崇高的精神,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始终重视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并以此推动党的作风建设,我们党才能永葆纯洁性,永远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不断创造新的伟大辉煌。(作者单位:巴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丰富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

错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公务员同样享有宪法规定的隐私权,比如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扩展资料

《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

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要以县处级以上官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盯住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意见》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和组织部门要严肃执行纪律规定,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不同情况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对未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应当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应当处理的问题而没及时处理,致使小错误酿成大问题,甚至连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人民网-官员只享有“有限”隐私权

如何进一步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89

监督范围不够清晰。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首先要明确监督的范围。但目前各地对“八小时以外”监督尚缺乏统一的认识,工作时间外哪些活动、哪些场所、哪些要素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简单地从时间点来划分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要顾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要考虑到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在法律之下,也有自己正常的社交生活和合法权益。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来界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监督主体不够明确。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该由谁负责,谁是监督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各种监督力量都难以发挥作用,上级监督力度虽大,但多数情况是鞭长莫及,不易监督;下级则讳莫如深,不敢监督;同级也大多撑台不拆台,一团和气,不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执法机关,因受时间、空间限制,对领导干部的活动情况不易掌握,监督也难于到位;家属及身边人员休戚相关,不去监督。

接受监督态度不够端正。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长期以来难以形成一个良性监督氛围。作为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欠缺,抵触心理比较强烈。作为监督人员,有的出于务实的考虑,认为谁都有“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朋友圈,对此监督容易伤了和气,也害怕打击报复。因此大多不愿意过问“八小时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一些,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是不够有力,工作比较滞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信息掌握滞后。监督工作要深入开展,首先信息渠道要全面、畅通。许多时候我们没有把握准“八小时以外”的关键,依然把信息收集的关注点放在领导干部的工作圈,而忽略了各种苗头倾向多发于生活圈、社交圈,导致违纪违法线索的收集存在“盲区”。二是监督方法滞后。目前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还停留于传统的监督思维和方法,不注重监督方法创新,没有结合经济社会的转轨、干部工作生活方式的转变、活动范围空间的拓展,效果不够理想。三是监督制度滞后。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注重干部的工作圈,而忽视了社交圈、生活圈,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没有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监督制度或实施细则。四是防范措施滞后。“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关键点在于“防”。但目前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仍然偏重于案发后的惩处,如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都是犯了“病”才被发现,出了问题才查处,对于违纪违法事前、事中的教育惩戒落实得不够,抓早抓小抓预防方面做得不够,使监督陷入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怎样正确理解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与准确履行职能 服务地方经济的关系

1、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宗旨意识。首先要从抓好思想教育入手,固思想道德防线。不间断地开展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警示教育,使民警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牢记自己的职责,提高民警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遵守禁令、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把严格科学的管理建立在说服教育、启发自觉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启发自觉,把管理与教育融为一体,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个别民警之所以存在八小时外生活圈不严肃、圈过滥、遵纪守法意识淡漠、自我控制力欠缺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偏移、是非美丑不辨。为此,要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学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健康的生活格调、高雅的生活情趣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要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制能力,自觉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做到慎独、慎始、慎微、慎终,切实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

2、完善基础管理机制,增强民警的自我约束能力。抓小、抓早、抓苗头。落实“六必谈”措施,即:民警有违纪

苗头时必谈,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时必谈,民警行为反常、情绪低落时必谈,民警工作有过失时必谈,民警受到组织处分、通报批评后必谈,民警家庭有矛盾时必谈。建立健全民警社会生活监督制约制度,将民警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民警年度综合考核,促使民警增强八小时以外社会生活的自束能力。严格执行制度是贯彻条令条例,实行科学管理、依法治警,加强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民警队伍八小时以外管理的可靠保证。为切实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应制定和完善《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尽量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警思想动态分析会,及时掌握苗头性问题,防患于未然。有必要情况下还可签定民警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责任状,党支部成员每月与民警要谈话一次,切实掌握民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民警每月书面向单位汇报一次八小时以外活动和遵纪情况,重点解决好棘手和倾向性的问题,以促进和带动全局的管理。对查出和发现的苗头或倾向性问题,要本着反复抓、抓反复、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的原则,使民警在八小时以外做到“慎思”“慎行”“慎独”,管住自己,达到不愿、不能、不敢违法违纪的目的,从而逐步提高和加强民警的自我约束能力。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仅仅靠制度来约束是有限度的,而且是远远不够的,要确保民警八小时以外不出问题,必须把工作的着重点始终放在八小时以内强素质、抓养成、树形象上通过培养行为养成来进一步促进

