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灰灰分享 > 慢生活 > 体制内女性,该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才能做到切换自如呢?

体制内女性,该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才能做到切换自如呢?

  • 发布:2024-09-20 00:56:20
  • 67次

合理分配时间、精力,将时长固定化酶。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工作为主导,尽可能在办公室解决好必须做的工作,不带工作到家里做。即便需在家中工作,也得等家人休息后再处理。遇有突发状况,要提前通电话告之家人,分配好家人的生活。八小时之外以家庭为主导,尤其是节日日尽量避免出门,别忘记关键节日和老公孩子的生日。?

体制内女性,该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才能做到切换自如呢?

挑选一份有弹性的工作。如果可能的话,找一份有弹性工作的时间工作,这样你就可以更加好的教育孩子。有一些老总甚至还会容许他的职工在家里工作,例如:迟早接送或者小孩不在学校的时长,拥有弹力工作你就会更便捷照顾和教育孩子了。为孩子找一个好的照顾者。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日托或学校可以让你安心。自然,最好是在你家的周边,那样你会感觉比较轻松。

女士结婚后进入职场,也是正常的一件事情,如分配有效,并不能影响家庭。个人感觉女士仅有有着了自己的工作及其生活圈,才能做到真正在家里有地位,维持家庭的平稳。但如果由于工作,造成家中小孩子没人带或是影响到了正常家中生活节奏感是不会提升家庭纠纷。所以建议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家近,工作时长相对稳定的工作企业,这样就能二者兼顾了。

提早为第二天的早晨充分准备。不必每天早晨手忙脚乱的去影响小孩早晨要穿的衣服,或是在有限的早上时间里还需要确定吃什么早餐。反而是需在前天晚上就决定好,并备好孩子的衣服和早饭的原材料。把所有家人活动和幽会放到日历上。如你有用以工作的线上日历,那请将家庭活动也一起标明在工作线上日历上。这将保证你记得陪孩子的时间,并规划好自己的时间,以防你错过了或晚到陪孩子的时间.

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存在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要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包括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干部的“绩”。

1、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情况。重点是监督干部品德是否高尚,能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平时的言行举止是否与身份相符;是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家庭、邻里是否和睦;是否从严规范自身行为,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交际圈”能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警,慎微慎独。

2、工作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积极进取,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是否及时转变角色,适应岗位;是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统筹规划能力、掌控实施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统揽全局的能力,是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是否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班子团结;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并接受群众监督;是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在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勤奋敬业,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勤奋敬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岗位缺失和占岗不履职;是否专心工作,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能否按要求参加集体学习和各种会议,是否优质高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4、履行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本单位提供保障服务是否到位,职能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能否按照单位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分管工作,能否按时、保质地完成承担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是否存在“到岗不作为、作为不出力、出力不尽责、尽责无效果”的问题。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廉洁从政;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是否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是否执行干部管理规定,是否履行干部使用程序,是否存在用人上的限制或报复行为。

法律依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实行)》 第四条 省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第五条明确,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党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什么监督

监督范围不够清晰。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首先要明确监督的范围。但目前各地对“八小时以外”监督尚缺乏统一的认识,工作时间外哪些活动、哪些场所、哪些要素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简单地从时间点来划分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要顾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要考虑到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在法律之下,也有自己正常的社交生活和合法权益。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来界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监督主体不够明确。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该由谁负责,谁是监督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各种监督力量都难以发挥作用,上级监督力度虽大,但多数情况是鞭长莫及,不易监督;下级则讳莫如深,不敢监督;同级也大多撑台不拆台,一团和气,不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执法机关,因受时间、空间限制,对领导干部的活动情况不易掌握,监督也难于到位;家属及身边人员休戚相关,不去监督。

