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成份、利益主体、社会组织以及人们的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逐渐扩大,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也趋多元化。面对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带来的种种考验,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灯红酒绿的种种诱惑,干出一些有悖于社会道德、有悖于组织原则、有悖于党纪法规的事来,从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近三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相继查处了14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就占了13名,占科级干部违纪案的93%。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如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等违法违纪案)都一再说明:“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表现。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
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费。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吃请;有的下乡检查指导工作时吃,同城谈工作也吃;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宴请、赠送或提供的高消费。酒桌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山珍海味、名酒名烟,应有尽有,一顿吃掉上千元。酒足饭饱之后又是跑歌厅、游舞池、洗头泡脚、,甚至接受********。有的在单位有钱时挥霍着吃,单位无钱时赊账吃。无休止的吃喝,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吃垮了酒店,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二是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有的领导干部把公车当私车,本单位的干部下乡或出差办公事只能搭班车,而领导干部的家属办私事或子女上学却动用单位小车接送;有的则借开会、学习之际公款旅游;有的在节日利用公款、公车携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游遍名胜古迹、走遍名山大川、周游“诸侯列国”。
三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获取非法利益。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就是其中的代表。
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钱敛财。如黑龙江省贪官——原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有一次因病住院,在医院里一星期就收受下级“慰问金”240万元。
五是染赌近黄。有的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或贪污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近两年,**县纪委监察局就查处了4名在“八小时以外”参与的科级干部。
六是乱搞关系。有的在外拈花惹草、金屋藏娇、养、包二奶,有的则奸宿,伤风败俗。
七是傍大款傍黑道。有的交朋友时嫌贫爱富,下基层时只访富家,不访穷家。有的与黑道人物称兄道弟,被大款和黑道人物牵着鼻子走,充当其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在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再加上搞腐败的人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二是家族化趋势日益明显。有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受贿索贿,家属也参与其中,对其蜕化变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妻子担当“受贿财政部长”;有的子女“借父权生财”。如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单独或伙同其妻章某、其子丁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
三是节日与喜庆日呈多发性。一是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这些节日是民间走亲访友、请客送礼的高峰期。一些瞄准领导干部权力、想得到领导干部“关照”的人,也以正常的人情往来为掩护,借机向领导干部送去厚礼,进行“感情投资”,而一些爱财的领导干部也会心安理得接受。二是现代日,如五一、国庆、元旦等。这些节日是都市上班族休闲或外出旅游的高峰期,一些心怀不轨者则利用这些日,以邀请领导干部外出旅游的方式变相行贿。二是
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日。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等都是行贿者送钱和受贿者收钱的最好理由。三是调动升迁日。领导干部提拔或调动时,往往是迎来送往最频繁的时期,一些“用心者”也借机送上厚礼“恭贺”,为日后关系奠定基础。因此,“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腐败的“多发时段”,而节日与家庭喜庆日则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不平等竞争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仍处在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完善,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生存竞争的激烈性。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投机者通过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达到规避公平竞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一些心理失衡和私欲膨胀的领导干部则趁机进行“权力寻租”,干起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勾当。
2、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一些领导干部对资产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盲目崇拜,逐渐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整天往返于灯红酒绿、乐池歌榭,沉湎于情场,在不知不觉中被金钱、美色所击倒。
3、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良心理的驱使。一是名利心理。信奉“提升靠活动,关系靠走动”的庸俗“关系学”,为图
个人名利跑门路、拉关系、套近乎,有的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有的则借机卖官;二是放纵心理。认为上班紧张忙碌,下班后理应“放松”、“潇洒”一番,于是不该吃的照吃、不该做的照做,不该玩的照玩、不该拿的照拿、不该收的照收;三是侥幸心理。认为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无权干涉,即使做了不该做的,玩了不该玩的,得了不该得的,只要做得天衣无缝,就不会有人知道。熟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者总有一天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四、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八小时以外”管不住自己而犯错误,原因虽多,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不良心理,不健康的思想起了作用。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教育。一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四自”教育,使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做到生活上寡欲,行动上慎独;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使领导干部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犯错误,除其自身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上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缺少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范,对其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部门也存在监督执行难的问题,因此要适应形势的需要,抓紧制订一套系统的、有权威性的、操作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理规定。在制定行为规范时应将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道德情操、廉洁自律、人际交往等内容纳入其中,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能为以及违反了该受什么处罚等。当前应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八不许”(不许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许公款进行非公务性的相互吃请和高消费活动;不许从事侵害性钓鱼;不准利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出资安排的观光、旅游;不许参加***组织)等纳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明确规定违反这规定将受何处罚等问题。
3、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由于领导干部“八小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凭借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监督手段,很难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因此,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必须实出重点,加强对重点人物、重要时期、重要地点的监督。
