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
早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注: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对无知的动物小狗发生误会,尚且会有如此可怕严重的后果,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则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
钉子:
有一个男孩有着很坏的脾气,于是他的父亲就给了他一袋钉子;并且告诉他,每当他发脾气的时候就钉一根钉子在后院的围篱上。
第一天,这个男孩钉下了37根钉子。慢慢地每天钉下的数量减少了。他发现控制自己的脾气要比钉下那些钉子来得容易些。
终于有一天这个男孩再也不会失去耐性乱发脾气,他告诉他的父亲这件事,父亲告诉他,现在开始每当他能控制自己的脾气的时候,就拔出一根钉子。
一天天地过去了,最后男孩告诉他的父亲,他终于把所有钉子都拔出来了。
父亲握着他的手来到后院说: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但是看看那些围篱上的洞,这些围篱将永远不能回复成从前。你生气的时候说的话将像这些钉子一样留下疤痕。如果你拿刀子捅别人一刀,不管你说了多少次对不起,那个伤口将永远存在。话语的伤痛就像真实的伤痛一样令人无法承受。
注:人与人之间常常因为一些彼此无法释怀的坚持,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开始宽容地看待他人,相信你(你)一定能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帮别人开启一扇窗,也就是让自己看到更完整的天空....
三思后行:
大多数的同仁都很兴奋,因为单位里调来一位新主管,据说是个能人,专门被派来整顿业务;可是日一天天过去,新主管却毫无作为,每天彬彬有礼进办公室,便躲在里面难得出门,那些本来紧张得要死的坏份子,现在反而更猖獗了。
他那里是个能人嘛!根本是个老好人,比以前的主管更容易唬!
四个月过去,就在真正努力为新主管感到失望时,新主管却发威了--坏份子一律开革,能人则获得晋升。下手之快,断事之准,与四月表现保守的他,简直像是全然换个人。
年终聚餐时,新主管在酒过三巡之后致词:「相信大家对我新到任期间的表现,和后来的大刀阔斧,一定感到不解,现在听我说个故事,各位就明白了:「我有位朋友,买了栋带着大院的房子,他一搬进去,就将那院子全面整顿,杂草树一律清除,改种自己新买的花卉,某日原先的屋主往访,进门大吃一惊的问:『那最名贵的牡丹哪里去了?』我这位朋友才发现,他竟然把牡丹当草给铲了。
后来他又买了一栋房子,虽然院子更是杂乱,他却是按兵不动,果然冬天以为是杂树的植物,春天里开了繁花;春天以为是野草的,夏天里成了锦蔟;半年都没有动静的小树,秋天居然红了叶。直到暮秋,它才真正认清哪些是无用的植物,而大力铲除,并使所有珍贵的草木得以保存。」说到这儿,主管举起杯来:「让我敬在座的每一位,因为如果这办公室是个花园,你们就都是其间的珍木,珍木不可能一年到头开花结果,只有经过长期的观察才认得出啊!
宽大:
这是一个来自越战归来的士兵的故事。他从旧金山打电话给他的父母,告诉他们:「爸妈,我回来了,可是我有个不情之请。我想带一个朋友同我一起回家。」「当然好啊!」他们回答「我们会很高兴见到的。」
不过儿子又继续下去「可是有件事我想先告诉你们,他在越战里受了重伤,少了一条胳臂和一只脚,他现在走投无路,我想请他回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儿子,我很遗撼,不过或许我们可以帮他找个安身之处。」父亲又接着说「儿子,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像他这样残障的人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负担。我们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不能就让他这样破坏了。我建议你先回家然后忘了他,他会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的。」就在此时儿子挂上了电话,他的父母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几天后,这对父母接到了来自旧金山警局的电话,告诉他们亲爱的儿子已经坠楼身亡了。警方相信这只是单纯的自杀案件。于是他们伤心欲绝地飞往旧金山,并在警方带领之下到停尸间去辨认儿子的遗体。
那的确是他们的儿子没错,但惊讶的是儿子居然,只有一条胳臂和一条腿。
故事中的父母就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要去喜爱面貌姣好或谈吐风趣的人很容易,但是要喜欢那些造成我们不便和不快的人却太难了。我们总是宁愿和那些不如我们健康,美丽或聪明的人保持距离。
然而感谢上帝,有些人却不会对我们如此残酷。他们会无怨无悔地爱我们,不论我们多么糟总是愿意接纳我们。今晚在你入睡之前,向上帝祷告请他赐给你力量去接纳他人,不论他们是怎么样的人;请他帮助我们了解那些不同于我们的人。
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种神奇的东西称为「友情」,你不知道它究竟是如何发生何时发生,但你却知道它总会带给我们特殊的礼物。
你也会了解友情是上帝给我们最珍贵的赠与!朋友就像是稀奇的宝物。他们带来欢笑,激励我们成功。他们倾听我们内心的话,与我们分享每一句赞美。他们的心房永远为我们而敞开。现在就告诉你的朋友你有多在乎他们。
信任
一次上课的时候,教授来到教室,对我们说:“今天我们不上课了,来做一个‘信任’试验。”
他让我们面朝他排成两排,然后前排的同学不借助任何物体,向后仰面倒去,由后面的同学接住。
听了教授的话,前后两排的同学互相望着,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这样的游戏,我们私下玩过多次,每次都是前排的同学向后倒去的瞬间,站在后面的同学便快速抽出身来,这样,前面的同学由于失去重心,会仰面摔倒在地。后来再有同学说玩这样的游戏,前面的同学再也不肯真的向后倒了。
教授见我们都准备好了,说了一声“开始”。听了他的指令后,站在前面的许多同学,开始一点一点向后倾斜,但每一个人都暗自掌握着身体的平衡,并不让自己失去重心。后面的同学见了,知道前面的人并不真倒,所以只是伸出手来,象征性地在前面的同学衣服上轻轻碰一碰。
这时,一个我们没想到情景出现了,平时上课坐在我前面,个头有一米八零的一位男生,向后直直地倒去,在他后面的是一位小巧的女生。见男生向她倒去,先是一愣,接着便使尽全力,一把抱住了他。看得出,女生非常吃力,但还是稳稳地托住了男生。
试验结束后,教授走上讲台,他用手指着那位男生和那位女生对大家说:“今天的‘信任’试验,他们两人做得最成功。同学们,什么是信任呢?信任便是像刚才这位男同学一样,对别人没有丝毫的戒备和猜忌之心,把自己完全地交给别人;而这位女同学,则向我们展示出了最好的‘值得信任’的例证,就是不管自己有多困难,都会把别人交付的事情办好。他们两人之所以能把这场试验做成功,就是因为他们把相互信任演绎到完美。生活中,我们总是渴望他人的信任,希望别人信任自己,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向他人付出信任呢?一个人值得别人信任是幸福的,而一个人信任他人,则是高尚的。同学们,让我们先试着做高尚的人,再做一个幸福的人吧……”
教授的话音刚落,教室里便响起了掌声……
问: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厅,东西又贵又难吃,桌上还爬着蟑螂,你会因为它很近很方便,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光临吗?
答:你一定会说,这是什么烂问题,谁那么笨,花钱买罪受?
可同样的情况换个场合,自己或许就做类似的蠢事。不少男女都曾经抱怨过他们的情人或配偶品性不端,三心二意,不负责任。明知在一起没什么好的结果,怨恨已经比爱还多,但却“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要和他搅和下去,分不了手。说穿了,只是为了不甘,为了习惯,这不也和光临餐厅一样?
——做人,为什么要过于执著?!
问:如果你不小心丢掉100块钱,只知道它好像丢在某个你走过的地方,你会花200块钱的车费去把那100块找回来吗?