接受监督态度不够端正。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长期以来难以形成一个良性监督氛围。作为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欠缺,抵触心理比较强烈。作为监督人员,有的出于务实的考虑,认为谁都有“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朋友圈,对此监督容易伤了和气,也害怕打击报复。因此大多不愿意过问“八小时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一些,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是不够有力,工作比较滞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信息掌握滞后。监督工作要深入开展,首先信息渠道要全面、畅通。许多时候我们没有把握准“八小时以外”的关键,依然把信息收集的关注点放在领导干部的工作圈,而忽略了各种苗头倾向多发于生活圈、社交圈,导致违纪违法线索的收集存在“盲区”。二是监督方法滞后。目前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还停留于传统的监督思维和方法,不注重监督方法创新,没有结合经济社会的转轨、干部工作生活方式的转变、活动范围空间的拓展,效果不够理想。三是监督制度滞后。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注重干部的工作圈,而忽视了社交圈、生活圈,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没有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监督制度或实施细则。四是防范措施滞后。“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关键点在于“防”。但目前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仍然偏重于案发后的惩处,如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都是犯了“病”才被发现,出了问题才查处,对于违纪违法事前、事中的教育惩戒落实得不够,抓早抓小抓预防方面做得不够,使监督陷入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如何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也曾经指出:“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脱离群众,绝不贪图安逸,绝不以权谋私”。能不能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关系着党的建设事业兴衰成败。

一、强化观念,善于运用制度监督党员干部

加强制度监督是加大标本兼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治本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关键在于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当前,一要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制度。为树立干部职工勤政廉政观念,提高党性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重加强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精心筹备廉政党课活动。二是定期组织观看《廉政中国》专题教育片。通过正面教育,弘扬正气,鼓舞斗志,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思想。三是积极参加廉政文化作品展。通过参观,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生动而深刻的廉政教育,激发了同志们服务群众,廉洁为民的工作责任感,促使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做到廉洁自律。四是充分利用廉政之窗专栏。适时更新专栏廉政动态、文件规定、警钟长鸣、廉政史鉴板块的内容,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供了廉政文化学习载体,达到了廉政教育的目的。二要建立对权力的制约制度。就党员干部而言,手中都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对每个部门、单位的工作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于是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严格防止滥用职权,保证党员干部的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如实行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民主化;实行购制度,规范购行为;落实财务定期审计监督,切实履行党员干部的经济活动。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党员干部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自身的廉洁从政负起责任来。三要建立汇报制度。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干部的联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党员干部向党组织汇报主要有二点:一是主动自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主动自觉地按时向党组织进行汇报,以便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要讲真心话,有一说一,有二谈二,对成绩优点不夸张,对问题缺点不掩盖,不以任何理由进行虚汇报。四要坚持组织生活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要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措施、要求,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中,通过组织生活检查党风、党纪情况,切实有效地监督党员干部的言行。

二、积极引导,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在工作中,每个党员干部都具有“双重性”,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既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又有参与监督的权利,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因此,提高党员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关键是要调动每个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必须正确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义务和权利的关系,要注意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教育党员干部了解权利的基本内容,增强参与监督的意识。党员的权利,是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党内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每个党员干部都应严肃慎重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负责地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勇于维护真理,坚持原则。二是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参与监督的能力。同志间开展思想交锋或讨论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以理服人,要讲究方法。发挥党员干部在监督中的主体作用,行使民主权利创造条件。从目前情况看,应建立管人、管物、管钱的人相互监督机制,对职责、权力和义务履行情况作出奖惩规定。同时,要教育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自觉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决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监督的特殊人物。

三、拓宽领域,实施全方位过程的监督

在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中,严格落实省纪委“五不准”,变“五不准”为“五自觉”、“五严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并以活动月为契机,加大督查力度,在党员干部活动中,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不仅监督八小时内的“工作圈”,而且要注重监督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从个别党员干部案件看,极大多数往往是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中出现的问题。因此,只有不断拓宽监督视野,开辟监督的路子,突出抓好事前、事中监督,做到防范在先,实现关口前移,才能堵塞各种漏洞。八小时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主要涉及的是“外出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管理。第一,对“外出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应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去向和动态,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做到每位外出党员干部与一位在家领导干部保持双向联系,建立党员干部活动制度,确定每月向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使党员干部个人经常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第二,对“生活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取分类指导、分块管理、分步实施的方式,建立党员干部社区联系制度,来监督党员干部社区活动情况,从而构成一个从工作圈的管理延伸到生活圈,从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都在组织之中、时时都在管理之中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网络。第三,对“社交圈”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可用聘请政治上可靠、作风上过硬、与本人较熟悉人员担任监察员,随时掌握社交情况,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同时,也可取双向****,使其相互监督、相互管理,达到共勉,使党员干部始终置于党组织的严密监督之下。第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为切实搞好党务公开工作,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开设了党务公开专栏,在公开内容上,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决议、党组织概况、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生活会、党员发展、年度工作及进展情况等,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确保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重体现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总之,只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才能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密切党员同群众的关系,为国家建设共创佳绩。