第一、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一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以及掌管人、财、物和工程发包、监理、验收等有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这些人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二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作风上已出现问题征兆的干部,如平时工作敷衍了事,上班萎靡不振,下班后精神抖擞,热衷于吃喝穿戴,与一些大款打得火热,与黑道人物交往密切的人。
第二,要
加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一是本地或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二是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发包、监理、竣工验收期;三是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期;四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这些时期多是拉拢感情、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收敛钱财等行为的高发期,强化对这段时期的监督,就抑制了“权力腐败”最重要的发生期。
第三,加强对重要地点的监督。宾馆、饭店、美容厅、歌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场所及领导干部的住宅,这些场所,往往是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吃喝嫖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的重要场所,强化对这些场所的监督,就等到端掉了腐败分子的“交易市场”。
4、强化监督合力,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和一段时间的突出监督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构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第一,要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一是要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都应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防止个人独断专行。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人事选调、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土地批租、产权交易、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等重要环节的决策与监管制度,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从源头预防权力在八小时以外“寻租”。三是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把“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在班子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
第二,强化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监督。提拔干部时,应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干部时,既要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也要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既要考察其工作圈,也要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对“八小时以外”有违纪违法情况反映的,应暂缓提拔;经调查问题较轻的,应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取消提拔资格,并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第三,强化执法部门监督。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美容厅、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发现经营不规范、藏污纳垢的,要予以取缔;发现领导干部从事、等活动的要从严查处,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
第四,强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来源于群众之中、生活于群众之中。生活在领导干部周边的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情况最熟悉。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监督网站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知名人士以及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请他们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情况,立即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汇报。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与领导干部居住地群众联系制度。定期走访领导干部的左邻右舍,了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
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监督对象。
第五,要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要多加宣传,对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德、违纪、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从而警示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经常自警、自省,切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党员加强作风建设 工作总结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工作标准,解决突出问题,营建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根据区纪检监察第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上级指示和街道实际,制订街道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三个基础?,不断凝聚力量
一是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强化其他党政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和村(社区)党支部(总支)的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大格局。
二是队伍建设。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加强街道纪工委委员队伍建设,加大村(社区)纪检委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的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活力。9月份,街道集中组织纪检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三是教育引导。定期集中组织理想信念、党风廉政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强对?三湘风纪?、?廉洁长沙?、?清风南城?等公众微信号的学习管理,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指示,不断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加强?三个监督?,牢牢把握大局
一是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着力纠正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知敬畏等问题;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风气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雁过拔毛?、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省委七次全会决定明确的16种情况,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三是财物监督。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找准财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重大资金使用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分管领导、责任人和相关当事人的工作责任,确保不出问题。
三、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提升效能
一是信息掌控。全面推广?互联网+?监督,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信息;广泛开展?廉洁家访?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特别是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等情况的掌握。
二是问题整改。以区委巡察为契机,加强问题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一系列问题,将专门进行认真梳理,并分类明确责任,加强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从严从快查处,不断提高巡察震慑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发展。
