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网站发布一批批复信息,无棣县、临清市、齐河县、菏泽市、蒙阴县、临沭县、龙口市、蓬莱市等8个市、县总体规划获批原则同意。
批复强调,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对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城市建设用地等进行了明确。此外,批复也指出,各市、县要塑造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无棣县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7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1平方公里以内。
重视文化传承和特色风貌塑造。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特色村落的保护。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做好总体城市设计,塑造蓝绿交织、水城融合的现代园林城市特色风貌。
临清市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6.2平方公里以内。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防止大拆大建。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运河会通河临清段、桃源街和中洲运河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塑造集水、绿、河、城于一体的城市特色风貌。
齐河县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7.5平方公里以内。
重视文化传承和特色风貌塑造。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注重历史文化传承。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做好总体城市设计,体现齐文化、黄河文化的特点,展现“田环水绕、宜居现代”的田园都市特色风貌。
菏泽市
菏泽是中国牡丹城,鲁苏豫皖四省交界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黄淮平原生态田园城市。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86平方公里以内。
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特色。要注重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留中华文化基因,体现中华传统经典建筑元素,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体现文明包容,打造城市建设的典范。结合平原城市的特点,做好万福河、赵王河、环堤河、护城河等水文章,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构建蓝绿交织的城市生态空间。注重延续“内方外圆”古城脉络,打造“花城水邑林海、生态田园城市”的风貌特色。
蒙阴县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0平方公里以内。
重视文化传承和特色风貌塑造。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文化。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做好总体城市设计,加强对蒙山自然保护区、云蒙湖水源地等特殊功能区的保护,做好东汶河两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塑造自然、传统和现代有机交融的沂蒙山区城市特色风貌。
临沭县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7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5平方公里以内。
重视文化传承和特色风貌塑造。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传承并弘扬红色文化,加强历史文化遗迹和特色村落的保护。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加强对苍马山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结合山体、水体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做好苍源河两岸等重点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塑造自然、传统和现代有机交融的沂蒙山区城市特色风貌。
龙口市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5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
重视文化传承和特色风貌塑造。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传统村落的保护。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海岸带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做好总体城市设计,保护和利用好自然山水格局和城市肌理,塑造山、海、林、田的滨海城市特色风貌。
蓬莱市
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3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7.9平方公里以内。
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登州府城、蓬莱水城、蓬莱阁周边地区以及戚继光故里历史文化街区、西关历史文化街区、万寿历史文化街区。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山、海、岛、城有机交融的城市风貌特色。
观点地产网讯:10月25日,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文件指出,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
据悉,具体目标为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在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的过程中,(一)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促进有效配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水刚性约束制度,建设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城市群综合立体交通等现代化设施网络体系。
(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以自然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和防噪声距离。大力推进城市节水,提高水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江河、湖泊、湿地,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婴幼儿照护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区足球场地等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体育公园,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新功能。建立健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标准规范和工作体系。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