谈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成份、利益主体、社会组织以及人们的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逐渐扩大,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也趋多元化。面对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带来的种种考验,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灯红酒绿的种种诱惑,干出一些有悖于社会道德、有悖于组织原则、有悖于党纪法规的事来,从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近三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相继查处了14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就占了13名,占科级干部违纪案的93%。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如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等违法违纪案)都一再说明:“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表现。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费。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吃请;有的下乡检查指导工作时吃,同城谈工作也吃;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宴请、赠送或提供的高消费。酒桌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山珍海味、名酒名烟,应有尽有,一顿吃掉上千元。酒足饭饱之后又是跑歌厅、游舞池、洗头泡脚、,甚至接受********。有的在单位有钱时挥霍着吃,单位无钱时赊账吃。无休止的吃喝,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吃垮了酒店,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二是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有的领导干部把公车当私车,本单位的干部下乡或出差办公事只能搭班车,而领导干部的家属办私事或子女上学却动用单位小车接送;有的则借开会、学习之际公款旅游;有的在节日利用公款、公车携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游遍名胜古迹、走遍名山大川、周游“诸侯列国”。

三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获取非法利益。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就是其中的代表。

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钱敛财。如黑龙江省贪官——原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有一次因病住院,在医院里一星期就收受下级“慰问金”240万元。

五是染赌近黄。有的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或贪污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近两年,**县纪委监察局就查处了4名在“八小时以外”参与的科级干部。

六是乱搞关系。有的在外拈花惹草、金屋藏娇、养、包二奶,有的则奸宿,伤风败俗。

七是傍大款傍黑道。有的交朋友时嫌贫爱富,下基层时只访富家,不访穷家。有的与黑道人物称兄道弟,被大款和黑道人物牵着鼻子走,充当其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在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再加上搞腐败的人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二是家族化趋势日益明显。有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受贿索贿,家属也参与其中,对其蜕化变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妻子担当“受贿财政部长”;有的子女“借父权生财”。如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单独或伙同其妻章某、其子丁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

三是节日与喜庆日呈多发性。一是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这些节日是民间走亲访友、请客送礼的高峰期。一些瞄准领导干部权力、想得到领导干部“关照”的人,也以正常的人情往来为掩护,借机向领导干部送去厚礼,进行“感情投资”,而一些爱财的领导干部也会心安理得接受。二是现代日,如五一、国庆、元旦等。这些节日是都市上班族休闲或外出旅游的高峰期,一些心怀不轨者则利用这些日,以邀请领导干部外出旅游的方式变相行贿。二是

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日。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等都是行贿者送钱和受贿者收钱的最好理由。三是调动升迁日。领导干部提拔或调动时,往往是迎来送往最频繁的时期,一些“用心者”也借机送上厚礼“恭贺”,为日后关系奠定基础。因此,“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腐败的“多发时段”,而节日与家庭喜庆日则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不平等竞争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仍处在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完善,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生存竞争的激烈性。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投机者通过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达到规避公平竞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一些心理失衡和私欲膨胀的领导干部则趁机进行“权力寻租”,干起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勾当。

2、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一些领导干部对资产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盲目崇拜,逐渐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整天往返于灯红酒绿、乐池歌榭,沉湎于情场,在不知不觉中被金钱、美色所击倒。

3、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良心理的驱使。一是名利心理。信奉“提升靠活动,关系靠走动”的庸俗“关系学”,为图