三是制度健全。深刻吸取朱拉练案件教训,从基层组织建设、村(社区)日常事务管理、项目建设、?三资?管理、财务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广泛查找问题,结合上级指示要求和街道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系列 规章制度 ,及时堵塞漏洞,强化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工作实效。
四、突出?三个重点?,严肃查处问题
一是重点时节。突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加强作风督查,实行节前提醒、节中督查、节后通报。对一般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违纪行为,坚持严肃处理并通报,力求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是重点领域。严肃查处精准扶贫、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重点关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保障性住房及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清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三是重点线索。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狠抓初信初访办理,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私分滥发、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执纪问责,绝不袒护隐瞒;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迁就。 篇二:2018年,五莲县综合执法局按照县委、县总体部署要求,以党的建设统领指导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托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工作推动城管执法向乡镇延伸辐射,全力打造全省文化市场暨?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深入开展教育、洗砂、矿山、旅游秩序等各领域行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和队伍形象,综合执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突出党建统领作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是夯实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以?党建建队、制度固队、正气带队、攻坚强队、服务兴队、廉洁保队?为队伍建设核心,突出党的领导、廉政监督、党员带头在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力构建?综合执法用心、五莲百姓舒心?工作局面。同时,取上班前组织集体学、工作中组织户外学、下班后党员自行学的灵活学习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各项工作,?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个人答题率100%,得分始终排名全县第一。二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托全县集中治理?中梗阻?行动,全面推行督查考核制度,对党建、业务、作风、纪律等各项工作督查评议,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局面,激发能动性。全年共通报批评8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评选较差科室队3个、较差个人4人。三是深入改进工作作风和素质能力。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党建、学纪律、学业务,不断提升整体素质水平;成立?女子法律法规宣讲队?广泛开展宣讲系列活动,发放资料25万多份。
二、以全市城市管理考核为标准,推进城管执法精细化、全域化
围绕中央环保督导要求、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标准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市容环境行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向乡镇延伸辐射,从城区抽调精兵强将,会同各乡镇执法中队理顺规范城镇容貌秩序,全面整治户外广告牌匾、乱贴乱画、乱堆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2018年,共依法处罚店外经营2.1万多起,拆除违规广告牌匾、公交站牌4200多块,清理乱堆乱放等1.6万多处、乱贴乱画2.4万多处,粉刷残垣断壁和墙面8.3万平方米,依法规范非机动车停放2.2万多辆次,依法清理僵尸车120余辆、强制拖离34辆,不文明祭祀整治成效明显。
三、以三年治违收尾攻坚战和?三无?创建为抓手,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围绕省卫星图斑类项目、化工类企业项目、乡村振兴、全域康养旅游等省市重点违建,开展攻坚治理行动,三年累计完成9087处、145.6万平方米,全面完成全省三年违法建设治理任务。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落实《五莲县违法建设监督管理责任制规定》和长效管理机制,积极争创无违建区县、无违建乡镇、无违建村居(社区)?三创建?活动,打造树立违建治理先进典型。2018年,争创?无违建?乡镇3个、?无违建?社区(村居)26个。
四、以?扫黄打非?进基层先进示范点创建为重点,全面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整治
进一步完善芙蓉社区工作站设施建设,新建九仙山风景区工作站、宋家村社区工作站,芙蓉社区工作站被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山东省?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深入开展净网?、?清源?、?护苗?、?秋风?、?固边?琴岛?和谐?等专项行动,全力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查处文化市场案件15件,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移交重大案件线索3条,成功协助市破获《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政热点一本通》知识产权侵权一案。
五、以违建和矿山石材治理为重点,优化项目招引环境秩序
一是迅速清理重点工程涉及违法建设,保障项目推进。对乡村振兴、全域康养旅游、田园综合体等省市重点项目涉及的违建第一时间摸排核实、快速拆除。全年配合潮河、街头、叩官、松柏、于里、高泽、五莲山风景区等乡镇拆除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涉及违建134处2.32万多平方米。
二是依法开展矿山石材专项治理,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以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违法洗砂?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土地卫片等为重点。先后立案查处违法占地案件51起、非法矿洗砂案件33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没收各类建筑用砂11820立方,圆满完成82处违法洗砂企业?两断三清?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北京、杭州、新疆、甘肃开展招商工作,氧源气体项目(石材业用氧节能增效)目前已达成意向,概算投资4000万元,近期签约开工。
六、以专项执法行动为依托,全面开展各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围绕学前及民办教育机构、河道行洪安全、农业畜牧非洲猪瘟等重点领域,开展各项执法行动。2018年依法关停民办教育机构73处、强制关停1处;责令关停学前教育机构19家;民办教育机构执法成为全市典型;排查河道42条、排除影响行洪安全问题79处;查处农业畜牧违法案件8起。
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二是全面争创无违法建设先进乡镇,积极争创无违建县。全面完成三年治违任务基础上,继续深入摸排死角违建,突出乡镇驻地历史遗留违建治理,结合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全面清理驻地违法建设。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达到创建无违建标准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组织验收,年底前全部乡镇争创为?无违建?乡镇,全县争创无违建先进县。
三是继续创新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同步抓好五大文化市场监管整治。进一步明确?扫黄打非?基层站点的任务、标准和工作内容,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有效依托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推进基层站点建设,全力争创全国优秀示范点。全面开展?扫黄打非?、网络文化、市场、广电传媒、版权保护等五大市场监管整治,大力推进全员素养提升工程和执法监管推进工程,创新开展软件版权、广告传媒、网络视听、艺术品经营等关键领域执法行动,全力维护文化发展软环境。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各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实施开展旅游、国土、水利、农业、畜牧、教育、民政、商务等各领域综合执法专项行动,组织最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鲁纪干 基本情况
强化制度保障,内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建章立制这个关键,健全完善上下统一、基本完备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出台《省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并汇编《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自身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选编》,印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二是健全工作运行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抓重点部位和重要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和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临沂、泰安和滨州市纪委、监察局把规范办案程序作为重点,建立了县(市、区)纪委交叉办案、案件审理助辩等制度。淄博和枣庄市纪委、监察局突出责任追究这一关键,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关于规范机关干部外出行为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等,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的通知》,严格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录用,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职责分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监督。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和情况通报制度。