(三)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立足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对接市场,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同时,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一)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二)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普查现有基础设施,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车船用加气加注站、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加强交通噪声管控,落实城市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运行噪声技术要求。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加快连接港区管网建设,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建设改造。
(三)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责任,依法问责处罚。开展历史文化普查,做好测绘、建档、挂牌工作。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加大保护力度,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古董,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四)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严格施工扬尘管控,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五)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化,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改造提升重点城市步行街。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
此外,文件还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其中包括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强化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效率、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的评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相关标准;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
城市更新项目是对城市中某一个比较落后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和建设。
是落后的区域变得重新发展和繁荣,它包括了两种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客观存在实体的改造,也就是建筑物等硬件的改造,另一方面是为了生态环境,空间环境,文化环境,视觉环境,等改造的延续。
城市更新不只简单的改造和重组,它体现着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生态价值的提升与可持续发展空间的重塑,主要目的在于优化生活生产空间,打造有维度感的生态文化城市,推动着城市治理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的品质,创造居民美好生活。
简单来说,凡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环境,都是城市更新的对象,凡是能促进改善的手段,都可能被纳。对居住环境需求的不断提升和国力的日益强盛促成了城市更新的不断发展。
城市更新项目分类:
按改造力度划分:整治、改建和拆建。
按照改造力度由弱到强,城市更新项目可分为整治类、改建类和拆建类三种类型。不同城市命名略有不同,但实质相近,例如深圳将城市更新项目分为综合整治类、功能改变类和拆除重建类(分别对应整治、改建和拆建)。
广州分为全面改造(对应拆建)和微改造(对应整治和改建);中山分为微改造、局部改造和全面改造(分别对应整治、改建和拆建)。
按改造对象划分:村改、城改和厂改。
按照改造对象划分,城市更新项目分为“旧村”、“旧城”、“旧厂”改造三种类型。
“旧村”指城乡建成区内人居环境较差、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土地以集体所有性质为主的村集体成员聚居区域2。旧村改造的地块,村集体可选择保留集体土地性质或按规定转为国有用地。其中,复建安置地块转为国有土地一般可用划拨方式,融资地块转为国有土地可用招拍挂公开出让或协议出让。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是新区城市。
一、城市空间扩展的需求与约束
1、区域整合发展的需求
当前,城市与区域的关系日益密切,城市空间的扩展不仅与城市自身的发展状况关系密切,而且与城市所依托的区域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市级层面来看,舟山市作为长三角地区的港口城市,在长三角快速发展推动下,舟山市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杭州湾大桥、东海大桥等大型工程的建设,不仅沟通了舟山陆路交通联系,实现了舟山的“半岛梦”,也拉近了舟山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尤其是与宁波、上海之间的联系,对外交通条件大大改善,为普陀区发挥自我优势,发展旅游,融入长三角,带来了新的机遇。舟山市城市空间“北生产、南生活、东旅游、中绿心”发展战略对未来城市空间布局将产生较大影响,舟山市“以港兴市、以景优城,打造海上花园城市”的总体发展战略,将成为东港发展的指南。
从区级层面来看,普陀区的城市空间新格局的形成,鲁家峙岛和城北居住片区开发,使城市打破原规划确定的“沿海带状”发展城市格局;以浦西工业园区为核心的工业园区开发和沈家门“退二进三”及鲁家峙岛的旅游服务开发,使城市工业产业布局向西转移,同时,旅游服务基地布置由集中走向相对分散。东港片区作为普陀城区建设用地拓展的重要地段,其用地的完整性和可塑性强,具有打造普陀新的滨海城市中心的潜力。
从东港片区层面来看,随着普陀区东港围垦一期城市建设区的完善和围垦二期行政中心、商务中心的建成,为东港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 城市空间扩展的要求
空间是城市发展的载体,大多数城市的经济活动最终都将反映到城市的用地空间上。就目前处于开发中期阶段的东港新区而言,城市空间经历着稳步扩展的时期,并有向外延伸的需求和趋势。
⑴空间发展的总体需求
根据《东港片分区规划》,规划范围总用地11.7平方公里,其中东港城区用地6.8平方公里。