管理更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工作生活中稳抓理想信念教育,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上解决问题,把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其中。拥有崇高的理想信念,是人民警察的立身之本和精神支柱,如果背离了正确的理想信念,就会抵档不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诱惑而蜕化变质。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面对形形的人,往往会有偏离轨道的时候。那么,单位定期开展抓警示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注重日常的警示教育,从各种八小时以外违法乱纪反面典型案例中剖析原因,吸取教训,使民警认清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容易犯错误、跌跟头,启发民警进行自我反思,管住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圈”、“社交圈”。反之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也不是说就微不足道。在对在八小时以外一贯遵纪守法、团结邻里、助人为乐的人和事要大力宣传,浓厚倡导,从而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民警在八小时以外的自控、自勉、自醒、自律。

3、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单位、周边、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通过定期谈心、家庭走访、发放《致民警家属的一封信》和召开民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发动民警家属配合单位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让家属当好监督员,筑牢民警的家庭防线。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仅仅靠自身是不够的,必须严密组织、主动协调,重视发挥周边、民警家庭的作用,使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仍要清醒看到,在当前改革开放和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相应的法制建设都需要一个过程,会给种种消极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由于改革开放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对党的作风建设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一些贪图利益者为追求最大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用种种方式拉拢腐蚀干部;由于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使人们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容易引发一些意志薄弱者心理失衡、私欲膨胀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不够落实;有些不正之风虽经治理但时有反复;有些管理环节和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力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员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但也有极少数人员,不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税款,侵害税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妨害国家税务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税务机关作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总书记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于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

以人为本强化教育,构筑坚固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从宣传教育入手,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加强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于形式多样,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党章》和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决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一要坚持正面灌输。健全学习制度,把抓好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实际出发,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集中培训,举办讲座、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等形式,使干部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要注重典型示范。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典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优质的服务。三要搞好反面警示。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正确对待职务,解决好依法行政问题;正确对待权力,解决好怎样用权问题;正确对待人生,解决好价值取向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要强化自我教育。督促干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差距,摆表现,挖根源、谈危害,并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家庭及社会延伸,使干部不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圈都能够慎独自省。通过系列教育,使每个干部都做到“五珍惜”,即: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构筑坚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建立健全制度,筑牢反腐倡廉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约束力。要从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等环节入手,着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做到权力的规范、科作,不给税务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赌、以权违法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一把手要成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科室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考核,兑现奖惩。要强化过错追究机制,敢于动真碰硬,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建立制约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干部购买私车住房申报制度、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在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例行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和规范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度。

三是要完善征管体制。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作出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的首查责任制,全面推行复查制度;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要建立全员岗位执法责任制体系,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过程中,都能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要按照岗责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人员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尽职、在岗勤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确程度,保证干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对于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追究。对岗位责任人出现违章操作,或未尽岗位职责的要做到严肃追究和查处,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要通过来信来访、领导班子考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特别注重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圈了解和掌握信息。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正确评估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的实现。

三、强化监督,构建反腐倡廉监督网络。

强化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权力的滥用是最大的腐败。失去监督的权力,极易走向腐败。针对不同层次和特点,把多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定期上好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的作用,着力解决廉洁从税等问题。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结合公务员考核和干部考察,对干部进行全面的民主评议,把廉政考核情况与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工作,组织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纳税户走访,问卷调查,发放廉政监督卡设举报电话等形式,从外部对税务人员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四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民主评议行风,纳税服务评价,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廉洁行为公开曝光,督促整改。五是加强纪律监督。对不同岗位的干部行使的事权、财权进行执法监察,建立干部违纪举报制度,认真开展信访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为税不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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