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谈心调研活动,主要目的在于推动组织部门经常性、近距离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通过与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听取大家内心想法,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表现,多方面收集对组织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以看其见识见解,对群众的感情以看其禀性情怀,对待名利的态度以看其境界格局,为人处世方式以看其道德品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看其综合素质,从中考察识别其政治品德和政治素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people.cn/GB/shizheng/14562/20984.html
杭州:干部任职前也应考察生活圈社交圈
2005年07月18日09:40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本报杭州7月17日电 记者陈穆商报道:详细了解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将其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前考察程序,这是杭州市日前推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杭州市委组织部表示,在领导干部任职前考察其生活圈与社交圈,有助于选拔作风上过硬的干部。
根据杭州市委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后在干部任职前考察中,除了对领导干部工作进行考察外,还将通过适当方式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进行延伸考察。主要是到其单位、社区和街坊邻里那里去了解其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表现,了解其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其中,“个人修养”是指生活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主要看领导干部生活态度是否积极向上,兴趣爱好是否健康文明,生活作风是否严谨正派,廉洁自律是否一贯坚持。
“社会交往”包括遵纪守法、公众形象、社会责任、社会公德、交往对象和邻里关系等,主要考察领导干部的社会形象如何,比如,是否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是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日常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结交朋友是否慎重,是否注意身份,邻里关系是否和谐等等。
“家庭生活”是指涉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经济收入等方面的情况,意在了解领导干部对子女教育是否严格,是否尊老爱幼,有无近亲属要求搞特殊化,夫妻关系是否和睦,家庭收入是否正常。
据悉,本《办法》只是杭州这次整体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集中制定出台的8个文件的一个,除此之外,杭州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推出了系列举措。市委组织部表示,制定这些文件,就是为了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从“公开选拔”到“竞争上岗”,再到“民主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无一不是为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办法》出台这些天,社会反响强烈。不少人表示赞许,认为干部任职前都要经过任职考察,出台这项规定,使考察的范围更广泛更全面,值得肯定。同时,也有人提出:这种考察是否会流于形式?如何保证考察的客观、公正?如何使这项工作坚持不懈?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都属于“软件”,很难量化考核,在考察中该如何把握、评价?他们认为,只有这些问题都得到合理的解决,这项制度才能在干部任职考察中真正发挥作用。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18日 第十版)
浙江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盯住官员8小时之外
新华社杭州11月7日电(记者张奇志)业余时间有没有打,邻里关系处理得好不好,朋友圈里都是些什么人……这些工作之余平常生活中的“小事”现在都成了浙江省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浙江省委组织部新近要求全省各地实施的《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 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强调要“深入了解干部的道德修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真实情况”。人们称此举是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私生活”与其“前途”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对领导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三个方面,这份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调研室负责人介绍,组织部门将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到考察对象单位、所在社区、家庭、街坊邻里向有关人员了解被考察对象“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同时还征询考察对象所在地区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组织部门将这些考察结果同工作圈考察的结果结合起来分析、相互印证。此外,为确保结论更全面真实,有关考察工作还要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年度总结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收入申报等相关制度有机结合。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介绍,目前确定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考察重点是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县处级及以下的干部。
浙江省湖州市于2001年在全省率先探索干部“生活圈”和“工作圈”考察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湖州已经对62批1168人次的县局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了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其中,受到谈话诫勉、暂缓使用、取消拟任资格及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达86人,他们中多数存在个人生活不检点、公德意识差、不孝敬长辈等问题。
来源:新华社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成份、利益主体、社会组织以及人们的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逐渐扩大,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也趋多元化。面对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带来的种种考验,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灯红酒绿的种种诱惑,干出一些有悖于社会道德、有悖于组织原则、有悖于党纪法规的事来,从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近三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相继查处了14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就占了13名,占科级干部违纪案的93%。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如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等违法违纪案)都一再说明:“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表现。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费。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吃请;有的下乡检查指导工作时吃,同城谈工作也吃;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宴请、赠送或提供的高消费。酒桌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山珍海味、名酒名烟,应有尽有,一顿吃掉上千元。酒足饭饱之后又是跑歌厅、游舞池、洗头泡脚、,甚至接受********。有的在单位有钱时挥霍着吃,单位无钱时赊账吃。无休止的吃喝,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吃垮了酒店,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二是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有的领导干部把公车当私车,本单位的干部下乡或出差办公事只能搭班车,而领导干部的家属办私事或子女上学却动用单位小车接送;有的则借开会、学习之际公款旅游;有的在节日利用公款、公车携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游遍名胜古迹、走遍名山大川、周游“诸侯列国”。
三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获取非法利益。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就是其中的代表。
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钱敛财。如黑龙江省贪官——原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有一次因病住院,在医院里一星期就收受下级“慰问金”240万元。
五是染赌近黄。有的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或贪污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近两年,**县纪委监察局就查处了4名在“八小时以外”参与的科级干部。
六是乱搞关系。有的在外拈花惹草、金屋藏娇、养、包二奶,有的则奸宿,伤风败俗。
