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丁
(《大明嫔妃》中的朱常洛)
作者简介白丁,羌族,四川绵阳北川县人。除了运动,酷爱读书,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作品散见于报刊杂志及多家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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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第13任皇帝与第14任皇帝,分别在位时间47年和1个月,在朱氏王朝中创造了两个奇迹。
第14任泰昌皇帝朱常洛,因登基一个月就离奇死亡,故有“一月天子”之称。当我们在重温这段历史的时候,不仅为他的死感到唏嘘,更应该从他的身上汲取教训。
(一)纵欲伤身——要远离“陷阱”,抵制美色诱惑
但凡一个正常的人,都有七情六欲。对于皇帝来说,不仅顿顿吃着山珍海味,而且拥有后宫佳丽三千,可以任性到极致。这样的生活没人不想要,可皇帝却不是想当就能当。
本就对朱常洛恨之入骨的郑贵妃,敬仰于他手中的皇权,只能忍气吞声,处心积虑的巴结讨好朱常洛。不怕不收礼,就怕没爱好。郑贵妃瞄准朱常洛的爱好,为他精心挑选了由8名绝并经过培训,用美色去俘获皇上那颗孤寂的心。即便朱常洛对郑贵妃心有防备,当见到美女的那一刻,心里的堤坝早已崩坍。在美色的诱惑下,可以不睡觉,也要歌台舞榭,纸醉金迷,夜夜笙箫,再健壮的人也会被掏空。不足几日,圣容顿减。
男人要有男人的担当。无论权力有多大,地位有多高,身体有多棒,也要把好色的心包裹严实,如果露出破绽,苍蝇便会闻腥而来,在不知不觉中跌入温柔的“陷阱”。
(二)用人失察——要净化“三圈”,防止被人利用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客观环境可以影响一个人,也可以改变一个人。所以,选择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很重要。正所谓志同才能道合,志若不同,则不相为谋。
在郑贵妃身边任职的太监崔文升,深得郑贵妃信任。在朱常洛登基以后,伺机来到了朱常洛身边,不仅当上了秉笔太监,而且还掌管着药房。郑贵妃一心想让自己的儿子继承皇位,对朱常洛看似亲如一家,实则暗藏杀机。别看太监手无缚鸡之力,却有宦官乱政,惑乱朝纲的历史教训。贵为天子朱常洛,即便心胸豁达,任仁为贤,用人也须经过严格考察。崔文升到朱常洛身边任职,无疑于在皇帝身边安装了监控。
尽管自己的出生不能选择,但至于活出什么样的人生,接交什么样的朋友,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因此,要净化好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让生命焕发出绚丽的风。
(三)治家无方——要管好“后宫”,传承良好家风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几千年来无数知识者的最高理想。皇帝虽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也需要用礼制严格管理,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尽管朱常洛拥有一腔雄心壮志,但在女人面前显得束手无策,就连自己最宠幸的李选侍,不但没能建立起利益同盟,反而同床异梦,貌合神离。当李选侍被郑贵妃拉拢利诱后,居然在朱常洛面前给郑贵妃当起了说客,吹着枕头风,处处替人说情。在这种情况下,朱常洛不仅没有对李选侍约法三章,严加责备,却听之任之。在礼制森严的封建社会,李选侍连最起码的三纲五常都没有做到。朱常洛虽治国有策,治家却无方。
一个男人的背后,必须要有默默支持的女人。一个幸福而温馨的家庭,必须要有良好的家风家规来支撑。多少个家庭却倒在“后宫”的问题上,导致妻离子散,家庭破裂。
(四)胡乱投医——要科学“防病”,勿信江湖郎中
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皇帝虽有技术一流的御医保障团队,但没有一个万岁爷活至“万岁”。生病不要怕,就怕不遵循科学,寻医问药不走正道,终将会把悠悠性命葬送。
朱常洛白天勤于政务,夜夜贪欢无度,体力不支便用提神助兴。当精疲力竭之时,不懂医道的崔文升,尚无行医资格,顶多算个药师,而朱常洛偏偏就信任这个太监。一剂大黄下肚,差点要了皇帝的性命。这个时候,死马当作活马医,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红色的仙丹上。李可灼本是好意,只是连自己都不知道仙丹的功效与禁忌,只觉得是救命神药。朱常洛一粒服下后明显好转,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固执再服一粒下肚,便一命呜呼。
身体是自己的,生活可以任性,生命绝不能儿戏。再多的财富,失去健康等于零。有病去医院,绝不能道听途说,盲目用药。更不能把当补药,食补最重要。
(大明朝“一月天子”朱常洛给我们留下的警示是什么?)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具体内容:
一、广泛组织动员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7月底以前,各市、县(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职党员要全员到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报到。各单位党组织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视在职党员居住情况,可由党员个人自行报到,也可组织在职党员统一报到。
二、积极主动因地制宜服务群众。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要增强“我在你身边,我为你服务”的意识,结合社区需要、居民需求和自身特长,利用八小时之外和节日时间,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服务活动或自发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制度和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扩展资料: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的好处:
首先是加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影响力。
能力强、数量大的在职党员参与社区的建设、管理、服务,影响非同一般,将使社区这一城市的基层社会得到有效整合。
其次是对加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监督也很有好处,有利于党员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
人说干部有“三圈”需监督,即“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其中有“两圈”基本上在社区。把在职党员纳入到社区党组织进行“双重管理”,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可有不同分工。
中国***新闻网-山西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通知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举措,有效提升民(辅)警的归属感、激发队伍内生力,及时了解民(辅)警家庭及?八小时外?的情况,不断夯实监督防护网,东乌旗公安局党委结合正在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民(辅)警?八小时外?暖心家访活动,把组织的关爱、集体的温暖和廉政之风送到民(辅)警家中。?