创新监督方式,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些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内部监督机制。一是查访回访。枣庄市山亭区、淄博市淄川区和滕州市纪委、监察局定期开展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的明察暗访,做到抓查访、常督促,抓回访、常提醒。临沂市兰山区纪委、监察局推行公务活动情况监督回访反馈制度,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委厅机关、派驻机构综合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取多种方式对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派驻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一些市、县探索建立了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机构副组长以上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廉政情况。
注重夯实基础,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加强教育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年一个主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整个队伍呈现出积极向上、奋发努力、风清气正的良好状态,反腐倡廉建设公众满意度稳步上升。
存在问题
认识不够到位。少数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存有“怕出丑”的心态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
制度不够完善。目前各级已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往往碍于情面不能够从严处理,影响了监督效果。
监督主体不统一。有的把管理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支部),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监督机构,没有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开展工作,监督主体和责任不明确、不规范。
体制机制不健全。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
对策建议
切实增强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的认识,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着力提高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二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针对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等执纪执法办案重点部门和线索初核、立案、移送、销案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廉洁。推行执纪执法办案回访制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三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的监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筑牢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拓展监督内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确保其秉公执纪、文明执纪,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一要完善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优势,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管理力度。强化上级纪委监督责任,探索上级纪委派员指导、监督并参与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等措施。二要健全完善本级机关的内控机制。明确干部室和机关党组织作为内部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使之积极介入执纪执法活动,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强化一岗双责制,以各级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督贯穿于执纪执法和队伍建设始终。完善机关内设机构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互通信息、加强配合、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三要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使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研究制定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监督工作办法,明确下级纪委在职权范围内对上级纪委的监督职责。探索实行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机关室主任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执纪执法、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述职和评议活动。
不断丰富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一要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在纪检监察机关的落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干部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报告制度、办案问讯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二要拓宽监督途径。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巡视、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与案件检查、信访举报、干部人事等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内部监督实效。三要完善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机制。将内部监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体系,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评定。四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造成过错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一、关于“慵懒症”的自查 1、存在的问题
关于“慵懒症”,通过认真对照文件进行比对,自查认为我确实存在有一定的“慵懒表现”,主要症状是:在专业发展上没有一直严格要求自已,在专业发展上存在有一定的自满情绪。认为在高校已经工作十七年了,特别是在晋升高级实验师之后,认为目前的水平完全可以应付工作,因此很多时候不愿意下苦功夫去继续提高业务水平,一定程度上缺乏吃苦精神和耐性,存在不必再去找着学的思想,因此,在工作上安于现状,近年来做出来的成绩相对有限,这是与整个长江大学创建国内一流高校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的慵懒现象。
2、整改措施
通过贯彻落实单位开展“慵懒症”治理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个人按照相关制度、原则,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治庸、治懒、治散”的相关精神,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了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未来针对自己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 刻若学习,振奋精神,提高工作水平。
自觉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与岗位进行学习,扎实深入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强自己的才干,展示自已的工作能力,在单位真正发挥出一名高级实验师应有的作用,用自己的光和热去服务师生。
2) 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活力。 大胆地投身到工作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不墨守陈规、不固步自封、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真理、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新思想、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关于“圈子文化”的自查 1、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实际生活中,面临有各种利益上的影响,因此,偶尔会存在有希望借助原工作单位的熟人,老乡等社会关系,来处理一些私人事情的情况,交往多了,也存在有融入到一定的圈子,以期方便今后办理一些事情的想法。虽然没有真正的去做任何可能违备原则的事情,但确实在心里想过。?