个人名利跑门路、拉关系、套近乎,有的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有的则借机卖官;二是放纵心理。认为上班紧张忙碌,下班后理应“放松”、“潇洒”一番,于是不该吃的照吃、不该做的照做,不该玩的照玩、不该拿的照拿、不该收的照收;三是侥幸心理。认为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无权干涉,即使做了不该做的,玩了不该玩的,得了不该得的,只要做得天衣无缝,就不会有人知道。熟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者总有一天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四、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八小时以外”管不住自己而犯错误,原因虽多,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不良心理,不健康的思想起了作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教育。一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四自”教育,使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做到生活上寡欲,行动上慎独;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使领导干部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犯错误,除其自身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上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缺少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范,对其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部门也存在监督执行难的问题,因此要适应形势的需要,抓紧制订一套系统的、有权威性的、操作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理规定。在制定行为规范时应将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道德情操、廉洁自律、人际交往等内容纳入其中,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能为以及违反了该受什么处罚等。当前应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八不许”(不许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许公款进行非公务性的相互吃请和高消费活动;不许从事侵害性钓鱼;不准利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出资安排的观光、旅游;不许参加***组织)等纳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明确规定违反这规定将受何处罚等问题。

3、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凭借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监督手段,很难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因此,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必须实出重点,加强对重点人物、重要时期、重要地点的监督。

第一、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一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以及掌管人、财、物和工程发包、监理、验收等有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这些人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二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作风上已出现问题征兆的干部,如平时工作敷衍了事,上班萎靡不振,下班后精神抖擞,热衷于吃喝穿戴,与一些大款打得火热,与黑道人物交往密切的人。

第二,要

加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一是本地或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二是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发包、监理、竣工验收期;三是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期;四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这些时期多是拉拢感情、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收敛钱财等行为的高发期,强化对这段时期的监督,就抑制了“权力腐败”最重要的发生期。

第三,加强对重要地点的监督。宾馆、饭店、美容厅、歌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场所及领导干部的住宅,这些场所,往往是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吃喝嫖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的重要场所,强化对这些场所的监督,就等到端掉了腐败分子的“交易市场”。

4、强化监督合力,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和一段时间的突出监督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构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第一,要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一是要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都应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防止个人独断专行。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人事选调、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土地批租、产权交易、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等重要环节的决策与监管制度,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从源头预防权力在八小时以外“寻租”。三是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把“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在班子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

第二,强化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监督。提拔干部时,应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干部时,既要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也要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既要考察其工作圈,也要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对“八小时以外”有违纪违法情况反映的,应暂缓提拔;经调查问题较轻的,应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取消提拔资格,并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第三,强化执法部门监督。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美容厅、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发现经营不规范、藏污纳垢的,要予以取缔;发现领导干部从事、等活动的要从严查处,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

第四,强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来源于群众之中、生活于群众之中。生活在领导干部周边的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情况最熟悉。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监督网站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知名人士以及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请他们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情况,立即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汇报。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与领导干部居住地群众联系制度。定期走访领导干部的左邻右舍,了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