答:一个超级愚蠢的问题。
可是,相似的事情却在人生中不断发生。做错了一件事,明知自己有问题,却*也不肯认错,反而花加倍的时间来找藉口,让别人对自己的印象大打折扣。被人骂了一句话,却花了无数时间难过,道理相同。为一件事情发火,不惜损人不利已,不惜血本,不惜时间,只为报复,不也一样无聊?失去一个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无法挽回,却还是那么伤心,而且一伤心就是好几年,还要借酒浇愁,形销骨立。其实这样一点用也没有,只是损失更多。
——做人,干吗为难自己?!
问:你会因为打开报纸发现每天都有,就不敢出门吗?
答:这是个什么烂问题?当然不会,那叫因噎废食。然而,有不少人却曾说:现在的离婚率那么高,让我都不敢谈恋爱了。说得还挺理所当然。也有不少女人看到有关的诸多报道,就对自己的另一半忧心忡忡,这不也是类似的反应?所谓乐观,就是得相信:虽然道路多艰险,我还是那个会平安过马路的人,只要我小心一点,不必害怕过马路。
——做人,先要相信自己!
问:你相信每个人随便都可以成功立业吗?
答:当然不会相信。
但据观察,有人总是在听完成功人士绞尽脑汁的建议,比如说,多读书,多练习之后,问了另一个问题?那不是很难?我们都想在3分钟内学好英文,在5分钟内解决所有难题,难道成功是那么容易的吗?改变当然是难的。成功只因不怕困,所以才能出类拔萃。有一次坐在出租车上,听见司机看到自己前后都是高档车,兀自感叹:“唉,为什么别人那么有钱,我的钱这么难赚?”我心血来潮,问他:“你认为世上有什么钱是好赚的?”他答不出来,过了半晌才说:好像都是别人的钱比较好赚。其实任何一个成功者都是艰辛取得。我们实在不该抱怨命。
——做人,靠自己!
问:你是否认为,篮球教练不上篮球场,闭着眼睛也可以主导
一场完美的胜利?
答:有病啊,当然是不可能的。
可是却有不少朋友,自己没有时间打理,却拼命投资去开咖啡馆,开餐厅,开自己根本不懂的公司,火烧屁股一样急着把辛苦积攒的积蓄花掉,去当一个稀里糊涂的投资人。亏的总是比赚的多,却觉得自己是因为运气不好,而不是想法出了问题。
——做人,记得反省自己!
例1:王xx,王妻李x,女儿王x ,一次地震中,王xx失踪,妻李x按法定程序宣告王xx死亡,之后李x自行处理财产,并把女儿王x送与邻居,自己改嫁。一年后,王xx回来,要求与李x复婚,要回女儿和财产。问,王xx的要求能否实现? 答案: 王某要求要回女儿和财产能够实现,但要求与李某复婚不能够实现。 理由: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李某已按法定程序宣告其死亡,符合本条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本案中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然后要回自己的女儿。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所以王某可以依法要求李某返还财产或者进行补偿。 例2:李某年满17周岁,是某厂的临时工,月收入800元。一天,李某未征得家长的同意,把价值2000多元的数码照相机送给好朋友程某。之后不久,李某因患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人,其父母据此诉讼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李某与程某的馈赠照相机的行为无效。 该馈赠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答案: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在实施影碟机买卖行为时,李某已满17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故李、于二人的影碟机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合同。至于李某患精神分裂症,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发生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所以,李某父亲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例3:贺小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贺大明的亲弟贺二白,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贺大明将贺小红的片酬3000元以贺小红的名义赠与贺二白。 因此这一民事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这一民事行为无效。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例4:2006年1月某日,本市田林路好又多超市内,姜女士正在购速冻水饺。因多拿了几个塑料袋,姜女士与速冻柜台女营业员小张发生争执并动手,后被劝开。姜女士继续购物,并至收银台付款。不料。小张突然冲上前来对姜女士动手,后姜女士被送至医院,诊断为右锁骨骨折。 要求: 1. 如果姜女士提起诉讼,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包括那些? 项目名称解释以及依据并初步确定各项的赔偿金额 2. 姜女士需要状告的对象是谁?商场还是小张?理由 3. 请介绍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的联系与区别 分析本案所涉及的是哪种纠纷,理由 答案: 1、医疗费用,相关交通住院伙食费用,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如果有残疾的要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伤 残费,残疾器具费。 2、如果按照侵权来告,可以列商场为被告,营业员的侵权行为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作出的。商场应当承担职务侵权责任。 3、本案可以认为是两者的竞合。是明显的侵权,也是在消费合同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商场没有履行保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安全之义务。 实践当中,一般都将单位和个人都起诉在内。并且现在法院也通常会判商场和营业员共同承担责任。 1、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患者,已失去行为能力。甲为了给乙治病以及维持生计,未征得乙的同意将家有的一些财物变卖。请问甲这样做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答案: 不违反法律规定。甲是乙的第一法定监护人,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置其财产,法律允许。 2. 村民孟某是个单身,1992年到南方某地打工,临行前,将自己所有的五间房屋委托同村任某代为看管。孟某自离家后,持续6年杳无音信。1998年孟某带着妻儿从南方回来后,看到任某已将自己五间房屋中的两间拆毁,将一间出租,其余两间由任某的大儿子居住,且拒绝搬出。 请问村民孟某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答案: 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恢复原状,返还房屋。当然,孟某需要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 3.李勇系在校学生,16周岁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李勇17周岁零11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5000元购买陈瑞所有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问: (1)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勇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1)代理行为无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李勇在16岁时仍为学生,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故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无效。但如果其委托人追认有效的话,则代理行为有效。 (2) 如果此时李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买卖合同有效;如果仍为学生,则买卖合同无效。但如果其父母追认有效,则买卖合同有效。
案法律职业人群体的壮大,市民法治意识的普世化,个人知识结构组合的多样化以及法律知识的功用性特点等因素促成了吾国法律硕士生群体的不断壮大。以鄙人所在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为例,近年来在学院领导的智慧经营之下,学院招收的在职法律硕士生数量迅速增加,今年的招收人数突破了200人,其数量超过了全日制法学研究生的招生人数。从在职硕士生的职业分布来看,除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人员、人大工作者、法律教育工作者等法律职业占据了主流生源外,工商、税务、国土、国资、公安、环保、卫生等行政职业者以及银行、保险、电力以及其他企业的管理人员、企业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甚至普通劳动者报考在职法律硕士的生源比例也有逐渐上升的趋势。
与全日制研究生相比,在职法律硕士生的优点是有较为丰富的职业经验以及社会经验,不担心毕业后的工作问题,并且有不少的在职法律硕士生受过较好的法学本科教育,其不足之处在于工作与学习的时间冲突较大,读专业书的兴趣随着职业思维的形成而有所减弱,有的学生未受过较为系统的法律教育,专业基础较差,加之在职法律硕士生多为集中上课,因此在高校的时间较短,在写作毕业论文时查找专业文献受到较大的限制。
面对如此庞大的在职法律硕士生群体,笔者作为一名在职硕士生指导教师所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根据其特点辅导在职法律硕士生选定毕业论文题目、如何设计毕业论文大纲以及如何梳理参考文献。限于篇幅,笔者分别论之。
(一)在职法律硕士生如何选定毕业论文题目?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了如下的选题建议,供广大学生和同行们参考:
首先,在职硕士生宜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选定题目,而不宜选择一个自己不熟悉的题目,做到扬长避短。事实证明,由于法律的普遍规范性所决定,任何一个职业人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都会面临一些法律问题,因此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选题,可以顺手拈来各种丰富的写作素材。即使那些并不从事专门的法律事务的同学,其在自己的工作或者生活中总是会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也不乏素材。
其次,由上述特征所决定,在职法律硕士生应尽量避免过于理论化的选题。尽量避免过于理论化的选题有两重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扬长避短。由于在职生在工作若干年之后大多未系统涉猎过法学经典名著,加之知识结构不一定具备厚度,例如缺少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相关的法理知识储备,因此避免过于理论化的选题也就等于说避免了自己知识系统储备的不足之处。第二层含义是体现在职法律硕士的特点。在职法律硕士教育本来就属于应用型的教育,其选题也应当体现务实、致用和服务本职工作的特点。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原则,并不排除个别例外。例如个别在职生法律理论素养好,有长期读专业理论书的偏好,擅长理论思维等。