东港片区现状建设包括山坡和沿山地带七个村庄和东港城区围垦一期建成区,建设用地面积约2.0平方公里。东港新区建设一期建设用地范围为纬五路至纬九路之间区段,以及山坡地和塘头的部分区块,规划总面积为1.83平方公里 。二期工程已基本形成部分建成区,包括道路网络、生活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设施;远期规划建设主要包括规划二期建设用地及三期建设用地,二期建设用地范围为纬九路至纬十二路之间区段,以及山坡地和塘头的其他区块,总面积为2.07平方公里;三期建设用地范围为纬十二路至纬十五路之间区段,总面积为1.25平方公里。
⑵ 居住用地的空间需求
依据《舟山市普陀区东港片分区规划》(2005-2020年),本规划片区规划总人口约12万人,其中,东港城区约10万人,山坡地带约0.8万人,塘头地区约为1.2万人。至2010年,现状总人口5.5万人,跟规划近期人口相一致。
居住用地成为东港城区居住功能的重要载体。远期,东港居住用地总面积为323.43万平方米,居住用地占东港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52.02%,其中,有商住综合用地25.39万平方米。
⑶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空间需求
规划公共设施按照城市和组团两级进行布置,概括为“一个城市中心、五个组团中心”的结构。一个中心指位于二期南部集行政办公、文化、商业金融、旅游服务为一体的中心区。五个组团中心指位于五个居住组团内配套公共设施。公共设施主要布置在商务中心周边区块内,主要布置商业、游乐、旅游、宾馆服务等设施,围绕中心绿地形成综合性商务区。在北部莲花山附近形成次级的商业中心,布置商业、游乐等设施,服务东港北部城区。组团中心内布置一定面积的菜市场、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等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
东港新区商务中心位于中心区东部,滨海地带,是普陀区的行政中心和商业中心,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行政商业混合、商业金融、文化、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48.76公顷;二期中片的公共服务设施承担完善东港新区城市功能的作用,包括有中学、小学、医院、体育场、长途汽车站、垃圾中转站、公交车场、停车场和农贸市场等,用地面积为12.52公顷。
⑷ 山坡地带建设用地的空间需求
山坡地带虽然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是城市的边缘地带。应统一分析,整体发展;充分尊重它的自然地形和环境特质,尽量创造与自然沟通的“显山露水”的城市环境景观;同时,规划设计旨在创造适合于居民生活、工作的宜人环境。现东港山坡地带内可以较好利用土地约为138.85万平方米,现状已利用土地约为44.1万平方米。
规划应充分考虑目前规划范围内发展的条件和制约,同时,最大可能地保留未来发展的多种可能,并运用规划手段,从路网结构、用地布局、、生态保护等方面保证未来发展的多种需要,规划确定山坡地带用地规模为217.34万平方米,其中规划居住用地共为76.42万平方米,占山坡地带建设总用地的55.81%。 规划一类居住用地为54.86万平方米,规划二类居住用地为21万平方米;规划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为12.1万平方米。占山坡地带建设总用地的8.84%;规划绿地面积为20.11万平方米,占山坡地带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4.69%。
3、自然地理环境的约束和突破口
舟山海岛的自然地形极大制约了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展,地块由西北向东南受自然条件限制,呈带状形态,存在基础设施使用效率较低的缺陷。用地的供给不仅受到地形条件的限制,还受到气象条件的限制,常年大风和风暴潮,对本地区利用岸线布置天然船舶停靠港口和码头将产生不利影响;岸线方向约为南偏西20度,最佳建筑朝向为南北向,因此,区内建筑最佳朝向临海不面海;增加滨海建筑景观组织和发展海景住区的技术难度;水色混浊、泥沙浓度大,与其它岛屿岸线相比,对开展海上游乐不具有优势,具有围垦发展南北朝向为主的居住组团的条件。
普陀区土地紧缺,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东港城区围垦造地对于受自然条件制约很大的普陀城区而言,开发滩涂建设城市,将突破土地政策制约,缓解空间不足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城市发展提供发展空间。东港城区围垦后,沿海可形成沿堤深水岸线,具有依山亲水优势条件,为多元化发展滨海特色城市创造了条件。
因此,如何整合和优化城区,合理、有效地使用东港新区有限的空间,满足新区建设要求的同时积极利用和创造周边的宜建设用地,构成了确定空间布局战略的基本出发点。
二、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1、发展思路
⑴满足新功能
充分考虑东港片区发展的环境条件,挖掘和充分利用山体、滨海等核心空间及滨临海天佛国——普陀山的旅游,以发展旅游业和建设普陀区行政、商业、文体,医疗、教育、居住等综合服务中心为主导,把东港片区开发建设与普陀城区功能拓展相结合,构建具有国际水准、富有活力的滨海新城区。
⑵延承弹性化布局
遵循“有利于城远发展”的原则,用“组团式”的空间模式,形成弹性的土地利用布局与有机的成长模式,适应东港分期围垦开发的建设特点,满足需求,顺应市场。注重东港区各期开发的连续性,使城市有机生长。
⑶遵循生态原则
规划因循自然、生态优先。东港片区西边临山,冲沟发育;东边滨海,与普陀山风景区隔山相望,景观视线良好。规划在整理水系、绿地布局和土地开发上贯彻以生态为本的指导思想和布局原则。
⑷塑造个性化城市景观
规划充分利用滨海,运用城市设计布局手法,创建多层次丰富的城市景观。通过中心区广场、中央公园布局、创造更多的临海面,增加城市土地空间较高景观价值的展开面,提升土地价值;通过规划布局“楔”形绿地,加强“海、城、山”的景观联系,形成景观廊道;规划将艺术品位较高的公共建筑沿滨海布局,以有利于展示城市建筑艺术,丰富海岸景观;在山城之间保留围垦前的山海自然界面,构筑公共绿色空间,保护生态,提供绿色开场空间,满足功能要求。
2、空间结构
“一心、两轴、三区、多组团”。“一心”指位于东港城区的公共设施中心;“两轴”指位于经一路和经二路两条城市发展轴;“三区”指规划区内三个规划建设区,包括东港城区、山坡地带规划建设区和塘头规划建设区;“多组团”指“三区”内多个功能组团,其中东港城区5个、山坡地带3个、塘头1个。
功能定位及空间发展模式
东港新区作为集行政、文化、体育中心、商业次中心和旅游服务基地为一体的,具有现代化、生态化及海岛特色的多功能的滨海新城区,用“组团式”的空间结构模式,继续发挥中心城区和海滨新区的辐射作用,缓解老城区居住和交通矛盾,有效吸引外来居民;加快推进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序开展土地出让和区域建设;突出现代海滨城市景观元素,打造城市新区核心区域精品形象,创造宜居城市环境;重点规划和建设景观内湖核心商务区,做好山坡地带详细规划和原住民异地安置等前期工作,基本形成舟山市重要的旅游服务基地和商业核心区之一的城市功能。
3、道路系统
329国道从城区中部穿过,东至朱家尖岛,西至环岛公路;城区南部有二条道路与沈家门相接;北部有塘螺公路与本岛北部工业区相连。
随着东港城区的北拓,东港城区的中北部需要增加二个出口,一个为自塘头至北部围垦工业区的道路,并在塘头村北侧预留穿山隧道与环岛公路相连;另一个为海莲路与环岛公路的连接线。
建设朱家尖大桥复线,加强通过环岛公路与东港城区北部与舟山本岛北部围垦区及其他城市组团的交通联系。
在塘头,塘螺公路在规划片区内南部路段道路红线为18米,在中部、北部路段道路红线为12米、10米。
东港城区与“海天佛国”的普陀山及其它旅游景区之间的海上游船航线:在中心区边缘布置游船码头、在麒麟山南侧,布置渔港码头。
规划范围的西边界海莲路是重要的交通性干道,其他两条南北向主干道经二路与经三路分别具有生活性和景观性的功能;与纬十一路相接的环岛公路连接线是东港片区重要的对外交通道路;东西向的纬十路、纬十一路、纬十二路和纬十三路分别是重要的东西联系道路。
三、空间战略支撑
1、加快城市支柱产业发展