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监督对象。

第五,要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要多加宣传,对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德、违纪、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从而警示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经常自警、自省,切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何改进纪律作风,充分发挥职能职责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消极的腐败现象,损害党和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个别地方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势必对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产生极大地危害。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这说明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没有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  抓好风廉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目前,我国仍处于从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处在逐步确立过程,新旧体制交替、新旧观念转变之中,产生腐败现象的各种诱发因素还仍然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各种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所以,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仍然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特别是十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任务后,就更显示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新形势下,笔者从三个方面来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从“生命”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坚持反腐败斗争,是密切党同人民联系的重大问题。中国***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和组织者,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完成。因此,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我们的改革和建设才能顺利推进;只有赢得人民群众的依赖和拥护,党的领导地位才能得到巩固和加强。只要人心向着党,党就有力量,生机勃勃,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有希望。为此,我们要坚决防止三种情况出现,一是不听党的话,只听“老板”的话;二是不顾家庭美德,在外寻花问柳;三是班子缺乏原则性,腐败就会愈演愈烈。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廉洁自律的用人导向,对不廉洁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断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实效意识、表率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才能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我们的党才会有更强大的生命力,才能构建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从”形象”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一个人、一个政党、一个国家,都有一个形象问题。党的形象好坏,取决于党是否同人民群众保持联系,联系的程度深不深,取决于是否能获取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度和支持率高不高。要树立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就是要抓住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个实质问题。只有抓住了这个问题,才能抓住根本、抓住关键。要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战略高度,认真学习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把党的作风建设与经济工作和各项业务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狠抓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四个坚持、四个反对”,即一是坚持按标准接待,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树立新形象;反对违规消费,奢侈浪费。二是坚持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积极争取外援,促进永善发展;反对闭关自守,夜郎自大,守株待兔,坐享其成。三是坚持讲团结、顾大局,看主流,谋发展,促稳定,维护良好的形象;反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怕担风险,以偏概全,任意夸大。四是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查实情,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一切为了基层,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发展;反对坐而论道,当官做老爷,衙门作风,瞎指挥,乱评比,乱摊派。  (三)、从“力量”谈密切联系群众的紧迫性。人民群众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只有把关注民生、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做好了,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才能无往而不胜。联系群众密不密切,就要看是不是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时刻放在心上,是不是关心群众疾苦,心系群众,是不是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就要求每个***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落实基本国策、扶贫攻坚等工作中,都应当“常怀为民之心,常听为民之言,常举为民之措,同情群众,理解群众,善待群众,并竭诚帮助,竭诚待下”,为群众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把贴民心、暖民心、顺民心、聚民心、安民心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时刻为群众雪中送炭,不为自己锦上添花。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政治基础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内容。要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就必须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人民群众看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更直观的是看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矛盾,必须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解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顺群众情绪,消除党群干之间不和谐因素。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党风政风影响和带动社会风气,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和管理,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水平和廉洁从政意识,才能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风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向前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本身就是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经验,也是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能够为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从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从而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1、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思想支配行为,纪律约束言行,加强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构筑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一是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慎微、慎权、慎欲、慎独,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圈”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想办法,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建立健全反腐长效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必须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有效发挥制度的“防火墙”作用。首先,要本着继承和创新的原则,整合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其次,要对照党纪政纪条规自查自纠,找出现有制度和机制中存在的弊端,加以改进。第三,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3、规范干部从政行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抓好行政审批权。本着“能减则减”的原则,大力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对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依纪依法加以规范。二抓好干部选任权。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干部政绩考察评判制度,探索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干部选拔制度。三抓好物资分配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用法律和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在分配中的行为,以有效防止权力的不正当使用。  4、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进党风政风好转。近年来,在党中央、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认真落实中央反腐倡廉的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顺群众情绪,清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它是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中应有之义,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中,我们应树立三种意识,做到三个结合,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从而更效地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应树立三种意识  1、树立服务发展意识。实践证明,社会要发展,离不开资金、人才、技术等发展要素的支持。这些要素是否能够引进来、留得住,关键在环境。因此,我们要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深入开展纠风治乱、效能监察、源头治理等工作,着重抓好“四个优化”:一是既优化政策环境求“活”,严肃党的政策,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得以正确落实。二是优化法制环境求“严”,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如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等。三是优化人文环境求“信”,以建立诚信为龙头,以完善管理机制、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为手段,加快信用建设步伐,带动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四是优化服务环境求“效”,通过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各类投诉问题的处理等措施,促进职能转变,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树立“唯民”意识。树立“唯民”意识,就是要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亲民爱民意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一方面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群众称心,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吸引力。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教育,使广大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真正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畅通民情渠道,让群众舒心,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凝聚力。做到始终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动态。以入户访谈、问卷调查、设立民情室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同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及时快捷地发现和处理矛盾,使群众生活在一片和谐温馨的氛围之中。  3、是树立“团队”意识。团队是战斗的堡垒,思想上齐心,工作中合力是成功的基础。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群策群力,步调一致,优势互补,携手共进。日常工作定岗定责,严格考核;阶段性重点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逐步形成一整套灵活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应做到三个结合  1、与党委、中心工作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切实发挥“三个作用”:即根据党委、的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工作中心,积极发挥好服务作用;保证党委、重点工作的落实,积极发挥好监督作用;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发挥好参谋作用。  2、与工作延伸相结合。农村与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战场,而随着新农村和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社区干部在三产收入、生育指标审批等方面掌握了一定的权利,这些权力运用得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为此,我们要以加强基层农村与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出发点,以密切党群关系为切入点,以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为着力点,通过抓规范、抓重点、抓制度、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农村、社区延伸和扩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3、与先进文化相结合。要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积极挖掘文化优势,开展廉政歌曲、、小品等文化作品的创作,认真开展“丹青助反腐,彩图道民心”、“廉政清风长廊”、“小手拉大手——红领巾助廉”、评选“廉内助”、“廉洁文明家庭”等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增强群众的廉政意识,从而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从“领导”走向“民众”,进一步扩大党风廉政建设的覆盖面,  总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将其纳入建设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立足长远、着眼现实,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消除腐败现象,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来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从而加速推进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建设。