在明确了上述的选题方向之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如何在导师的指导下筛选论文题目。尽管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并不缺乏毕业论文的丰富素材,但是这些素材当中也许有的并非是一个真正的法律问题,例如行政人员遇到的一些行政体制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不是一个法律能解决的问题,或者说不是一篇硕士论文就能说清楚的问题;有的也许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法律问题,例如普通消费者遇到的维权问题,可能每个人都遇到过,不可能每个人都写一篇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硕士学位论文,因为的论文可能缺乏新颖性,而学生也许并不知道哪一类问题具有新颖性和代表性。此外,与在校学生一样,在职法律硕士生在论文选题的时候,也容易犯选题过大的通病。
作为一名硕士生导师,我的工作就是帮助在职学生选定论文题目。选题的基本要求就是务必做到(1)突出鲜明的问题意识,根据问题选定题目,避免空谈;(2)小题大做,精确论文的写作范围,排除无关的写作内容;(3)与时俱进,突出选题的实用性和新颖性。(4)将所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分别归类,归入到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不同的法律大类当中去,从而进一步界定题目。
笔者结合所指导的11名在职法律硕士生在选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来具体分析。
例1:某同学在铁路运输法院工作,初步拟定了一个“铁路运输体制改革与法律适用”的题目。这个题目的确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与新颖性。但是仔细看了其提纲之后,觉得范围偏大,因此建议其进一步界定论文题目。具体而言是选择铁路运输体制改革中某一个具体问题的法律适用来写。
例2:某同学从事公司审判工作,具有丰富的公司审判经验。其初步拟定的论文题目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实证研究”。这是一个非常实用的题目,但同时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题目,可以说这一类论文恐怕已经数以千计了,如果这样选题,很可能丧失新颖性,同时题目范围也过大,试想有学者已经把专著都写出来了。因此建议其选择公司人格否认的某一方面的法律问题来写,结合其本职工作,建议其写“公司人格否认中主观要件的裁判研究”,这个题目就比较有代表性,而且与新公司法衔接,因而也具有新颖性。
例3:某同学系律师,并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初步选定的题目是“公墓产品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题目从表面上看具有新颖性,但是由于范围过大,很可能导致写作的随意性。在听从了我的建议之后,其将题目改为“公墓产品销售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这样既做到了新颖性,同时又具有代表性,并且题目界定之后也比较好写,理由是将消费者保护法运用于某个新的领域,具有“实用新型”的特征。
例4:某同学在税务所工作,其初步拟定的题目是“税收征管执行的法律问题”。这个题目虽然具有很大的典型性,但是题目太大,太泛,不容易把握,也未必能写出新颖性。我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给该同学讲了一个案子,在我的建议下,该同学将题目该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税收中的适用研究”。
例5:某同学在某县委宣传部工作,其结合自己本职工作选定的论文题目是“隐性访的法律问题”。这个题目比较具体,而且具有相对新颖性,觉得可行。但是仍然建议其将内容集中于某一方面,例如隐性访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例6:某同学在电业局工作。其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个较为典型的问题,就是电业局给小区安装变压器之后,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发生纠纷而引发的公共电力设施的维护与责任分担的棘手问题。这个问题的确具有新颖性和代表性,但是牵扯到的法律问题太多,有物权法层面的,也有侵权法层面的。在我的建议下,该同学最后确定了“居民小区配电设施主体变更法律问题研究”的题目。
例7:某同学从事民事审判工作,遇到了炒卖“楼花”这样一类官司。结合新时代的特点,该同学选定的题目是商品房“合同更名”买卖的法律问题。较好。
例8:某同学从事商事审判工作,所选定的题目是“已退出公司的股东的知情权保护研究”,这个题目非常具体,而且具有新颖性,做到了“小题大作”,但是从我自己收集到的案例来看,这个题目可能太小太具体了,因此建议其将题目改为“已退出公司的股东权利救济研究”,适当扩大了论文内容的范围。
例9:某同学在高校工作,其初步选定的题目是:“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题目虽然具有典型性,但是题目范围太大。学生有大中小之分,且其中牵涉的法律问题众多,不好写。在我的建议下,该同学将题目改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归责研究”。
例10:某同学在国土部门工作。其初步拟定的题目是“变革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理论初探”。该题目结合成都、重庆两地的城乡统筹试验区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但是仔细看来,该题目仍然偏大,不太具体,在我的建议下,该同学将题目改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精选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在我身边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1
在文明社会里,都要懂法,都要准守法律,增强个人的法制意识,所以我在闲暇的时候也了解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知道了法律的相关条款后不但要懂法,更重要的是要准守法规。
在国家新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记录了各项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权益保障。比如说:不能剥夺孩子的学习权利;不能剥夺孩子的健康生存权:要注意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等等。
法律问题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在上演,前些日子,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个爸爸,正在对自己的孩子拳打脚踢,从外观看来,那个小朋友只有三四岁的样子,看到这一幕,让我非常吃惊,我走上前去,听到了那个爸爸在嚷嚷着他的孩子:“谁让你把人家种的花给折断呢,花也是有生命的!”只见那个小朋友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看到这里我想对这个爸爸说:“叔叔呀!既然花都有生命,那么您的孩子就没有生命了吗?当你用拳头和脚来教育孩子的时候,也是在剥夺孩子的生命权利,难道您做的就对吗?孩子虽然很小,但也是需要尊重的,希望您能用教育的方式来教导自己的孩子。”
法律在我身边,我们要准守法律,只有法律才能为我们创造文明的生活,只有在文明的社会里,我们才能幸福的生活,让我们一起来维护国家的法律吧!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2什么是法律?说实话,作为小学生的我也真不知道。但在日常生活中,隐隐约约感觉法律好像就在我身边。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法律的认识也有了不同的变化。
记得我还在牙牙学语时,首先学会叫“爸爸”和“妈妈”,后来,妈妈教导我见了年龄大的要先打招呼,还要叫爷爷、奶奶或叔叔、阿姨,而不能直呼其名,说是对人的尊敬,还夸我为懂礼貌的好孩子。
上学后,我们学习了《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这是两部关于我们小学生的“法律”。《守则》和《规范》要求我们小学生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培养好习惯,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增强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力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日常生活中,我最喜欢看的电视不是动画片,而是“今日说法”和“道德观察”,这两档节目通过许多真实的案例,告诉人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在法律面前平等,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前一段时间震惊全国的针对小学生和幼儿的凶杀案,好多花季少年因此丧命,让多少幸福的家庭坠入痛苦的深渊。触犯法律者最终也受到了严惩,真是罪有应得,活该!。?还有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最近,一位六岁的山西男孩竟然被人挖去了双眼,这个孩子从此失去了光明,罪犯是多么的残忍啊!我想问问这些人怎么下得去手呢?难道你们没有孩子吗?典型的法盲啊!看来现在有许多人需要学习法律。
