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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实施八小时外监管

  • 发布:2024-09-20 02: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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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八小时以外也要讲纪律守规矩。每位党员干部要严格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按照好干部标准要求自己,严格按照党章党规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慎独慎行、内外如一,不做"双面人”,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审慎处理好八小时以外的私人生活,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游离于组织之外。要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交往要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心中要有把戒尺,以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自己,要严守政治红线和为官底线,不能超越党纪国法的警戒线。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约谈,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着眼于抓早抓小抓平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切实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从严从重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充分发挥警示效应,从严执纪,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反对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用严格的监督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要高举问责利剑,把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从严从实,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如何有效实施八小时外监管

法律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两准则四条例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吧,同时里面的内容也有很多人想知道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两准则四条例是指什么不同,希望你们喜欢。

 两准则四条例指的不同点

 白果镇集中学习“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

3月13日上午,白果镇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开展 “两准则四条例”专题学习活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巡视工作条例》、《中国***问责条例》。《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工作规则(试行)》。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的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写好 学习心得 ,在学习过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忠实履职,将准则、条例落实到自身工作中去,以认真较真、从严从实的态度,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守住纪律“底线”,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一名真正的合格的***员。

两学一做学习专栏 “两个《准则》”“四个《条例》”(学习纲要)

 一、《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学习纲要

《中国***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将原来“六个禁令”和“52个不准”的内容,现改为主要是从倡导性角度,内容更为精简,全文298个字,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八条规范”包含:“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除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还加入了对普通党员的规范,分为总则、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正面倡导、重在立德、要求更高,是党员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1.“四个必须”即:

①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②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③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④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 “八条规范”即: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四个坚持”)

①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②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③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④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

⑤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⑥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⑦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⑧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纲要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重在立规,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六大纪律”,划出了党员干部们不可触碰的底线,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第一编 总 则

共五章,分为: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含5条具体条款);违纪与纪律处分(含10条具体条款);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含11条具体条款);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含8条具体条款);其他规定(含10条具体条款)。共44条具体条款。

第二编 分 则 (核心内容为“六大纪律”)

共六章,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8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7条具体条款);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含25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含8条具体条款);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含13条具体条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含4条具体条款)。共85条具体条款。

第三编 附 则

共4条具体条款。

图解(略,详见附件)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纲要

准则稿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

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 经验 、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

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开篇语: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重点和关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坚定理想信念

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人的奋斗精神;必须加强学习。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

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 报告 制度;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5、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党员、干部必须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7、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8、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1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2、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教育 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四、《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学习纲要

分三大板块,共8章、47条。

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列了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图解(略,详见附件)

 五、《中国***问责条例》学习纲要

1.宗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

2.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

3.两个对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 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

4.三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5.四个原则:

(1)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2)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4)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6.厘清责任:

(1)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

(2)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主要领导责任。

(3)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重要领导责任。

7.六种问责情形:

(1)党的领导弱化。

(2)党的建设缺失。

(3)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

(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8.七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

(1)检查。(2)通报。(3)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

(1)通报。(2)诫勉。(3)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4)纪律处分。

9.问责权限:

(1)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2)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

(3)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

(4)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10.问责后监督:

(1)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

(2)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

(3)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11.被问责干部处理情况:

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

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12.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13.适用范围: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2)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14.重要意义:

(1)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3)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六、《中国***巡视工作条例》学习纲要

《中国***巡视工作条例》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中国***巡视工作、根据《中国***章程》而制定的法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于2009年6月30日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布,于2015年8月3日修订后名称改为《中国***问责条例》正式实施。

意义: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巡视工作责任体系的核心:

1、落实“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2、明确“三个责任人”,即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抓主体责任 党委“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1、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2、对巡视工作,党委要坚决负责,主要领导要带头尽责,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责。

3、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配合“一把手”落实好巡视各项工作。

抓组织实施责任 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主要职责:1、落实党中央和同级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巡视力量,认真抓好实施;2、及时解决巡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领导巡视组深入了解问题,确保党委决策落地。

条例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抓监督责任 巡视组失职渎职要追责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巡视组要拓展监督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视检查“两个责任”中。

抓成果运用责任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条例对成果运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1、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

2、纪律检查机关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责成相关纪检监察室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明确具体的,要及时研究提出纪律审查意见。

3、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办理和组织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巡视办反馈。

4、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巡视组移交的专题报告,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处理 措施 。

抓整改落实责任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整改环节着重要完成以下几个步骤:

1、实行签收制。请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向本人和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稿,把责任压给他们,促进尽职尽责。

2、落实“双责任”。党委(党组)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

3、实行“双报告”。被巡视党组织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同时,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有针对性抓好反馈意见落实、做好班子成员相关工作等履职情况报告。

4、监督“双公开”。整改情况既要在被巡视地区、单位进行通报,又要向社会公开。

对巡视整改不力、腐败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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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政是公务员从政的什么标准