随着东港建设规模的扩大,区商务中心、文化中心、商业设施建设,与周边地区的统筹发展将成为普陀区具有活力的城区。本规划将利用海岸线优势及普陀山、朱家尖风景区相距最近的区位特点,通过发展多种形式交通联系,东港作为旅游服务地区,应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以房产、旅游、商业服务业为支柱产业。
旅游业为普陀区最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按照“确立大旅游观念,整合优势,完善旅游格局,优化旅游线路,提升普陀旅游品味”的思路。未来旅游人数、旅游品位将有较大提升。要求地区旅游交通设施、服务设施等相应设施数量、质量提高。
大量的人口聚集和迁入,老城区居住压力大,居住人口急剧向东港城区蔓延。高品质的居住小区建设是当前最热门的追求,房地产开发将成为新区最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为将来形成一定氛围的商业服务业奠定了基础。
2、开发城市公共空间
城市公共空间是市民社会生活的场所,是城市实质环境的精华、多元文化的载体和独特魅力的源泉。公共空间建设的整体质量直接影响到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大众的满意度,因此,城市决策者、建设者和使用者无不对其给予特别关注。
各类公共空间承载着诸如交通、交往、休憩、散步、观赏、健身、、餐饮、展示、教化、节庆等多种功能。东港新区建设大剧院、体育馆、公园、市民广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内湖商业圈等城市公共空间,以及建设步行商业街、步行文化街、步行休闲街,并在步行街区中设置完善的服务设施;配置足量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将整个新区的公共空间紧密串联在一起,充分体现和发挥其开放性、融合性和交流性,提升东港新区的生活品质;并考虑街区、社区活动,适当开发或保留一片布局紧凑的小尺度、多功能的商住混合的步行社区,使人群和活动相对集中,并保持较大的密度,必定会积攒人气,充满活力。
3、塑造特色滨海魅力城市
东港城区依山面海,围垦后沿海可形成沿堤深水岸线,具有依山亲水优势条件,为多元化发展滨海特色城市创造了条件,在城市建设当中应注重形象与空间塑造,创造独具特色魅力的滨海城市,使其成为独具海岛风情及滨海魅力的城市名片。
东港片区的城市环境是城市中较为特殊的部分,是体现具有海洋气质的城市特色和展示城市风貌的场所。其环境开发建设应加强对于空间和景观的研究,以形成富有特色的环境和优美的城市形象。
东港新区在引入商业、文化、科技、体育健身活动等内容的同时,统筹整体城市风貌,创造特色鲜明、富有生机的城市景观;注重景观节点、滨海岸线、山体景观和标志性建筑的处理,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标志性”景观;通过空间组织,形成引人入胜的公共活动场地,通过规划的绿化走廊、步行系统、公共活动走廊等多种路径向外辐射,与各景点、功能区形成整体,从整体上提高城市品质和内部的联系。
城乡规划局和城管的区别如下:
1、名称不同
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负责城乡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是各级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
城管全称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是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2、职能不同
城乡规划局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城管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3、工作原则不同
城乡规划局是各级人民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城管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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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
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规划建设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情况屡屡出现。
《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对这些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把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和美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城乡规划局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环境的关系;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
城管日常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为当地地区发展做出贡献;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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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
导语: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前提。
城市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蓝图,是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规划。“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在新时期、新常态背景下,只有以时代眼光和改革思路,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效性,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才能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保障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
一、符合时代要求,解决现实问题
现代城市规划源于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城市公共卫生问题,是国家治理中重要的公共政策之一。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科学评判城市发展的内外部条件,针对城市发展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合理把握城市发展趋势,综合安排空间配置,并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可见,科学制定城市规划的过程,就是认识城市发展规律并形成共识的过程,就是遵循、顺应规律,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行动的过程。