在我的家庭中,爸爸是一位因公受伤的英雄,他身残志坚为妈妈和我撑起一片蓝天。而妈妈也是恩爱着我们,用她瘦弱的身躯担负起照顾着全家的重担。面对艰难困苦他们不落泪。不低头,勇面人生。在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坚强勇敢,关爱他人,同时也学会了知道感恩。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遇到的问题日益增多,可能也会越来越复杂,但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用知识武装自己,用法律做武器,今后的人生应该是光辉灿烂的。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3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比如说,群抠,,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有一次,老师无意中发现班上有同学竟偷父母的钱,一开始以为只是偷小数目的,后来事情一点一点地被揭开了:不止是一元,两元的,而是几百几百地偷。老师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找那个同学谈心,后来还知道他把几百元存在小店里……老师为此语重心长地教育了他,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有时或许只是一时迷惑,却会让自己的命运出现另一个大转折点,让自己的“画纸”沾上抹不去的黑点。我们班上还有的同学过去迷恋网吧。他三番五次去网吧,有同学看到了就把一五一十都告诉了老师,老师警告那个同学不要再去那种场所,十分危险。那个同学平静了一阵子,又忍不住去了,先是到门口看别人完,不知不觉就进去了。有同学亲眼所见,立刻向老师举报,老师得知后,打电话给家长,第二天,那同学身上伤痕累累,老师让他读完检讨书后,让大家观察他与平时有什么不同,班上一下子就闹开了,有人说“他多了几条伤痕”,有人说“他看起来很懊悔”,还有的人说“他衣衫不整”其实我觉得他的心灵被玷污了。随后老师讲起了网吧的危害:网吧里大多数都是一些小混混,有的吸烟,有的喝酒,弄的里面乌烟瘴气,还有些专骗小孩子的人,他们会亲近你,跟你熟悉了,给你糖吃,其实那是“毒苹果”,让你昏迷。请你到他家去作客,那是“猎人的陷阱”,一不小心你这只小动物就会掉进去。那年听说一个患者,把那些从网吧里骗来的小孩活活烧死,把他们的内脏埋在植物泥土里……个个同学听得寒毛直起,触目惊心。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法律哦,是正义之火;法律哦,是光明战士;法律哦,是慈祥老人;法律哦,是严厉智者。哦,我爱法律……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4昨天,我看了《今日说法》上的一篇报道:
两个十七岁的大哥哥,在家里偷了点钱,跑到附近的网吧去玩游戏。玩了几天后,手里没钱了,网吧老板就不让他们玩了。他们就去外面抢劫,因为被抢劫的人反抗,他们就把他给杀了。杀完人后,他们还跟没事似的,用抢来的钱继续到网吧上网。由于他们行为恶劣,触犯了法律,最终公安机关在网吧将他们抓获。后来,他们在监狱里回想起自己犯的错都后悔不已。
通过这件事,使我深深地认识到,沉沦网吧带给我们的恶果非常大。本来上网是件好事,可以让我们浏览新闻,学到许多知识,但如果沉迷进去,就变成坏事了。通过收看这个案例,使我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随时可以接触到法律。当别人侵害自己的权益时,我们就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例如:我们买东西时,老板给了个劣质品,这时我们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我们可以到消协去告他,让他赔偿。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我们要吸取教训,这样自己的利益就不会被别人侵害。我们小学生也应该学习法律知识,这样在生活中就不会受到别人的侵害,也不会侵害别人。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5法律好比是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的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大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我想是的,一定是的!
在某个小学,有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一次,他考了第一名,爸爸奖励他20元,于是,他和同学商量怎么庆祝一下。一个同学提议去网吧玩游戏,听说很好玩、很刺激。带着好奇心,他们走进了网吧。虽然网吧挂了一个“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本网吧”的牌子,但是网吧里的工作人员还是热情的招待了他们。谁知,这一玩,就停不下来了。渐渐地,他的零花钱不够花了,他便去偷,从家里偷到学校。成绩一落千丈,视力不断下降。后来,他直接到附近一家超市去偷,刚走出超市,就被发现了。由于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他就顺手拿起一个啤酒瓶向老太太砸去,连续数下后,老太太当场死亡。沉迷于网络游戏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一个凶手,这多么可怕呀!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像一位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违反了它,它就会惩罚你。朋友们,让我们都学会遵守法律,让法律来保护我们吧!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6普法教育对我们小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从小就要养成知法守法的好习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的未来,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就学习法律知识,认清犯罪危害,防患于未然。
父母把我们养大,让我们学文化知识,将有限的生命转换成无限的价值。我们要珍惜生命,做好自我防护。家,是小学生影响很深的地方,有些事情直接影响青少年的成长。
有一次,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是一个小学生因为给奶奶要钱,奶奶当时没有给他,他竟然找了几个同学把奶奶了。他这是不懂法,犯了罪,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白白断送了自己的前途。
同学们,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我们要学习法律,有了法律,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路上遇到坏人了,不再害怕上当受骗了。为了我们的家庭幸福和生命安全,我们要事事小心,处处留意,保持高度警惕,遵纪守法。从今天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7法律是什么呢?在我的脑海里法律就是约束那些违法乱纪的人们的准则,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地方。正是因为我们完善的法律制度,所以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和谐,安定,富强。
我们国家的法律有很多也很具体。在我们少年儿童身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我们有交通法、在我们购物的时候遇到劣质商品可以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偷偷侵犯你的隐私也有法律可以保护你。
法律在我们未成年人的成长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如果每个人都应该懂法知法,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于不会去触碰法律.
下面我就给大家举一个身边的下哦例子吧。
有一次,小明在家写作业,这个时候,爷爷走进他的房间,偷偷拿出了小明书包里的日记本,看了小明的日记。这个时候小明生气的对爷爷说:“你不能看我的日记,我没让你看,爷爷你怎么能偷偷看呢?”爷爷理直气壮的说:“你是我孙子,看你日记理所当然的。”
大家觉得小明的爷爷做的对吗?很明显,爷爷已经侵犯了孙子的隐私权。
还又一次,我的同学由于和我玩的很晚。到了家后,他爸爸勃然大怒,抡起棍子就把他打的遍体鳞伤,这样严重暴力的教育方式其实也是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大家看,法律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如果身边的同学或者你我他遇到了伤害,别忘了用法律保护自己,切记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8说起法律,我总是搞不懂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法律有什么用。没办法,我只好请教妈妈:“什么是法律?”妈妈说:“孩子,我先问你几个问题,如同学之间发生了矛盾,其中一个同学动手动刀杀死了另一个同学,这算犯法吗?”我说:“当然算,这是行为。”妈妈又问:“有人在深夜偷偷地跑进别人家,偷取了别人家的财物,这算犯法吗?”我说:“他是小偷,是盗窃行为,算!”妈妈说:“是的,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许多的事都和它相关。”
是呀!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比如说在十字路口,司机见没人的时候就闯红灯,这不但违反了交通规则,还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记得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是违反法律的。比如:、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世界的美丽在于人们对规则、法律的遵守。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丽,让我们学法、懂法、守法。我们要时时谨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9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10说到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总感到很神秘很威严,好像跟我们毫不相干。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和约束我们大家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才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和谐有序。
做为一个当代的小学生,法律也在一直保护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等,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前几天看今日说法这个节目,有一期专门讲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的案子。有一个小男孩龙龙,今年9岁,龙龙的爸爸在他4岁的时候不知去向,龙龙的妈妈从5岁开始经常打他,每次都是因为一些小事情把龙龙打得遍体鳞伤,最严重的一次是拿剪刀把他的耳朵剪下一块。看着电视里的龙龙哭泣的样子,挨饿的场景,我很同情他,觉得这个妈妈太可恶了。最后因为屡教不改,法院剥夺了龙龙妈妈的监护权,把龙龙送到了SOS儿童村。在那里,他有学上,有新衣服穿,整个人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法律对于各种侵害我们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都会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让我们始终处于被抚养、被保护、被教育的'地位,让我们都能快乐的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
大河报上还有这样一则新闻,妈妈因为出门去做头发,把才四岁的女儿独自留在家中,谁知道家中失火,把小妹妹活活烧死了,看到这个新闻,我和妈妈心里都十分难受,不该消失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只因为她妈妈的监护不到位,难道她不知道不能把才四岁的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吗?