七是傍大款傍黑道。有的交朋友时嫌贫爱富,下基层时只访富家,不访穷家。有的与黑道人物称兄道弟,被大款和黑道人物牵着鼻子走,充当其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在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再加上搞腐败的人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二是家族化趋势日益明显。有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受贿索贿,家属也参与其中,对其蜕化变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妻子担当“受贿财政部长”;有的子女“借父权生财”。如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单独或伙同其妻章某、其子丁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
三是节日与喜庆日呈多发性。一是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这些节日是民间走亲访友、请客送礼的高峰期。一些瞄准领导干部权力、想得到领导干部“关照”的人,也以正常的人情往来为掩护,借机向领导干部送去厚礼,进行“感情投资”,而一些爱财的领导干部也会心安理得接受。二是现代日,如五一、国庆、元旦等。这些节日是都市上班族休闲或外出旅游的高峰期,一些心怀不轨者则利用这些日,以邀请领导干部外出旅游的方式变相行贿。二是
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日。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等都是行贿者送钱和受贿者收钱的最好理由。三是调动升迁日。领导干部提拔或调动时,往往是迎来送往最频繁的时期,一些“用心者”也借机送上厚礼“恭贺”,为日后关系奠定基础。因此,“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腐败的“多发时段”,而节日与家庭喜庆日则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不平等竞争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仍处在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完善,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生存竞争的激烈性。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投机者通过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达到规避公平竞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一些心理失衡和私欲膨胀的领导干部则趁机进行“权力寻租”,干起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勾当。
2、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一些领导干部对资产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盲目崇拜,逐渐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整天往返于灯红酒绿、乐池歌榭,沉湎于情场,在不知不觉中被金钱、美色所击倒。
3、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良心理的驱使。一是名利心理。信奉“提升靠活动,关系靠走动”的庸俗“关系学”,为图
个人名利跑门路、拉关系、套近乎,有的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有的则借机卖官;二是放纵心理。认为上班紧张忙碌,下班后理应“放松”、“潇洒”一番,于是不该吃的照吃、不该做的照做,不该玩的照玩、不该拿的照拿、不该收的照收;三是侥幸心理。认为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无权干涉,即使做了不该做的,玩了不该玩的,得了不该得的,只要做得天衣无缝,就不会有人知道。熟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者总有一天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四、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八小时以外”管不住自己而犯错误,原因虽多,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不良心理,不健康的思想起了作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教育。一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四自”教育,使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做到生活上寡欲,行动上慎独;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使领导干部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犯错误,除其自身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上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缺少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范,对其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部门也存在监督执行难的问题,因此要适应形势的需要,抓紧制订一套系统的、有权威性的、操作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理规定。在制定行为规范时应将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道德情操、廉洁自律、人际交往等内容纳入其中,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能为以及违反了该受什么处罚等。当前应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八不许”(不许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许公款进行非公务性的相互吃请和高消费活动;不许从事侵害性钓鱼;不准利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出资安排的观光、旅游;不许参加***组织)等纳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明确规定违反这规定将受何处罚等问题。
3、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凭借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监督手段,很难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因此,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必须实出重点,加强对重点人物、重要时期、重要地点的监督。
第一、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一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以及掌管人、财、物和工程发包、监理、验收等有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这些人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二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作风上已出现问题征兆的干部,如平时工作敷衍了事,上班萎靡不振,下班后精神抖擞,热衷于吃喝穿戴,与一些大款打得火热,与黑道人物交往密切的人。
第二,要
加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一是本地或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二是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发包、监理、竣工验收期;三是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期;四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这些时期多是拉拢感情、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收敛钱财等行为的高发期,强化对这段时期的监督,就抑制了“权力腐败”最重要的发生期。
第三,加强对重要地点的监督。宾馆、饭店、美容厅、歌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场所及领导干部的住宅,这些场所,往往是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吃喝嫖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的重要场所,强化对这些场所的监督,就等到端掉了腐败分子的“交易市场”。
4、强化监督合力,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和一段时间的突出监督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构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第一,要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一是要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都应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防止个人独断专行。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人事选调、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土地批租、产权交易、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等重要环节的决策与监管制度,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从源头预防权力在八小时以外“寻租”。三是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把“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在班子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
第二,强化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监督。提拔干部时,应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干部时,既要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也要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既要考察其工作圈,也要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对“八小时以外”有违纪违法情况反映的,应暂缓提拔;经调查问题较轻的,应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取消提拔资格,并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第三,强化执法部门监督。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美容厅、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发现经营不规范、藏污纳垢的,要予以取缔;发现领导干部从事、等活动的要从严查处,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