近日,以7个党支部为单位,由书记带队,局领导及各支部委员积极参与,利用周末两天休息时间,上门进行暖心家访,亲切慰问广大警属,给他们送去了牛奶、水果等慰问品,一并带去了公安局党委的关心和关爱。?
每到一户,走访组都与民(辅)警家属亲切交谈,深入交流。详细介绍受访民(辅)警在单位的现实表现,认真听取家属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受访民(辅)警的生活圈、朋友圈、休闲圈和兴趣爱好等,全面了解民(辅)警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以及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各走访组还给受访家属送上了一份特殊礼物?公安局党委编制的《致全旗公安民(辅)警家属的一封信》。信中充分肯定了全旗公安民(辅)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舍小家、顾大家?,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群众,为建设?平安法治东乌?做出的积极贡献。同时也向勇挑家庭重担、默默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的广大警属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诚挚希望广大民(辅)警家属们继续做好政治建警的忠实?拥护者?、做好遵纪守法的有力?监督者?、做好公正执法的坚定?支持者?,切实担起?家庭纪委书记?的重任,当好廉洁家风的?监督员?,有害??的?防火墙?。监督好民(辅)警的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督促亲人坚决守住道德高线、纪律红线、法律底线。?
受访家属纷纷表示将一如既往做好后盾,当好家庭助廉的?守门员?,做廉洁修身、清正齐家的表率,以良好家风促警营清风,为加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添砖加瓦。
为什么要对公务员进行“平时考核”?不都是年终一次性考核吗?在党政机关中,普遍存在一种“每逢年终加倍忙”的现象,忙什么呢,忙着应付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其实,这是一种不健康的工作常态,基于此,各地开始积极探索“平时考核”,督促干部将工作做在日常。把功夫做在平日里,何须“手忙脚乱、马虎应付”。
那么,为什么对公务员的生活也要严加监管,连“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都不能自由自在?将公务员的生活社交也纳入监管范围,对此,不少人持有质疑态度,什么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通通透明化,岂不是没有自己的隐私?在笔者看来,真正的人民公仆,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是光明磊落的,都时时刻刻把为老百姓干实事、办好事放在第一位。这些人,正是具备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高尚情操,才根本没有心思去考虑什么时候考核,年终和平时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肩负起为群众服务的使命后,“完全没有他自己”,何惧“八小时以内”、“八小时以外”。
事实证明,对干部进行“平时考核”的机制有待规范和进一步探索。仅靠日志管理是不行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政绩是干出来的,是老百姓可以看得到的,不是写出来的,也不是说出来的。防止“平时考核”流于形式,是下一步探索的重点。
说到底,一些人以各种原因抵触“平时考核”,暴露了少数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很浅薄。要知道,干部是一面旗,要引领一队人;党员是一盏灯,要照亮一片路。作为人民信赖的党干群体就是要带领全社会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用平时平日的工作践行理想信念,用每时每刻的行动体现***人的力量,让为什么要“平时考核”,变成热烈欢迎“随时随地考核”。
://.people.cn/GB/shizheng/14562/20984.html
杭州:干部任职前也应考察生活圈社交圈
2005年07月18日09:40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本报杭州7月17日电 记者陈穆商报道:详细了解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将其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前考察程序,这是杭州市日前推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杭州市委组织部表示,在领导干部任职前考察其生活圈与社交圈,有助于选拔作风上过硬的干部。
根据杭州市委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后在干部任职前考察中,除了对领导干部工作进行考察外,还将通过适当方式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和社交情况进行延伸考察。主要是到其单位、社区和街坊邻里那里去了解其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表现,了解其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其中,“个人修养”是指生活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主要看领导干部生活态度是否积极向上,兴趣爱好是否健康文明,生活作风是否严谨正派,廉洁自律是否一贯坚持。
“社会交往”包括遵纪守法、公众形象、社会责任、社会公德、交往对象和邻里关系等,主要考察领导干部的社会形象如何,比如,是否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是否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日常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结交朋友是否慎重,是否注意身份,邻里关系是否和谐等等。
“家庭生活”是指涉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经济收入等方面的情况,意在了解领导干部对子女教育是否严格,是否尊老爱幼,有无近亲属要求搞特殊化,夫妻关系是否和睦,家庭收入是否正常。
据悉,本《办法》只是杭州这次整体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集中制定出台的8个文件的一个,除此之外,杭州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推出了系列举措。市委组织部表示,制定这些文件,就是为了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从“公开选拔”到“竞争上岗”,再到“民主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无一不是为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办法》出台这些天,社会反响强烈。不少人表示赞许,认为干部任职前都要经过任职考察,出台这项规定,使考察的范围更广泛更全面,值得肯定。同时,也有人提出:这种考察是否会流于形式?如何保证考察的客观、公正?如何使这项工作坚持不懈?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都属于“软件”,很难量化考核,在考察中该如何把握、评价?他们认为,只有这些问题都得到合理的解决,这项制度才能在干部任职考察中真正发挥作用。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18日 第十版)
浙江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盯住官员8小时之外