还有就是过年的时候,总是有许多小朋友自己去放鞭炮炸伤手的,炸伤眼睛的,还有把鞭炮扔进窨井盖里被炸飞的……这都是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不强,也没有大人的陪护造成的。安全是和我们紧密相连的,不注意安全随时都可能出事故。即使平时我们上学放学的路上都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争不抢,不闯红灯,不能只顾自己的方便而去不遵守交通法规。我们一定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11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中,“法”就在我们的身边,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学生。
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自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约,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触犯法律,也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爷爷给我讲过,有一个从农村来的中学生,读小学时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他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初一初二的成绩还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学习很用功。直到他初三下学期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飞快的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由于他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还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信任他了,同时他也错失了高考的机会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竟然还伤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他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美好的青春将在他沉迷于网吧的那一刻陷入了黑暗。
同学们!让我们远离网络游戏,远离对我们有害的书籍!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12“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简简单单的谚语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仍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应该算是法律。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xx开学季,近期犯罪分子活动频繁,部分高发性电信的犯罪手段又开始抬头,据广州警方统计,在20xx年12月份的警情中,全市受理警情同比略有上升,其中,非接触型(如冒充公检法涉“安全账户”电话、冒充朋友电话等)占比达75。6%。冒充银行客服套取事主资料尤其多发。
分子先发送诸如“你好!请把钱汇到xx银行(或其他银行);账号:XXXXXXX,谢谢”之类的短信,事主误以为是商业伙伴或债权人的短信,即按要求把款项汇到某指定账户,再去核实时已后悔莫及。此种嫌疑人往往是误打误撞,恰巧事主正准备办理汇款事项,因粗心大意而把钱款“给”错了对象。
所以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13我常常想:法律是什么?为什么要有法律?因为我们生活中要有规则,法律就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规则,“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
我们生活中有了法律,就解决了很多问题和纠纷,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好的环境,例如:如果没有制定交通法则,有的靠左行,有的靠右行,道路就会乱作一团,就会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那将成为多么可怕的现象啊!所以,我们制定了许多规则:如红灯停,绿灯行,遇到黄灯等一等;走路要靠右行等,这样,就有了井然有序的生活。
我爸爸在法院工作,平时没少耳濡目染,因此我知道许多法律法规。我们学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路有《交通法》;买东西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学有《义务教育法》;身边有打殴就要用《刑法》来解决……
我听说有这样一个家庭:张力的父母特别爱打,而且每次都下赌注,他们的行为是。张力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可是每次劝说后,父母只安静几天,就又开始挑灯夜战打。最近,张力就快要进行毕业考试了,可父母还是不停歇,打的洗牌声让他心乱如麻,最终,他忍无可忍,推开房门,郑重的说:“你们打是违法的,如果下次你们再来,我就打110报警!”父母几个赌友听得目瞪口呆,只好灰溜溜地走了。从此,张力家再也没人来敢了。张力同学做得很对,他知道自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
还有一个事:王刚爸爸是一个公司的老板,因为最近很忙,工厂里人手不够,就把王刚退学,来做他工厂里的帮手。这件事,王刚爸爸就做得不对了,工厂里人手不够,也不能拿孩子来做帮手,《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能强迫孩子做童工。就凭这点,王刚就可以去告他爸爸。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不干违法的事情,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要遵守法律法则,这样才能是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14在我们身边有很多种法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而今天,我要为大家大家讲的身边的法律是《道路交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下面这些案例让我懂得了法律对我们很重要。
今天中午,我自己回家,过马路时,看见红绿灯上面亮的是绿灯时,我就在人行道上向前走去,令我没想到的是,人行道上的红绿灯的绿灯还没灭,就有三四辆车从我身边穿梭过去。当时的我惊讶极了,心想:现在的红绿灯都不管用了吗?到家后,我给妈妈说明了情况,妈妈告诉我,这叫“中国式过马路”,人们都不把道路交通法放在眼里。
道路交通法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大家一定要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也很大,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那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街上一起逛街,看见了一个小女孩被一个狠心的妈妈打了一顿,当时我看着那个身上伤痕累累的小女孩,当我看着那个嘴上毫无怨言的小女孩,我的心中不仅对那个小女孩的妈妈产生了很大的怨恨心理。后来,我上网查了相关,发现了这位小女孩的妈妈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其中一条,伤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
法律对我们真的是重要的很,如果我们的身边没有法律,那么我们的身边就会乱的不可开交!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15有人打击犯罪,可是也有人犯罪,他们杀过人,偷过东西,抢过钱……警察叔叔一定会把他们抓起来的。
人们规定不可以,是因为谁也没有资格剥夺别人的生命。不可以偷东西,是因为偷东西就相当于偷走了别人的劳动成果。要记住,千万别做坏人,要做好人。
听外公说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他正在睡觉,听到外面的门响了,他悄悄爬起来去看,看到一个小偷溜进他的家里正在翻东西,外公轻轻的拿起旁边的椅子,小偷听见了声音也看见了他,然后我外公拿椅子扔过去,打了起来,小偷拿刀子划了我外公一刀,逃跑的时候小偷还是被抓住了。现在我外公肚子上还有一条伤疤。我对他们的行为匪夷所思,为什么他们要违法做一个坏人?我在想,小偷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有朋友,长这么大一直都在偷东西吗?用的东西也都是偷的吗?还是小孩也是这样的吗?
小时候,妈妈就我背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现在我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人小的时候是好人,长大就变坏了,我感到很不理解。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我也相信法律就在我身边。
1.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400~1000字
“法律”一个都熟悉的字眼。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2.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求一个400字 最好是作文和结构都有的 ,有的发到邮箱:1260186202@qq
现在我们生活的环境处处充满了法律,一些被人们认为根本与法律无关的事却与法律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下的案例为我们增强了法律意识:
沈小弟,男,52岁,汉族,苏州市人,大专文化, *** 党员,原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2004年2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沧浪区人民法院以受贿7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弟犯罪特点:
一、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原来不缺钱。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自己又有着七、八万的年薪,和妻子两人也有十几万的年收入,加上母亲不时的贴补,以及这几年买下的几处房产,一个相当富有的三口之家,就连沈小弟自己也说,“我不缺钱花,家里生活确实不错,已远远超过了小康标准”,
那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二个特点。
(二)痴迷赌局不能自拔
提到打,还有一段由来,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就鼓动他学打,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子。
刚开始,沈小弟打只是“小来来”,只和自己的亲戚,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决不打感情”,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业的成功,环境的改变,慢慢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一个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后到了200元,输赢也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城大厦高级酒店。
十赌九输,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04年春节这半年中,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那么为什么沈小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法:“之所以在上面一发不可收拾,实乃这些钱来得太容易。”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钱来的容易,所以输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的厉害;赌的厉害,更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三)疯狂收敛钱财
从2003年7月到2004年1月短短的7个月间,沈小弟所收受的贿赂高达76万元之多。月进10万余元的速度令人惊讶!2003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区区30000元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后,还是有些害怕,心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但是贼手伸出去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真客气,后来就是客气两声了。
再后来,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到开口索要。有一次,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经理要20万,由于该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将仅有的2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28万,如此大的数目,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了下来。
“反思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10万元的速度计算,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李真也有同样的话语,“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那么沈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四)知法犯法,心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侥幸。
我们在他的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认,“从我收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我就知道这是受贿,是犯罪。因为以前纪委也为我们上过这方面的课,加上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审阅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但我是心存侥幸的。看看现在的社会环境,媒体报道的案例,动辄就是某某某贪污受贿几百万、甚而上千万的。想到这个,我心头仅有的几丝害怕就荡然无存了,觉得自己收这么一点算不了什么。”
沈小弟确实是心存侥幸的。刚到检察院时,他气焰非常嚣张,不但对受贿的事实矢口否认,而且大力指责检察机关的做法,但在检察机关对贪污腐败一查到底的决心面前,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他很快就败下阵来,一一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不该有侥幸心理,这是现在沈小弟最后悔一件事情。
本是一种小小的但却使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人做任何事都应该有法律概念,才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希望能帮到你。
3.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六(3)班的龙琦。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吗?法律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有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一天晚上,由爸爸驾车,妈妈陪同,我们来到“民乐福”商场,买了许多我爱吃的东西,有饼干、蛋糕、牛肉干、鱿鱼丝,还买了一些饮料和水果。在回家的路上,正当我兴高烈地跟妈妈讲学校里的事时,突然对面射来一道强光,射得我们眼睛都睁不开了。原来是对面的一辆车开着远光灯。难道那位司机不知道,汽车相遇时开远光灯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吗?听妈妈说,最近市里的交警管得很严,很多司机都被处罚了,原因就是在夜晚行车时开远光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远光灯容易使对面车辆上的司机视线模糊,给司机的驾驶带来不便,严重时,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一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路中间有段护栏被撞得严重变形,这一定是某位司机开车时不注意撞到的。虽然我没有看见事故发生时的情景,但从护栏“惨状”猜想,那一定不是一桩小的事故。也许正是司机小小的一时疏忽,却酿成了大大的事故!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我们怎能不小心地爱护!