2、整改措施
对此,我感觉到很惭愧,在今后,我一定牢记自己的身份,以一名合格党员的要求时刻提醒自己,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有想融入“圈子”,希望利用“圈子”来达到私利的想法。
具体而言,我希望今后在自己的人际交往中,能做到以下几点: 1) 净化“工作圈”
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应该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关系,协调一致,不能搞哥们义气等市侩关系和违背党的纪律要求的其他关系,要坚决
杜绝以同乡同学分亲疏等以人划线的人身依附现象,防止工作关系庸俗化。
2) 净化“生活圈”。
要随时提醒自己,常上廉政课,常敲自律钟,常鸣反腐笛,站在对自己和同事负责的角度,把握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到领导在场与不在场一个样,八小时以外与八小时以内一个样,监督和不监督一个样。
3) 净化“朋友圈”。
广交朋友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要看清楚自己,应该和谁交朋友、怎么交朋友就显得非常重要。要谨慎、冷静交友,从善交友,否则,一旦交友不慎,就有可能悔恨终身。
通过对照学校文件进行认真自查,我认为在“人情风”“慵懒症”“圈子文化”等方面,我整体而言是守住了底线的。但是,通过仔细反思,我认为在行为和思想上还存在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通过自查、自省,我明白了自己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严格按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努力在思想和行为上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力争做一名优秀的***员。
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从细节入手,狠抓部分单位、部门和干部中存在的慵、懒、散、慢、玩、浮等不良习气,加大问责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对干部实行严格管理要求。如,市委、市作出的决策部署,对反应迟钝、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全市有39个部门被取消这一资格。对每周五举办的领导干部知识讲座,严格实行会议签到,对缺席、迟到、早退、不带笔记本的干部,会议结束当场进行通报,并要求次日向市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情况说明。这些举措,对干部产生了较大的触动,促进了全市党员干部的作风好转。
抓制度强保障。制定下发了市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1+4”配套文件和《2013—2015年大理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大理市委组织部随机调研制度(试行)》、《大理市委组织部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暂行办法》、《大理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将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制定了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了发展村集体经济100万元扶持资金,落实了党建工作经费乡镇党委15万元、村2万元、社区5万元等指标,安排了50万元农村困难党员帮扶资金,并列入下年财政预算。今年共安排各项党建资金1891万元。
抓管理强监督。一是积极探索扩大干部考察工作外延,把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情况与“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表现结合起来,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的真实表现。二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时部署、同步运行,结果相互印证、相互补充。三是强化组织监督力度。充分运用公示、试用、组织谈话、诫勉等组织行为,加强了对干部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四是严肃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许官送官”、“跑风漏气”、“拉票贿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及“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坚持标准考核、选拔干部。五是增强监督合力。畅通来信来访、“12380”专用举报电话等群众监督渠道,加强举报受理和查核工作,强化信访举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
抓教育强素质。高度重视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专题培训和经常培训相结合。今年以来共培训干部4261人次。2013年年3月,举办了为期9天共3期的市管干部培训班,共培训科级干部622名。6月,举办了为期3天的村干部培训班,共培训村干部509名。7月,举办了为期2天的大理市村(社区)常务书记体验式培训班,共培训常务书记70名。9月,举办了为期15天的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干部55人。开设了大理市领导干部知识讲座,一周举办一次,邀请省、州知名专家学者,分专题对全市副科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共举办5期,共培训干部3000多人次。
抓班子强队伍。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广开门路,广开言路,举贤不避亲,注重在基层、一线和重点工作中检验和使用干部,探索试行了“无任用推荐、有任用考核”的干部考察任用机制,注重实绩考核和群众公论,注重优化年轻干部、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结构,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今年选派了15人。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和急需实用的原则,今年1—11月,按照市委安排,共完成人事调整6个批次,共涉及310人次,其中,提拔227人,轮岗60人,其他23人。
抓基层强基础。一是抓实基层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全市通过整体新建、改扩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先后投入9000多万元,在全州率先实现517个村民小组(自然村)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二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研究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和五年发展规划,财政每年投入14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扶持空壳村和薄弱村,力争到2015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2万元以上。全市空壳村49个,今年试点推进10个。三是大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切实加强换届后乡镇和村“两委”领导班子建设,高扬“两面旗帜”,擦亮“三块牌子”,管好“两支队伍”(痕迹管理),抓实晋位升级,推进随机调研常态化,强化培训,完善制度,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提升。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加强监督的重要性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问题具有强劲的穿透力,蔓延的辐射性,表露的公开性,侵害的直接性,广大群众对此感受最直接。对检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进行监督是为了更好地爱护关心干部,避免干部蜕化变质;检察干部只有自身清政廉洁,才能做到公正执法,全体干警只有自觉参与监督,才能使检察队伍更加纯洁化。
1、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教育引导,培养自律意识“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关键在“八小时之内”的教育。
2、创新监督模式。通过与家属签定《廉政责任制》、上门家访、组织廉内助、贤内助评比及以家庭为单位的竞赛活动等,动员家属参与管理,形成合力。
3、找准监督切入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复杂且隐蔽分散,为了及时有效的加强对检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以重点时期为切入点。
4、健全管理机制。制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行检风监督问卷制度,每年发出检风监督问卷数百份,收回率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