新华社杭州11月7日电(记者张奇志)业余时间有没有打,邻里关系处理得好不好,朋友圈里都是些什么人……这些工作之余平常生活中的“小事”现在都成了浙江省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浙江省委组织部新近要求全省各地实施的《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 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强调要“深入了解干部的道德修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真实情况”。人们称此举是将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私生活”与其“前途”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对领导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修养、社会交往、家庭生活三个方面,这份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调研室负责人介绍,组织部门将用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到考察对象单位、所在社区、家庭、街坊邻里向有关人员了解被考察对象“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同时还征询考察对象所在地区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组织部门将这些考察结果同工作圈考察的结果结合起来分析、相互印证。此外,为确保结论更全面真实,有关考察工作还要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年度总结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收入申报等相关制度有机结合。
据浙江省委组织部介绍,目前确定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考察重点是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县处级及以下的干部。
浙江省湖州市于2001年在全省率先探索干部“生活圈”和“工作圈”考察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湖州已经对62批1168人次的县局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了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其中,受到谈话诫勉、暂缓使用、取消拟任资格及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达86人,他们中多数存在个人生活不检点、公德意识差、不孝敬长辈等问题。
来源:新华社
本网讯 3月27日至28日,蕲春县城管局举办“尊法纪、讲规矩、有作为”培训班,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举办集中学习。通过聆听赵少莲的辅导报告,观看警示片,参与分组讨论,身为城管执法局局长,深刻感受到县委、县力推法治蕲春建设,力抓干部作风整顿的良苦用心。“尊法纪、讲规矩、有作为”这九个字的含义是什么?是规劝,是警示,更是激励。规劝同事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警示同事严守底线,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激励同事牢记使命,勤勉工作,奋发有为。
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城管局到底又该怎么做呢?我想,首先要心存敬畏不任性。什么是敬畏?敬畏就是一种诚惶诚恐、如履薄冰的心态,懂得敬畏就不会任性,不会不作为,更不敢乱作为。敬畏法律。作为城管执法局,手握“7+1”综合执法职能,天天执法,事事涉法,容不得半点任性。工作中一丁点的任性都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既危及法制尊严又伤害群众感情,既危害社会稳定又损害形象。只有依法行政,不断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敬畏组织。就是要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做到忠诚勤勉,坚持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到党的事业繁荣发展之中。强化组织观念,听从组织指挥,服从组织安排,维护组织权威,接受组织监督。时刻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组织,多为组织着想,多替组织分忧。敬畏事业。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稍有懈怠,恶果立现,小则怨声载道,大则社会波动。抱怨和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有牢固树立奉献意识和进取精神,才能不辱使命,大有作为;敬畏群众。众所周知,全国城管一直是舆论的焦点和热点,甚至被贴上负面标签。要想激浊扬清、逆流而上,那唯有改变执法理念,用真心服务群众,切实处理好城市形象和群众需求的矛盾,才能既让城市有“面子”,又让群众过上好“日子”,才能让群众相信你,支持你,拥护你。
其次要心有戒尺守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方面城管局要有脱胎换骨的勇气,敢破敢立,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扎紧制度的铁笼子;另一方面,城管局要有壮士断腕的气概,敢抓敢管,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强化制度的约束力,为制度的铁笼子上把大铁锁。严守政治规矩。要不断加强学习和教育,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立场坚定、作风过硬的城管执法队伍,才能及时全面地完成好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每个党员干部都要遵守法纪,严守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对违法违纪行为决不姑息迁就,一查到底;严守工作规矩。要始终坚持办事讲原则,管理讲规矩,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要坚决执行“321执法”法、“六先一后”执法程序和城管执法10条禁令,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要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审查制,让自由裁量权不“出轨”;要坚决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勤政廉政,干净干事,坚决反对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严守生活规矩。要把严格的纪律延伸到八小时之外,覆盖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交友必须讲规矩,什么人该交,什么人不该交,心中应该有杆秤,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明辨是非、抵御诱惑,勤政廉政、干事干净。城管局要让亲民、文明、服务、和谐的城管文化逐渐深入人心,让规矩意识深入骨髓。
再次要心中有责比作为。城管工作涉及面广,事无巨细,件件头大;稍有闪失,臭名天下。可是作为城管人,管理城市是城管局的责任,管好城市是城管局的义务。组织把这幅重担交给城管局,城管局就要担起来,扛上肩,走下去。当好规划卫士,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排除各种干扰,勇于担当,义无反顾,一抓到底;当好城管警察,清占道,疏商贩,治拥堵,理秩序,让城市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当好城市美容师,以扫帚为笔,汗水为墨,一年四季,清扫垃圾,一丝不苟,毫不懈怠;当好绿化园丁,春植绿,夏抗旱,秋除虫,冬防寒,细心栽培,精心呵护,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虽然说城管局干的是一件苦事、累事、难事,不被人理解的事,可这就是城管人应守的本分,不仅不能逃避,而且还要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一句话,宁可被骂一阵子,不可被骂一辈子。