最近在爸爸的办公室,我看到一本小册子《中小学生法律小顾问》,上面有一篇文章记载了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2006年,全国共有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7万多起,造成8.9万人死亡,4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亿元。其中,约20%涉及中小学生和儿童。我真想呼吁:请遵守法规,爱护生命!
其实,法律法规就在我们的身边。走路,我们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用水,我们要遵守节约法;上网,我们要遵守网络管理法……只有守法,才能维护他人与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4. 一个800字的《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800字篇一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全李萌,不要啊!不要做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800字篇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简简单单的谚语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自古以来,规矩就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规矩仍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应该算是法律。
自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推广法家韩非子的思想时,法律渐渐了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它让秦国兴盛起来,一统天下。经过改朝换代,法律也是在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现在,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但还是有不少人以各种理由,触犯法律,甚至还企图通过法律的漏洞占便宜。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会给予相应的惩罚。
最小的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最常见的要属于闯红灯了。随时随地都能见到闯红灯的人。“红灯停,绿灯行。”是三岁小孩都清楚的规矩,然而能有几个人遵守呢?法律是严格的,记得前不久北京罚了两万闯红灯的行人,每人10元。曾记得去惠州时每一处斑马线都有“行人闯红灯罚十元”的标志。想起平时自己为了节省一点时间,闯了不知多少次红灯,真是倍感羞愧啊!
如今人们生活提高了,但依然存在小偷小摸的、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无论他们的手段多么高明,都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5. 法制征文400字
“法律”一个都熟悉的字眼。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6. 以我最喜欢的法治小故事为题写一篇作文400字以上
我的交友观
有人曾对我说,“要朋友没有用!有事时谁也不会来帮你!”
“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这句话在爱交朋友的人的口中经常传颂,这是老幼皆知的一句话,
可是有些人仍然不愿意交朋友,还有些人经常为朋友不能帮自己而埋怨。
在一些人眼中,总觉得朋友不像人们或故事中说的那样在危难关头能为自己挺身而出,两肋插刀,所以下结论是:交朋友没用!
其实,这是偏激的看法,朋友,也是个普通人,也有自己的家庭和事业,
能做到朋友、家庭、事业样样满意的恐怕没有几个,
当多方面矛盾发生冲突时,难道为朋友利益把对家庭的责任抛于脑后吗?
那他对妻子、儿女的责任心又去了哪里呢?
人是以社会形式生存的,单靠一个人的力量生存不了,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帮助和支持。
可是,所结交的每一位交朋友都能帮上自己吗?
不可能的。朋友也有不同的自身条件,难道为此就不结交朋友了吗?
也不能。多一个朋友就多一个机会,朋友多,说不准哪个就能帮上忙,
如果朋友少,机会相应的也小了,为此,我们还是应该多交朋友。
当然,朋友多麻烦也多,不能只让别人帮自己,自己也得帮朋友,
所以,朋友多的人也很忙,尽管如此,
为了自己在需要帮忙时能有人出手相助,还是要多交朋友,麻烦就麻烦吧。
如果帮了朋友,而朋友没能帮你也是情理之中的,
有时事不凑巧也是可能的,说不定你没帮过的朋友还能帮上你呢,既然如此,又何必计较太多?
朋友的交往贵在真诚,更在每一件事上彼此扶持。朋友多,能帮你的也多,
不要指望自己没有朋友反而会有人帮你,那是不可能的。
对于朋友,我的原则是只想为朋友做些什么,而不是希望朋友为我做些什么。
容忍别人的优点,保存别人的欢乐、成就、别人的心愿,是看不见的友爱,也是朋友之间的友情。
兄弟不一定是朋友,但朋友常常如兄弟。
朋友就应该像童年一样诚挚纯真,不虚伪,那么友谊必能绵延长久。
朋友之间重要的不是互相请客送礼,真正的友谊不是相互利用和相互索取,
朋友之间最珍贵的礼物是关怀和谅解。把手伸出去,才能握住别人的手;
把心掏出来,才能赢得他人的心。
7. 学宪法,讲宪法,做一个懂法的中学生 400字作文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们有秩序的生活,国家需要指定许多法律。这些法律各有各的调整范围,各有各的内容。对国家来说,必须有一部专门规定国家基本政治和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重要事项的法律;另外要使国家这么多的法律之间不发生矛盾都符合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也必须有个总法,把国家和社会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确定下来,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时有所遵寻,这部法律就是宪法。所以学法必须了解宪法。世界大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我国的宪法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规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劳动、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公民有劳动、受教育、服兵役、纳税、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等基本义务。我们应当从小了解宪法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8. 急用,我身边的法治小故事作文素材三个,谢谢大家提供,谢谢谢谢
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是法律的一大特征。一个人刚出生时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也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一个国家与法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法律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扰乱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公民就会利用法律这道护身符保护自己,不让罪犯继续猖狂,这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济生活法可谓是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普法”如一场持久战,其重要战役则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问题容易走极端,有时候遇事会因失去理智而走向违法道路。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
对我们的恩赐,不能成为法盲。知法,我们应在平时多看多学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扫除新时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们毕生的义务,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言行和思想,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9. 求一个法制小故事,带感受的。400字左右的。我着急,最好今天就可以给我,谢谢各位了
举报人成了诬告人
“新大洋”资产侵占案迷雾重重