城市规划涉及面广、实践性强,其理论、内容和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国家的城市规划和规划管理没有统一的模式,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针对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规划的侧重点也会动态地调整。要根据城市发展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不同的规划对策,紧扣时代脉搏,更好地发挥城市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化和城市发展也进入转型发展新时期。城市发展模式要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发展主体要从以为主导向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转变;发展动力要从单纯地依靠工业化向更加多元、开放、特色转变。在此背景下,要改革完善城市规划,创新规划观念,改进规划方法,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常态的要求,推进城市规划从主要以目标导向为主的空间扩张型规划,向管控和底线约束为基础的综合型规划转变,从由管理城市的技术工具,向协调各方利益、推进公众参与的公共政策转变。
二、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
(一)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
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规划的核心也应该是人。城市规划不仅要关注人口的规模、数量,更应该关注人口的结构、分布,满足不同人群的差异化需求。在旧城改建过程中,要用有机更新的方式,避免“大拆大建”;针对老旧城区功能缺失、设施不足、质量不高等具体问题,开展功能修补和生态修复,提高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和各项设施的服务质量,着力改善民生。要从城市的整体发展战略出发,妥善处理城市新区与中心城区的关系,合理确定新区规模和功能定位,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要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让城市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使建筑与环境之间、建筑与建筑之间更加协调,避免过度人工化和布景化。要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体现城市的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保留城市特有的“基因”,杜绝“挖山、填湖、砍树”等破坏自然的行为。要以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为目标,把低碳、生态发展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要求中,建设海绵城市、生态城市、智慧城市,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推广低能耗、微循环的建设技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将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作为城市规划的前提和基础
城市规划应以环境为本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编制城市规划,要开展现状环境条件评估,明确城市的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和发展阶段,评判城市环境综合承载能力。要坚持以环境综合承载能力为前提,合理预测城市规模,将水、土地保护等作为约束城市发展的底线和刚性指标,把保护基本农田放在突出地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三生”空间。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编制城市规划过程中,分析制约城市发展的或能源“短板”,如对缺水城市,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对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划定永久性城市开发边界,避免城市“摊大饼”式无序蔓延,缓解和预防“城市病”。要加强现状调研,利用大数据建立规划信息数据库,开展地下管线、交通出行、能源供需等的量化分析,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提供支撑。
(三)坚持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应立足全局和长远角度谋划城市发展定位,把区域协同发展的要求从思想、理念转变为实际行动,避免城市各自为政、以邻为壑、无序竞争。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国家重大战略,做好城市密集地区的规划,科学谋划区域空间的总体布局,要从区域整体角度把握城市发展趋势,认识城市的地位作用,明确城市功能定位,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促进城镇之间协调发展。要按照城市的常住人口口径预测城市人口规模,规划城市住房、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外来人口的需求,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规划保障。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要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使乡村居民与城市市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城乡空间是一个连续的整体,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城市规划的全域覆盖,加强对城乡居民点和全域空间的规划管理,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避免割裂城乡关系。要加强乡村规划和综合环境整治,保持乡村特色风貌和文化传统,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基础上,因地制宜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在留住“乡愁”的同时,为广大的城市居民提供游憩、休闲的场所。
(四)建设集约高效、“精明”增长的城市
严格执行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规划原则,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开展存量规划,在控制城市新增用地的同时,注重对城市建成区内既有存量建设用地的整合改造和功能提升,促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要逐步优化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保障棚户区改造、轨道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工程的用地供给,严格控制新城新区审批和新增工业用地供给,提高城市建设用地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土地混合利用,减少单一功能区,促进单一功能的开发区向综合性的城区转变,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交通出行和钟摆式交通。要结合城市的自然禀赋、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和发展阶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密度较高、开发强度大的老旧城区,应疏解功能和人口,着重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对城市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应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提高人口密度和土地开发强度,严格控制“宽马路、大广场”,促进城市紧凑布局,精明增长。