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仍要清醒看到,在当前改革开放和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市场机制的形成和相应的法制建设都需要一个过程,会给种种消极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由于改革开放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对党的作风建设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一些贪图利益者为追求最大利益,往往会不择手段,用种种方式拉拢腐蚀干部;由于分配方式的多样化,使人们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容易引发一些意志薄弱者心理失衡、私欲膨胀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不够落实;有些不正之风虽经治理但时有反复;有些管理环节和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力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绝大多数人员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但也有极少数人员,不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贪污、挪用税款,侵害税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妨害国家税务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艰巨性,既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又要不断坚定信心。税务机关作为经济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如何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课题。

总书记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现象得于滋生漫延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

以人为本强化教育,构筑坚固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必须从宣传教育入手,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加强干部队伍的反腐倡廉教育,要立足于形式多样,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党章》和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决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一要坚持正面灌输。健全学习制度,把抓好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实际出发,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集中培训,举办讲座、个人自学、统一测试等形式,使干部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要注重典型示范。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反腐倡廉典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文明、优质的服务。三要搞好反面警示。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正确对待职务,解决好依法行政问题;正确对待权力,解决好怎样用权问题;正确对待人生,解决好价值取向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要强化自我教育。督促干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找差距,摆表现,挖根源、谈危害,并把反腐倡廉教育向“八小时”之外、家庭及社会延伸,使干部不仅在工作圈,而且在生活圈、社交圈和圈都能够慎独自省。通过系列教育,使每个干部都做到“五珍惜”,即: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构筑坚固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建立健全制度,筑牢反腐倡廉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约束力。要从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等环节入手,着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制度,就是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使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做到权力的规范、科作,不给税务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权受赌、以权违法等行为制造制度空隙,从源头上预防。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一把手要成为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定期述职、述廉、议廉、评廉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科室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考核,兑现奖惩。要强化过错追究机制,敢于动真碰硬,对不正之风敢抓敢管敢查处,有效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建立制约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考廉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廉政奖金制度、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干部购买私车住房申报制度、八小时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在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财务例行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在干部管理方面,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察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和规范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落实干部交流轮岗等制度,完善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探索实行干部任期制度。

三是要完善征管体制。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作出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稽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的首查责任制,全面推行复查制度;通过完善征管体制,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是建立执法责任机制。要建立全员岗位执法责任制体系,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岗位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责任、量化指标,做到以事设岗,以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操作要求,使业务操作过程中,都能符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要按照岗责体系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使每一个岗位人员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尽职、在岗勤政,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的正确程度,保证干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对于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追究。对岗位责任人出现违章操作,或未尽岗位职责的要做到严肃追究和查处,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原则,畅通信息渠道。要通过来信来访、领导班子考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特别注重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圈了解和掌握信息。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分析,对获取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正确评估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相关措施,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的实现。

三、强化监督,构建反腐倡廉监督网络。

强化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权力的滥用是最大的腐败。失去监督的权力,极易走向腐败。针对不同层次和特点,把多种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党内生活制度,定期上好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的作用,着力解决廉洁从税等问题。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结合公务员考核和干部考察,对干部进行全面的民主评议,把廉政考核情况与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工作,组织监察人员深入企业、纳税户走访,问卷调查,发放廉政监督卡设举报电话等形式,从外部对税务人员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四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民主评议行风,纳税服务评价,优化投资环境等活动,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干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廉洁行为公开曝光,督促整改。五是加强纪律监督。对不同岗位的干部行使的事权、财权进行执法监察,建立干部违纪举报制度,认真开展信访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全方位防止有法不依,为税不廉问题的发生。

阅读全文阅读全文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