2004年10 月,一起财产争夺逾亿元、争讼长达四年的诉讼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汉民(原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0月26日,黄汉民向海口市公安局举报,称公司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公司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的股份据为己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破。
2000年11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对唐、蔡等人立案侦查。然而两年后,蔡某等人申诉,称系被黄汉民诬告陷害。公安机关随即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开展调查。2002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撤销了唐、蔡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并决定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立案侦查。
2004年4月22日,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诬告陷害罪,对黄汉民提起公诉
然而,一审判决并没有给这个颇有戏剧性的案件划上句号。黄汉民当庭即提出上诉。
(邱大军)
点评:这起被称为国内数额最大的公司资产侵占案,虽一审落定,但双方“举报人”似乎都拿得出耐人琢磨的证据,究竟谁是真凶,依然悬疑重重。
法律认定的“事实”与客观存在的“事实”,如何达到最大限度的统一?在各种证据面前,如何取舍与认定?虽然解答这些问题既专业又复杂,但已不仅仅为掌管法律者所关注,可以看见,人们日渐增强的证据意识已向旧的审判观发起挑战。 (岳嵬)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娄小平一审被判11年
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娄小平,2004年11月30日由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犯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一审查明:1996年12月,三亚市 *** 决定收管南滨农场中的566公顷土地的使用权。南滨农场随后申请行政复议。场长叶某多次找省法制局承办人温志鹏,请求帮忙改变三亚市的决定。温向时任省法制局副局长的娄小平汇报该案时,提及农场方面要给钱酬谢。
19年5月,温收到叶某送的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并将其中39万元存入妻子冯某账户,但将股东代码及密码提供给娄,由娄炒股。自19年5月16日至1998年9月调任省高院副院长时,该股户资金一直由娄小平炒作。
19年5月16日,娄小平在省法制局提出同意将争议地归南滨农场。后根据省 *** 的行政复议决定书,566公顷土地重新划归南滨农场。
一审还查明,娄小平有85.3万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宣判后,娄小平当庭表示要上诉。 (岳嵬)
点评:要保证“执法为民”,首先要清除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从王玉忠案、马升案到娄小平案,落马者从审判队伍的中层到高层。由此表明我省政法机关治理司法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岳嵬)
1、有的妇女在家庭关系上不能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权利,而处于男尊妇卑的地位,在家庭重大事项中没有发言权,经济上没有掌管和使用权。有的甚至成为只有干活的义务而不能享受平等权利的“奴隶”。
2、在遗产继承上,女儿往往没有得到与儿子同等份额的遗产继承,甚至被剥夺了继承权。有的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如泼出去的水,没有继承权。
3、在一些农村,妇女不能同男子一样平等地分得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
4、在一些工作、企事业单位中,女职工不能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干同样的活,所得工资和奖金却要少些。在一些单位,裁员下岗时,往往女职工被裁员下岗得多些。
扩展资料: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百度百科-公民基本权利
一个富人去拜访一位哲学家,请教他为什么自己有钱后变得越发狭隘自私了。哲学家将他带到窗前,问他:"向外看,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富人说:"我看到了外面世界的很多人。"哲学家又将他带到一面镜子前。问:"现在你又看到了什么?"富人回答:"我自己。"哲学家一笑说:"窗和镜 都是玻璃做的,区别只在于镜子多了一层薄薄的银子。但就是因为这一点银子,便叫你只看到自己而看不到世界了。"
1、情况不同
一只小猪、一只绵羊和一头乳牛,被关在同一个畜栏里。有一次,牧人捉住小猪,小猪大声号叫,猛烈地抗拒。绵羊和乳牛讨厌小猪的号叫,便说:“他常常捉我们,我们并不大呼小叫。”小猪听了回答道:“捉你们和捉我完全是两回事,他捉你们,只是要你们的毛和乳汁,但是捉住我,却是要我的命呢!”
立场不同、所处环境不同的人,很难了解对方的感受;因此对别人的失意、挫折、伤痛,不宜幸灾乐祸,而应要有关怀、了解的心情。要有宽容的心!
2、自己
小蜗牛问妈妈:为什么我们从生下来,就要背负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我们的身体没有骨骼的支撑,只能爬,又爬不快。所以要这个壳的保护!
小蜗牛:毛虫姊姊没有骨头,也爬不快,为什么她却不用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毛虫姊姊能变成蝴蝶,天空会保护她啊。
小蜗牛:可是蚯蚓弟弟也没骨头爬不快,也不会变成蝴蝶他什么不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
妈妈:因为蚯蚓弟弟会钻土, 大地会保护他啊。
小蜗牛哭了起来:我们好可怜,天空不保护,大地也不保护。
蜗牛妈妈安慰他:“所以我们有壳啊!”我们不靠天,也不靠地,我们靠自己。
3、鲨鱼与鱼
曾有人做过实验,将一只最凶猛的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最初,鲨鱼每天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耐何这只是徒劳,它始终不能过到对面去,而实验人员每天都有放一些鲫鱼在池子里,所以鲨鱼也没缺少猎物,只是它仍想到对面去,想尝试那美丽的滋味,每天仍是不断的冲撞那块玻璃,它试了每个角落,每次都是用尽全力,但每次也总是弄的伤痕累累,有好几次都浑身破裂出血,持续了好一些日子,每当玻璃一出现裂痕,实验人员马上加上一块更厚的玻璃。
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对那些斑斓的热带鱼也不再在意,好像他们只是墙上会动的壁画,它开始等着每天固定会出现的鲫鱼,然后用他敏捷的本能进行,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气,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像罢了,实验到了最后的阶段,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没有反应,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区域游着它不但对那些热带鱼视若无睹,甚至于当那些鲫鱼逃到那边去,他就立刻放弃追逐,说什么也不愿再过去,实验结束了,实验人员讥笑它是海里最懦弱的鱼。
可是失恋过的人都知道为什么,它怕痛。
4、神迹
法国一个偏僻的小镇,据传有一个特别灵验的水泉,常会出现神迹,可以医治各种疾病。有一天,一个拄着拐杖,少了一条腿的退伍军人,一跛一跛的走过镇上的马路,旁边的镇民带着同情的回吻说:“可怜的家伙,难道他要向上帝祈求再有一条腿吗?”这一句话被退伍的军人听到了,他转过身对他们说:“我不是要向上帝祈求有一条新的腿,而是要祈求上帝帮助我,叫我没有一条腿后,也知道如何过日子。”
试想:学习为所失去的感恩,也接纳失去的事实,不管人生的得与失,总是要让自已的生命充满了亮丽与光彩,不再为过去掉泪,努力的活出自己的生命。
5、钓竿
有个老人在河边钓鱼,一个小孩走过去看他钓鱼,老人技巧纯熟,所以没多久就钓上了满篓的鱼,老人见小孩很可爱,要把整篓的鱼送给他,小孩**头,老人惊异的问道:“你为何不要?”小孩回答:“我想要你手中的钓竿。”老人问:“你要钓竿做什么?”小孩说:“这篓鱼没多久就吃完了,要是我有钓竿,我就可以自己钓,一辈子也吃不完。”
我想你一定会说:好聪明的小孩。错了,他如果只要钓竿,那他一条鱼也吃不到。因为,他不懂钓鱼的技巧,光有鱼竿是没用的,因为钓鱼重要的不在“钓竿”,而在“钓技”有太多人认为自己拥有了人生道上的钓竿,再也无惧于路上的风雨,如此,难免会跌倒于泥泞地上。就如小孩看老人,以为只要有钓竿就有吃不完的鱼,像职员看老板,以为只要坐在办公室,就有滚进的财源。
1、父子二人经过五星级饭店门口,看到一辆十分豪华的进口轿车。儿子不屑地对他的父亲说:「坐这种车的人,肚子里一定没有学问!」父亲则轻描淡写地回答:「说这种话的人,口袋里一定没有钱!」 (注:你对事情的看法,是不是也反映出你内心真正的态度?)