第四,强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来源于群众之中、生活于群众之中。生活在领导干部周边的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情况最熟悉。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监督网站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知名人士以及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请他们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情况,立即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汇报。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与领导干部居住地群众联系制度。定期走访领导干部的左邻右舍,了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
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监督对象。
第五,要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要多加宣传,对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德、违纪、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从而警示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经常自警、自省,切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章,党选拔干部的标准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扩展资料政治标准是干部选拔第一标准。1929年6月,党的六届二中全会提出要以“政治认识、纪律性及对工人阶级利益的牺牲性”为主要标准选拔干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进一步提出了“又红又专”的标准;
19年7月,在青岛视察时指出:“选干部,标准有好多条,主要是两条,一条是拥护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一条是讲党性,不搞派性。”虽然在不同时期我党选拔干部的标准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和时代内涵,但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始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
“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政治上旗帜鲜明跟党走,行动上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阔步前进,才能凝聚成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磅礴力量。
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的第一标准,始终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始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形势下“好干部”五条标准选贤任能,真正把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需要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考察干部。要多方面听取民意,锁定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通过谈心谈话、调研走访、函询电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干部的所言所行;
要近距离接触了解,从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作风状态、在困难问题前的思想想法、在服务群众时的基本态度等多方面了解干部,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突出政治标准,选出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好干部,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政治素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参考资料:
1、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不正确等,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腐败风险。
2、岗位职责风险,是指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腐败风险。
3、业务流程风险,是指因工作业务流程不规范,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腐败风险。
4、制度机制风险,是指因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健全、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约监督,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腐败风险。
5、外部环境风险,是指因行业“潜规则”、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等腐败风险。
扩展资料:
存在的客观原因
1、加强责任心教育,增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如执法大队队员与分队长,分队长与大队长签定了“平安奥运责任书”,将履职情况纳入到对分队及个人的考核中,定期在召集大队全体队员进行廉政情况自查。
2、建立预防职务腐败风险点,如把执法和考核岗位定位为风险点等级的A类,从风险点责任主体、潜在风险、预防措施等方面加以管理,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3、开展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执法大队开展执法队员外出执法在外就餐、执法车辆使用等情况的申报,起到了较好的约束作用。
4、加强案卷制作、专项考核等业务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使执法队员检查执法及检查考核时,能依法办事,避免违法行政。
5、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以消除长期固定辖区执法检查及考核形成的关系网络,实现更优的人力配置。
百度百科——廉洁风险点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加强监督的重要性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问题具有强劲的穿透力,蔓延的辐射性,表露的公开性,侵害的直接性,广大群众对此感受最直接。对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爱护关心干部,避免干部蜕化变质;检察干部只有自身清政廉洁,才能做到公正执法,全体干警只有自觉参与监督,才能使检察队伍更加纯洁化。
1、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教育引导,培养自律意识“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关键在“八小时之内”的教育。
2、创新监督模式。通过与家属签定《廉政责任制》、上门家访、组织廉内助、贤内助评比及以家庭为单位的竞赛活动等,动员家属参与管理,形成合力。
3、找准监督切入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复杂且隐蔽分散,为了及时有效的加强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以重点时期为切入点。
4、健全管理机制。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检风监督问卷制度,每年发出检风监督问卷数百份,收回率为90%。
遵守政治规矩,要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律己”是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能否严以律己,不只涉及个人荣辱,更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律己是自我廉洁的根本,党员干部要自觉约束不合理的欲望,通过正确行使权力,自觉规避错误,通过接受警示教育,自觉增加对贪腐后果的畏惧。
一、律己要在思想上自觉。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而思想上的律己,是最根本的“洗脑”。党员干部要自觉地用先进文化和党的理想信念占领自己的思想高地,不让腐败思想和低级趣味有机可乘。只有思想上律己,才能够经受住各种风浪和诱惑的考验。思想上严以律己,还要做到“三个敬畏”。一是敬畏法治。对法律的敬畏是实现法治的前提,对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敬畏,是对社会文明的敬畏,也是对国家合法性存在价值的敬畏;二是敬畏群众。就是要强化群众观点,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三是敬畏道德。就是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道德底线,规范行为,做到“明大德、守公德”。
二、律己要在学习上自觉。要通过善于学习、勤于学习、重复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加强道德修养。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看得透,要想明白,摆正位,学会看清辨明各色各样的“鱼饵”。党员干部如果放松学习,精神世界就会陷于低级趣味的泥沼,就难以抵挡物欲、权欲的诱惑和“糖衣炮弹”的进攻。
三、律己要在生活上自觉。在新时期,面对物质文化日益丰富的多彩生活,不少党员干部在盲目追求自身生活和发展的道路上,深深陷入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泥沼,逐步滑向腐败和堕落的深渊。党员干部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要合法、合理、合情地处理好八小时外的事情,时刻提醒自己抵制奢华,淡泊名利;要时刻警示自己依法行事,恪守本色,远离低俗。