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归根结底是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而违纪违法行为很多都始于监管相对缺乏的“八小时以外”。由于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复杂而隐蔽,成为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也是监督的难点。近期,广东省惠州市纪委调研组取网上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

从统计情况看,这次网络调查问卷共有130名干部群众参与。近80%受访者认为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很有必要;分别有12.5%、16.41%、28.91%的受访者认为本地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工作“一般”、“较差”、“很差”。可见,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持续关切与“八小时以外”监督落实难、见效难、突破难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凸显。总的来说,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还较薄弱,有的甚至是空白,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监督范围不够清晰。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督,首先要明确监督的范围。但目前各地对“八小时以外”监督尚缺乏统一的认识,工作时间外哪些活动、哪些场所、哪些要素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简单地从时间点来划分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既要顾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要考虑到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在法律之下,也有自己正常的社交生活和合法权益。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来界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监督主体不够明确。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应该由谁负责,谁是监督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各种监督力量都难以发挥作用,上级监督力度虽大,但多数情况是鞭长莫及,不易监督;下级则讳莫如深,不敢监督;同级也大多撑台不拆台,一团和气,不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执法机关,因受时间、空间限制,对领导干部的活动情况不易掌握,监督也难于到位;家属及身边人员休戚相关,不去监督。根据问卷调查,群众普遍对“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比较认可,分别达到92%和88%,但这一监督方式的持久性和有效性还需予以保障。

接受监督态度不够端正。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长期以来难以形成一个良性监督氛围。作为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比较欠缺,抵触心理比较强烈。作为监督人员,有的出于务实的考虑,认为谁都有“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朋友圈,对此监督容易伤了和气,也害怕打击报复。因此大多不愿意过问“八小时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一些,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是不够有力,工作比较滞后,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信息掌握滞后。监督工作要深入开展,首先信息渠道要全面、畅通。许多时候我们没有把握准“八小时以外”的关键,依然把信息收集的关注点放在领导干部的工作圈,而忽略了各种苗头倾向多发于生活圈、社交圈,导致违纪违法线索的收集存在“盲区”。二是监督方法滞后。目前对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还停留于传统的监督思维和方法,不注重监督方法创新,没有结合经济社会的转轨、干部工作生活方式的转变、活动范围空间的拓展,效果不够理想。三是监督制度滞后。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注重干部的工作圈,而忽视了社交圈、生活圈,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没有建立一套操作性强的监督制度或实施细则。在问卷调查中,45%的调查对象都建议要建立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群众举报制度、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群众评议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不定期检查制度。四是防范措施滞后。“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关键点在于“防”。但目前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仍然偏重于案发后的惩处,如近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都是犯了“病”才被发现,出了问题才查处,对于违纪违法事前、事中的教育惩戒落实得不够,抓早抓小抓预防方面做得不够,使监督陷入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对策与建议

我们认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这种监督时间的延伸和监督空间的拓展是必要的,但不是治本之策;净化领导干部交友圈、生活圈、社交圈是必要的,但不是关键所在。这些,只是作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一种必要的补充。规范领导干部用权,防止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违法行为发生,归根到底还是要从建章立制入手,还是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突出重点对象。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一要突出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问卷调查显示,38.43%的调查对象认为要重点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以及重点岗位掌握有一定实权的正副职和中层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此类领导干部手握实权,极易被别有用心者在“八小时以外”腐蚀诱惑。要把监督与管理、他律与自律、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突出对有苗头性倾向领导干部的监督。调查结果显示,30.%的调查对象认为要重点加强对此类干部“八小时以外”的防范。对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领导干部,如信访投诉举报比较多,平时工作萎靡不振,热衷于拉关系,经常不在岗的,要取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抓住关键环节。问卷调查中,31.96%的调查对象认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间空间上跨度大,行踪不可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因此,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必须抓住薄弱环节,突出监督重点。要从一些重要节点、重要时期寻找突破口,把工作做在前面。一是重要节点不放过。大多数领导干部在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生病住院、生日寿辰以及重大节日期间,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以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随时向组织部门报告重要事项,但少数领导干部可能难以抵制各种诱惑拉拢。二是重要时期不放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职务升迁、换届选举、重大人事安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购项目实施前期、重要案件办理期间以及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等时期,容易出现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大多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完成,因此对这些重要时期加强事前监督显得尤为重要。三是重要区域不放过。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常进出高档酒店餐厅等场所,而这些场所往往都是腐败高发频发的“重灾区”。调查问卷显示,13.08%的调查对象认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腐败包括接受相关单位和人员吃请和高消费。因此,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能放过这些重要地方。