2、晚饭后,母亲和女儿一块儿洗碗盘,父亲和儿子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厨房里传来打破盘子的响声,然后一片沉寂。是儿子望着他父亲,说道:「一定是妈妈打破的。」「你怎么知道?」「她没有骂人。」 (注:我们习惯以不同的标准来看人看己,以致往往是责人以严,待己以宽。)
3、有两个台湾观光团到日本伊豆半岛旅游,路况很坏,到处都是坑洞。其中一位导游连声抱歉,说路面简直像麻子一样。说而另一个导游却诗意盎然地对游客说:诸位先生女士,我们现在走的这条道路,正是赫赫有名的伊豆迷人酒窝大道。」 (注:虽是同样的情况,然而不同的意念,就会产生不同的态度。思想是何等奇妙的事,如何去想,决定权在你。)
4、同样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在作文中说他们将来的志愿是当小丑。中国的老师斥之为:「胸无大志,孺子不可教也!」,外国的老师则会说:「愿你把欢笑带给全世界!」 (注:身为长辈的我们,不但容易要求多于鼓励,更狭窄的界定了成功的定义。)
5、在故宫博物院中,有一个太太不耐烦地对她先生说:「我说你为甚么走得这么慢。原来你老是停下来看这些东西。」 (注:有人只知道在人生的道路上狂奔,结果失去了观看两旁美丽花朵的机会。)
6、妻子正在厨房炒菜。丈夫在她旁边一直唠叨不停:慢些。小心!火太大了。赶快把鱼翻过来。快铲起来,油放太多了!把豆腐整平一下!「哎?」妻子脱口而出,「我懂得怎样炒菜。」「你当然懂,太太,」丈夫平静地答道:「我只是要让你知道,我在开车时,你在旁边喋喋不休,我的感觉如何。」 (注:学会体谅他人并不困难,只要你愿意认真地站在对方的角度和立场看问题。)
7、一辆载满乘客的公共汽车沿着下坡路快速前进着,有一个人后面紧紧地追赶着这辆车子。一个乘客从车窗中伸出头来对追车子的人说:“老兄!算啦,你追不上的!”“我必须追上它,”这人气喘吁吁地说:“我是这辆车的司机!” (注:有些人必须非常认真努力,因为不这样的话,后果就十分悲惨了!然而也正因为必须全力以赴,潜在的本能和不为人知的特质终将充份展现出来。)
8、甲:「新搬来的邻居好可恶,昨天晚上三更半夜、夜深人静之时然跑来猛按我家的门铃。」 乙:「的确可恶!你有没有马上报警?」 甲:「没有。我当他们是疯子,继续吹我的小喇叭。」 (事出必有因,如果能先看到自己的不是,答案就会不一样在你面对冲突和争执时,先想一想是否心中有亏,或许很快就能释怀了)
9、某日,张三在山间小路开车,正当他悠哉地欣赏美丽风景时,突然迎面开来一辆货车,而且满囗黑牙的司机还摇下窗户对他大骂一声:“猪!” 张三越想越纳闷,也越想越气,於是他也摇下车窗回头大骂:“你才是猪!” 才刚骂完,他便迎头撞上一群过马路的猪。 (不要错误的诠释别人的好意,那只会让自己吃亏,并且使别人受辱。在不明所以之前,先学会按捺情绪,耐心观察,以免事后生发悔意。)
10、小男孩问爸爸:“是不是做父亲的总比做儿子的知道得多?” 爸爸回答:“当然啦!” 小男孩问:“电灯是谁发明的?” 爸爸:“是爱迪生。” 小男孩又问:“那爱迪生的爸爸怎麽没有发明电灯?” (很奇怪,喜欢倚老卖老的人,特别容易栽跟斗。权威往往只是一个经不起考验的空壳子,尤其在现今这个多元开放的时代。)
11.小明洗澡时不小心吞下一小块肥皂,他的妈妈慌慌张张地打电话向家庭医生求助。医生说:“我现在还有几个病人在,可能要半小时后才能赶过去。” 小明妈妈说:“在你来之前,我该做甚麽?” 医生说:“给小明喝一杯白开水,然后用力跳一跳,你就可以让小明用嘴巴吹泡泡消磨时间了。” (take it easy,放轻松放轻松些,生活何必太紧张?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何不坦然自在的面对。担心不如宽心,穷紧张不如穷开心。)
12、一把坚实的大锁挂在大门上,一根铁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无法将它撬开。钥匙来了,他瘦小的身子钻进锁孔,只轻轻一转,大锁就“啪”地一声打开了。 铁杆奇怪地问:“为什麽我费了那麽大力气也打不开,而你却轻而易举地就把它打开了呢?” 钥匙说:“因为我最了解他的心。” (每个人的心,都像上了锁的大门,任你再粗的铁棒也撬不开。唯有关怀,才能把自己变成一只细腻的钥匙,进入别人的心中,了解别人。)
1、合理不合法案例
湖南省邵东县“三名十二三岁学生抢劫女老师”案有了进一步消息。三名少年被抓后供述,发现学校只有一名女老师守校,便商量抢钱,并将老师打死。警方通报称,赵某将女老师引出房间,并持木棒袭击女老师头部,三人将女老师打倒在地,女老师爬起来后退到自己住房的厕所内呼救。
三人又在厕所继续殴打女老师,并用毛巾捂住女老师的口鼻,逼问出钱财存放的地方。之后,刘某要求赵某、孙某二人将老师捂死,自己去搜寻财物。最终,三人将尸体藏在卧室的床底,再将现场的血迹清理后逃离现场……
三名少年的极度凶残、故意,令人不寒而栗。通常情况下,谋财犯罪不一定会害人性命。因为,可能被处以极刑,若非遭遇强烈反抗,抢劫者犯不着。
可在本例中,三名少年一开始就殴打女老师,而后既谋财又害命,没有丝毫恻隐与畏罪之心,这种冷血与残忍,与他们的年龄极不相称,思维正常的人们更无法理解这种凶残与暴戾。
目前的消息是,三名少年都不满14周岁,依照法律,不负刑责,只会被送往邵阳市工读学校,他们的父母要承担民事责任。
2、合法不合理案例
一年一度的中国春运,有“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周期性迁徙”之称,它在短期内造成全国性的巨大交通运输压力,即使修更多的公路、铁路,建更多的机场,也不见得能完全纾解。
事实上,如果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需要,仅仅为了让春运不挤而大兴土木,片面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对国民经济发展而言也是极大浪费。
可预计的是,未来数年内,春运“一票难求”的困局即使能够缓解,也不可能全部解决。不过,近年来私家车大量进入寻常百姓家,许多人春运期间选择开车回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共交通运输的压力。
在此背景下,一场号召“拼车”的顺风车行动开始应运而生,从社会效益上考量,春运拼车正效应颇多,不但切合低碳环保的现代理念,也减少了交通压力,节省了出行费用,甚至还培养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和亲切感,可谓一举多得。
然而,这样一个来自民间的自发的好行动,却遭遇了“合情合理不合法”的制度困境,如果在拼车时分担一定的费用——虽然几率很小,但媒体已曝光多起类似案例——拼车司机仍有可能因此遭遇非法营运的大棒,需要缴纳高额罚款。
扩展资料:
情理法在中西方的人际关系互动和社会秩序整合中,其作用显然是有所不同的。在中国是情为基础,理为本,法为末。在西方则是理为本、法为用、情为末。理性主义与法治主义是西方文化的特征,而情理主义与德治或人治主义是中国文化的特点。
因为“天理无非人情”,“王法本乎人情”。普遍精神服从于特殊私情,法制精神让位于人伦情理。儒学与中国文化的这种情理精神的文化与社会影响体现为:它使中国人的人格、思维与行为方式具有中庸之道和中庸之德、风格和境界。
在人际互动和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某种人情法则的文化规则,使我国成为人情超级大国。使我国传统社会的社会秩序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而非法治的基础上。
基于传统社会的情理精神与现代理性精神是相冲突的,建立在情理精神基础上的人治传统更可能对现代社会的法治起到巨大的破坏作用。
人民网——“三少年杀老师”不担刑责,合法不合理
人民网-中青报:给合情理但不合法行为一个妥当的制度出口
百度百科——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