四、律己要在工作上自觉。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上严以律己,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不朝秦暮楚,不得陇望蜀,不得过且过。除了要时时以党纪国法提醒自己,更要自觉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经常用心算好自由账、经济账、良心账、政治账,把自己的工作、生活和交往都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五、律己要在“四慎”上自觉。一是慎初。就是要把住第一次,守住第一关,与其等到最后“悔不当初”,不如从一开始就严格把关,律己从严。二是慎独。就是在别人看不见、听不到的时候,也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守节不变,内心强大;要坚定不移,始终如一;要能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要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工作和业余时间一样,有监督和无监督一样。三是慎微。就是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开始注意,修身养德,防微杜渐。四是慎情。就是防止为情所累、为情所伤、为情所误,正确对待友情,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和朋友圈,警惕投己所好的腐蚀拉拢,杜绝刮枕边风的曲线行贿。
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也曾经指出:“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脱离群众,绝不贪图安逸,绝不以权谋私”。能不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关系着党的建设事业兴衰成败。
一、强化观念,善于运用制度监督党员干部
加强制度监督是加大标本兼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治本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关键在于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当前,一要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制度。为树立干部职工勤政廉政观念,提高党性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重加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精心筹备廉政党课活动。二是定期组织观看《廉政中国》专题教育片。通过正面教育,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思想。三是积极参加廉政文化作品展。通过参观,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生动而深刻的廉政教育,激发了同志们服务群众,廉洁为民的工作责任感,促使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做到廉洁自律。四是充分利用廉政之窗专栏。适时更新专栏廉政动态、文件规定、警钟长鸣、廉政史鉴板块的内容,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供了廉政文化学习载体,达到了廉政教育的目的。二要建立对权力的制约制度。就党员干部而言,手中都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对每个部门、单位的工作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于是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严格防止滥用职权,保证党员干部的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如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实行购制度,规范购行为;落实财务定期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党员干部的经济活动。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自身的廉洁从政负起责任来。三要建立汇报制度。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干部的联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党员干部向党组织汇报主要有二点:一是主动自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主动自觉地按时向党组织进行汇报,以便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要讲真心话,有一说一,有二谈二,对成绩优点不夸张,对问题缺点不掩盖,不以任何理由进行虚汇报。四要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要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措施、要求,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中,通过组织生活检查党风、党纪情况,切实有效地监督党员干部的言行。
二、积极引导,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在工作中,每个党员干部都具有“双重性”,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既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又有参与监督的权利,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因此,提高党员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关键是要调动每个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必须正确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要注意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教育党员干部了解权利的基本内容,增强参与监督的意识。党员的权利,是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党内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每个党员干部都应严肃慎重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负责地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勇于维护真理,坚持原则。二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参与监督的能力。同志间开展思想交锋或讨论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以理服人,要讲究方法。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从目前情况看,应建立管人、管物、管钱的人相互监督机制,对职责、权力和义务履行情况作出奖惩规定。同时,要教育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自觉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决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监督的特殊人物。
三、拓宽领域,实施全方位过程的监督
在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中,严格落实省纪委“五不准”,变“五不准”为“五自觉”、“五严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并以活动月为契机,加大督查力度,在党员干部活动中,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不仅监督八小时内的“工作圈”,而且要注重监督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从个别党员干部案件看,极大多数往往是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只有不断拓宽监督视野,开辟监督的路子,突出抓好事前、事中监督,做到防范在先,实现关口前移,才能堵塞各种漏洞。八小时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主要涉及的是“外出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第一,对“外出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应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去向和动态,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做到每位外出党员干部与一位在家领导干部保持双向联系,建立党员干部活动制度,确定每月向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使党员干部个人经常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第二,对“生活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取分类指导、分块管理、分步实施的方式,建立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来监督党员干部社区活动情况,从而构成一个从工作圈的管理延伸到生活圈,从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都在组织之中、时时都在管理之中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网络。第三,对“社交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可用聘请政治上可靠、作风上过硬、与本人较熟悉人员担任监察员,随时掌握社交情况,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同时,也可取双向****,使其相互监督、相互管理,达到共勉,使党员干部始终置于党组织的严密监督之下。第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为切实搞好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设了党务公开专栏,在公开内容上,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决议、党组织概况、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生活会、党员发展、年度工作及进展情况等,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重体现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总之,只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才能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密切党员同群众的关系,为国家建设共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