增强监督合力。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家庭监督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领导干部之间要互相加强监督,自觉净化“八小时以外”的“三缘三圈”: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圈、以地缘为基础的邻里圈、以事缘为基础的朋友圈。二是发挥执法部门监督作用。强化公安部门对场所的检查监控,定期不定期在上文提到的一些“重要地方”进行明察暗访,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在公共场所的动态,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三是加强媒体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传播渠道,曝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加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的透明度。同时,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四是发动群众监督。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法方面,得票率最高的选项为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占26.36%。此外,在完善监督制度方面,问卷结果显示,排名前三的选项依次是:群众举报制度(16.61%)、群众举报奖励制度(15.03%)和群众评议制度(13.99%)。因此,建议相关部门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实际情况。同时,可以对外设置监督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建立长效机制。有23.9%的调查对象则认为,现行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要靠制度保障监督。因此,要更加注重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群众评议、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二是建立外出活动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因公出差或私事外出都应履行请手续,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汇报活动情况。三是建立“廉内助”教育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廉内助”培训班,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政教育,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良好家风。四是健全惩处问责机制。问卷调查中,认为防治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最有效的办法,选择“要靠惩处震慑,提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规成本”的占28.91%。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的,应严格查处。同时建议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本部门本单位出了问题,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制止纠正的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

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内容有哪些?

大家走进了中央机关、国家机关的大门,逐渐就会感觉到有人看你的眼神和以前不一样了,感觉到通过各种渠道想和你接近的人多了。任何时候,脑子里都要树立一座长城,把不能做的事挡在城外,绝不能搞权力寻租。要慎交友,注意不断净化生活圈、社交圈。下定一个决心,善始善终,以两袖清风走进公务员队伍,以两袖清风走出公务员大门。

廉洁从政是对每位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年轻公务员的一个考验。这个问题是遵纪与违规、守法与犯罪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没做好,就会身败名裂。

要经受住来自各方面的考验。有的同志认为,我现在是小公务员,没人打我们的主意。我看未必。大家不要小瞧我们现在的工作岗位,在普通群众的眼里也是个“官”,到地方出差,地方的处长、厅长都很尊重你。之所以会这样,是党和国家赋予了你一定的职责和权力,下面把你看成是上级机关的代表,是指导工作或是代表上级部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我们会受到更多的照顾,一些人会主动帮你解决“困难”,同时你也可能被社会上某些人盯住,和你套近乎,甚至设下金钱陷阱、人情陷阱。要常提醒自己,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把权力看成一种责任,一种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在形形的考验面前,站得稳,立得住。这里我强调一点,就是要求大家在公务活动中不收取一分钱的不义之财。生活中不能没有钱,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我理解,就是合法的收入,诚实的、正当的劳动所得。

要在头脑中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线,绝不能攫取不义之财。人有欲望是正常的,但不加以克制,往往是无止境的。今天拿了别人几百元,以后就可能拿几千、几万元,不少人为攫取不义之财毁了前程。任何时候,脑子里都要树立一座长城,哪些事能做,哪些不能做,绝不能搞权力寻租,要把不能做的事挡在城外。这一关把住了,可保我们一生平安。

要慎交友,注意不断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大家走进了中央机关、国家机关的大门,逐渐就会感觉到有人看你的眼神和以前不一样了,感觉到通过各种渠道想和你接近的人多了。对此我们一定要清醒,在交友方面要特别慎重。“两根树枝相接近,蜘蛛就要挂网”,这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的一句话。有些饭局,看似不影响公务,实际上是“鸿门宴”,要多加小心,防止“祸从口入”。不要傍大款,不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包围,与这些人靠得太近,成为酒肉朋友,容易出事。

中央在不断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一些干部、一些过去很不错的干部,在廉政问题上倒下去了。我们要引以为戒,下定一个决心,善始善终,以两袖清风走进公务员队伍,以两袖清风走出公务员大门。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好事实事

1、知行合一,树廉洁自律意识

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经常“把廉脉”、“敲廉钟”,在生活圈、交际圈和休闲圈等“八小时以外”活动中注意言行、注重形象、自觉执行相关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把“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为。

2、见微知著,扬崇廉拒腐作风

慎独、慎友、慎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社会公德,从日常言谈举止、穿着打扮、社交活动、文化等方面的小事小节见微知著,坚决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做到非份之礼不收、不义之财不取、分外之物不拿,见于未发、禁于未萌。

3、廉洁齐家,弘文明清廉家风

坚持以德治家、以廉保家,弘扬艰苦奋斗、勤以养德、俭以助廉的优良传统,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培育良好家的家风,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争当家风建设的表率。

具体做法:

一、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不做明令禁止行为和加强监管行为,少做谨慎参与行为,多做积极提倡行为。

二、自觉净化社交圈,注重各种社交场合个人言行和身份,不滥用职权和职务影响。

三、自觉净化生活圈,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自觉净化休闲圈作风正派,情趣健康不大吃大喝,不乱伸乱拿。五、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平日以身作则,做严守规矩的带头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从自己做起,从自己改起,实打实,不务虚,贯穿工作始终,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 其次激发正风正气正能量,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 再次按照“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建设要求,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工作圈。积极争创信念的坚定的模范、敢于担当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最后加强学习,提高知识素养,本领不是天生的,必须通过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差距:需要提高服务意识。党员干部应当通过亮明党员身份、岗位职责,践行党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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