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今天,在“大爱蕲春、大干蕲春”的滚滚洪流中,蕲春城管人只有用“尊法纪、讲规矩、有作为”这根标杆时刻锤炼自己,鞭策自己,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才能聚沙成塔,垒土成台,才能为建设“法治蕲春”尽到应尽的责任,作出应有的贡献。(蕲春县城管局 宋双良)
首先是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以学习,宣传,讲座等形式,加深对职工理解实施监督权的重要性,自觉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增强责任感。同时,要切实维护监管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疏通监管渠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监督。
要用公开报告电话,设置报告信箱,实行访问接待日制度,开设干部监督热线,秘密访问并填写通知,解释真实的平等方法,妥善解决问题反映在信中。
三是加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
找到违反法律和纪律的领导干部的共同特征并不难。这些领导干部不纠正个人与组织,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他们经常在组织中超越自己,不受党纪和纪律的约束。此外,拒绝或逃避外部监督。
扩展资料:
管好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应努力抓好“四要”: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各级要明确,抓好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既是党管干部的必然要求,又是对干部个人高度负责的现实需要。
二、要健全管理网络。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员干部汇报思想、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考核任用干部时,都要把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把八小时以外党员管理纳入组织视线,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主要业余活动情况。
三、要建立管教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加强管理的具体规定,并下功夫抓好落实。
四、要搞好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大家从反面典型的“蜕变”中吸取教训。
人民网——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
1.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十个主义”等问题
《准则》前言部分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其中包括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等。
2.党内政治生活出现问题造成“四个严重”危害
《准则》前言部分指出,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3.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四个着力”
《准则》前言部分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向党**看齐“三个坚决”
《准则》第三部分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提倡的坚决响应、党**决定的坚决执行、党**禁止的坚决不做。
5.贯彻执行党**决策部署“三不准”“三个决不允许”
《准则》第三部分指出,对党**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6.严明政治纪律“十二个不准”
《准则》第四部分指出,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话。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7.反对“四风”“四个重在”
《准则》第五部分指出,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
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等问题。
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
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
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逸、腐化堕落等问题。
8.好干部“二十字标准”
《准则》第八部分指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9.选人用人“五坚决”“三不准”
《准则》第八部分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
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
10.干部选拔任用“三种情况”不得干预
《准则》第八部分指出,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1.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打消“四怕”
《准则》第十部分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
12.反映他人问题“三不准”
《准则》第十一部分指出,党员、干部反映他人的问题,应该出于党性,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进行,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
13.对待反映问题的党员“三不准”
《准则》第十一部分指出,对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党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
14.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三家”净化“三圈”
《准则》第十二部分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
15.权责关系“四原则”
《条例》第三条指出,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16.党内监督任务“一确保”“三保证”
《条例》第五条指出,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17.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条例》第七条指出,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8.党内监督体系“六部分”
《条例》第九条指出,建立健全党**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19.述责述廉“四重点”
《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20.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三报告”
《条例》第二十四条指出,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
21.发现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四种情况”需报告
《条例》第二十五条指出,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2.执纪审查“三类重点人”
《条例》第三十二条指出,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23.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种情形”
《条例》第三十三条指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