三、履行法定程序,健全决策机制
(一)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定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化城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主体责任,按法定程序和内容要求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城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相关组成部门要积极配合,全程参与,提供相应的基础资料和现状数据。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公众参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审议、上级审查审批的有关规定,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上报审批工作。公众参与意见、专家审查意见和人大审议意见的吸收纳情况,应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附件一并上报。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应按法定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强化城市规划的`龙头地位和平台作用。以城乡规划为平台建立健全“空间全覆盖、事权不重叠”的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家层面,制定国家空间规划和空间政策;在区域层面,重点做好城市群(大都市区)规划,疏解特大城市功能和人口;在市(县)层面,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空间平台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同级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一个空间平台。同时,通过构建上下衔接、层级传导的规划体系,实现规划刚性内容的可落实、可实施、可评判、可监管。
(二)健全完善规划决策实施机制
借鉴国内外协作式、参与式、渐进式规划的经验,保证规划公开透明,完善公众参与的途径,充分尊重公众意见,促进规划从技术理性走向社会理性,从精英规划走向公共政策。要把握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兼顾规划的“刚性”与“弹性”。一方面,提高城市规划的前瞻性,顺应时代特征和发展趋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规划适应城市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明确城市发展建设的“负面清单”,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城市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需要保护和控制的空间,明确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作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建立城市组织领导的规划决策机制,树立规划一盘棋思想,依托城市规划建立城市空间信息平台,健全“一张图”的空间管理手段,加强城市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定位、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相互协调与衔接,避免相关规划之间内容重叠、管理分割、规划打架等问题。
(三)避免频繁修改规划
坚持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加以落实。城市各级和相关部门,以及驻城市的相关单位,要自觉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尊重规划、遵守规划并自觉维护、执行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提升城市整体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要建立城市规划执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和报告制度,完善“前期研究―设计决策―运作实施―评估反馈”过程,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估状况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和依法修改。
加大对城市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以权代法、违规审批,加大对违法建设活动的惩处力度。针对各层级事权明确管理重点,建立中央与地方事权清晰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要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杜绝擅自改变规划的“刚性”内容、随意改变城市的发展方向、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等情况的发生,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城市规划,全称为城市规划局,通常是当地人民主管的。
城市规划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和城市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制订我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和城市规划设计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
统筹安排城市规划和农村交通居住消防绿化,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发展空间布局,提升品位,合理节约利用自然,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扩展资料:
城市规划以发展眼光、科学论证、专家决策为前提,对城市经济结构、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发展进行规划,常常包括城市片区规划。
具有指导和规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综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龙头。城市的复杂系统特性决定了城市规划是随城市发展与运行状况长期调整、不断修订,持续改进和完善的复杂的连续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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